主题: 厂房基建环评 内容: 屠宰企业现拟新建厂房(生产项目后续单独申报环评),项目占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四、房地产业:97标准厂房等”,如项目所在地涉及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查,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特咨询我司的基建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答复时间: 2021-08-05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规定,未纳入《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热线电话:18268767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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