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全省电力用户抄表周期的通知》 为适应广大市民按自然月交费的生活习惯 2021年1月起 对电费单名称进行调整 每月收到的电费单年月与实际用电周期一一对应 电费单名称这样调整 举个例子: ▲电费发票(可点击查看大图) 2020年12月初 您收到的“电费单”名称是 202012 用电周期是 2020.11.01-2020.11.30 也就是说 目前名为12月的“电费单” 实际交的却是11月份的电费 2021年起 您在2021年2月初收到的“电费单”名为 202101 实际支付的电费用电周期为 2021.01.01-2021.01.31 也就是说 名为1月的“电费单” 实际交的也是1月的电费 实现了电费账单名称和实际用电周期一致 有什么区别? 以2月初收到的“电费单”为例:
对用户有影响吗? 只是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只是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只是名称调整,对用户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你的峰谷时段、交费方式、交费时间等全都不发生任何变化,还是当月初交纳上月电费。大家可通过网上国网APP、银行卡(存折)代扣、支付宝APP、自助终端(POS)自助交费等十多种快捷的方式进行电费交纳。
是不是一清二楚啦~~ 只是名称调整 对您没有任何实质影响哦! 温馨提示 您可下载并注册“网上国网”APP,随时随地查询用电情况和电费账单,可通过订阅电费短信、支付宝电子账单方式获取每月电量电费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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