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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为什么被中原华夏瞧不起的乡巴佬秦国兼并了六国【我读论语】

 丁丁读书会 2021-08-07

用“文质彬彬”形容一个人,是什么样子?

说得好听点,举止端庄礼貌,很斯文,或许还戴着眼镜,穿着西装和革履。

说得难听点,柔弱书生,或者书呆子,或者醋酸文人。

这个现代诠释,虽然不能代表全部,应该也不在少数。

只是偏离“文质彬彬”的本源有点距离。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野,当然是粗野、陋俗。

这么说来,“质”有粗野的倾向,才有“质胜文则野”的结果。

这就对了,因为人本由动物进化而来,动物属性乃其自然属性之一部分。

常说的“怪兽家长”便是这个层面的意思。

所以,其中之“质”,更多指人作为生物种群的内在本质,朴实无华的本质

相对应的,“文”则是人类自己累积起来的人文文化,它作为外在修饰,赏心悦目如端庄之举止,文雅之装束。

但如果修饰过分,则“史”。

推理下去,“史”势必有精巧、精致之意。

“辞多则史,少则不达”(《仪礼 聘礼》),意义恰恰在此。

这跟强调吃粗粮一个道理。

现在的孩子吃得太精细,太干净,牙齿不健康,肠胃没有得到锻炼,很多方面真不如吃粗茶淡饭的老嗲嗲老娭毑。

很明显,孔老先生认为“文”与“质”相须而用才叫“文质彬彬”,任何一方面太多太少都不是。

“文”太多,“质”太少容易成文弱书生或醋酸文人,弄不好手无缚鸡之力,干不了什么事。

个人如此,一个民族和国家同样。

先说上古。

周起初是西边一个小部落,相对于文明的“商”,它是野蛮族,每年负责给商王朝寻找合适的人作为祭祀用的“人牲”,后来灭商的正是它;

秦原本也是西边的游牧人,相对于文明的中原华夏,属于西戎野蛮族。

后来作为城濮之战的参战国和战胜国,秦直接被忽略,没有被邀请参加践土之盟。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华夏各国认为自己才是文明的代表,四周的那些都是乡巴佬,不足与议。

再后来的事都知道了,兼并六国的正是曾经被瞧不起的乡巴佬秦国。

乡巴佬不管什么礼不礼,文不文,他想咋干就咋干,他们之“质”完胜华夏之“文”,所以得了天下

其实当时疆域最广、兵力最强的是楚。

据说是某一届周天子逃乱到了楚国,带去了中原的很多文明资料。

这么说,楚国还真是吃了“文”的亏。

那位问鼎中原的楚国公,要是不被王孙满所谓的“德”给说服,或许,兼并六国的便是它了。

由于他的野性之“质”,春秋五霸中只有他是王,其他都以“公”名垂史册(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

接着说中古的唐朝。

胡人血统的野蛮之“质”,让唐朝开篇便大气磅礴,青春激昂。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宽广胸襟,

“不破楼兰终不还”的万丈豪情,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慷慨与傲娇,

足以让人热血沸腾上万年。

接下来的北宋,姑且不论其经济文化,至少结局不堪回忆。毋庸置疑,当然是高层尚文轻武,或者说,尚文轻质惹的祸

就连以唐朝为背景的文学,读起来也让人兴奋得拍手称快。

当唐长老满以为凭着他的“温文尔雅”能在宝林寺借一宿,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最终还是那泼猴子用他的“野蛮之质”解决了问题

相关杂文请点击链接:唐长老想靠颜值讨个住宿,却碰了一鼻子灰~~——2018年4月讨论式课堂采撷(4)

不过,秦兼并六国后,继续用其野蛮之质施行严刑峻法,就不识时务了。

所以,始皇帝一手策划的万世秦朝15年后便一命呜呼。

唐也因为太豁达,用胡人守卫边疆,结果惹得安史之乱一身骚。

看来,不仅仅“文”与“质”的比重要把握好,什么时段要“多文”,什么时段要“多质”,也是一门学问。

如此,才能历史和逻辑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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