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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遂

 弯刀书斋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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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魯僖公二十六年  公元前634年

1.《春秋經》:夏,公子遂如楚乞師。楊伯峻注:“公子遂,《傳》曰東門襄仲,又曰襄仲、東門遂、仲遂、東門氏,莊公之子,魯之卿。遂,其名。襄,其謚。仲則其字。稱'東門’者,據《周禮·大司馬》'帥以門名’鄭玄注:'軍將皆命卿。古者軍將蓋爲營治於國門,故魯有東門襄仲,宋有桐門右師,皆上卿爲軍將者也。’杜注則以爲'襄仲居東門,故以爲氏’。疑鄭玄說較是。齊屢來侵犯,故往外求援。”如,往也。
〇 魯僖公二十七年  公元前633年
1.《春秋經》: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
1.《春秋左傳》:春,杞桓公來朝。公卑杞,杞不共gōng也。共同恭。秋,入杞,責無禮也。
〇 魯僖公二十八年  公元前632年
1.《春秋經》:秋,公子遂如齊。
〇 魯僖公三十年  公元前630年
1.《春秋經》:冬,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1.《春秋左傳》:冬,東門襄仲將聘于周,遂初聘于晉。杜預注:“自入春秋,魯始聘晉,故曰初。”
〇 魯僖公三十一年  公元前629年
1.《春秋經》:春,取濟西田,公子遂如晉。
1.《春秋左傳》:春,取濟西田,分曹地也。杜預注:“二十八年晉文討曹分其地,竟界未定,至是乃以賜諸侯。”襄仲如晉,拜曹田也。
〇 魯僖公三十三年  公元前627年
1.《春秋經》: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1.《春秋左傳》:公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xíng之役。楊伯峻注:“升陘之役在二十二年。”邾人不設備。秋,襄仲復伐邾。
〇 魯文公二年  公元前625年
1.《春秋經》:冬,公子遂如齊納幣。楊伯峻注:“納幣即《儀禮·士昏禮》之納徵,亦即後代之納聘禮。”
1.《春秋左傳》:冬,襄仲如齊納幣。禮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zīchéng,孝也。楊伯峻注:“齊與魯世昏姻,魯公屢娶齊女,齊與魯爲舅甥之國,遣使申好,故曰好舅甥。納幣固所以修昏姻也,故云修昏姻。此於文公爲初娶,故云娶元妃。古人謂娶妻所以助祭祀,故云奉粢盛。文公於此年納幣,至四年夏始逆女。”粢盛,盛於祭器內以供祭祀之穀物。孝,禮之始也。
〇 魯文公六年  公元前621年
1.《春秋經》:冬十月,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
〇 魯文公七年  公元前620年
1.《春秋左傳》:穆伯娶于莒,穆伯,公孫敖。曰戴己,生文伯,其娣聲己生惠叔。楊伯峻注:“戴己、聲己,戴、聲俱是其謚。”姐妹共嫁一夫,長爲姒,幼爲娣。莒國己姓,戴己、聲己之己是母家姓。文伯名穀,“文”是其謚,伯是其行次。惠叔名難,“惠”是其謚,叔是共行次。戴己卒,又聘於莒,莒人以聲己辭,楊伯峻注:“言聲己當繼戴己爲室,不必另聘。”則爲襄仲聘焉。楊伯峻注:“襄仲,公孫敖之從父昆弟也。”冬,徐伐莒,莒人來請盟。杜預注:“見伐,故欲結援。”穆伯如莒涖盟,且爲仲逆。楊伯峻注:“仲即襄仲,單言其字。爲之迎莒女也。”及鄢陵,楊伯峻注:“鄢陵,莒邑。”迎娶返魯,至鄢陵。登城見之,美,自爲娶之。仲請攻之。公將許之。叔仲惠伯諫,楊伯峻注:“《禮記·檀弓》孔疏引《世本》云:'桓公生僖叔牙,叔牙生武仲休,休生惠伯彭,彭生皮,爲叔仲氏。’杜注云:'惠伯,叔牙孫。’”曰:臣聞之:'兵作於內爲亂,於外爲寇。寇猶及人,楊伯峻注:“外寇若來,雙方皆不免傷亡,故言及人。”亂自及也。’楊伯峻注:“內亂作,死傷皆是一家人。”今臣作亂而君不禁,以啟寇讎chóu讎同仇。若之何?”公止之。楊伯峻注:“止仲遂之攻穆伯也。”惠伯成之。楊伯峻注:“成之謂和解之,使勿相怨。”使仲舍之,楊伯峻注:“舍莒女不娶。”公孫敖反之,楊伯峻注:“使莒女返莒。”復爲兄弟如初。從之。
〇 魯文公八年  公元前619年
1.《春秋經》:冬十月壬午,公子遂會晉趙盾盟于衡雍。
1.《春秋左傳》:秋,晉人以扈之盟來討。楊伯峻注:“去年扈盟,魯文後至。”冬,襄仲會晉趙孟盟于衡雍,報扈之盟也。楊伯峻注:“報猶補償也。”
2.《春秋經》:冬十月乙酉,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
2.《春秋左傳》:襄仲會晉趙孟盟于衡雍,遂會伊雒之戎。楊伯峻注:“襄仲會趙盾,必是啣魯文之命,然會伊雒之戎,是否奉命或專斷爲之,已不可考。杜注:'伊雒之戎將伐魯,公子遂不及復君,故專命與之盟。’”
〇 魯文公九年  公元前618年
1.《春秋經》:春,楚人伐鄭。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衞人、許人救鄭。
1.《春秋左傳》:三月,楚子師于狼淵以伐鄭。楚子,楚穆王。囚公子堅、公子尨及樂耳。杜預注:“三子,鄭大夫。”鄭及楚平。公子遂會晉趙盾、宋華耦、衞孔達、許大夫救鄭,不及楚師。
〇 魯文公十一年  公元前616年
1.《春秋經》:秋,公子遂如宋。
1.《春秋左傳》:秋,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蕩意諸而復之。宋司城蕩意諸奔魯在魯文公八年。因賀楚師之不害也。楊伯峻注:“去年楚將伐宋,宋先聽命,未遭兵害。夏,叔仲惠伯會晉郤[xì]缺謀諸侯之從楚者,而襄仲反賀宋,其意可知矣。”
〇 魯文公十二年  公元前615年
1.《春秋左傳》: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社稷,重chóng之以大器,寡君敢辭玉。”對曰:“不腆敝器,杜預注:“腆,厚也。”不足辭也。”主人三辭。楊伯峻注:“主人指襄仲。”賓答曰:楊伯峻注:“賓即西乞術。”“寡君願徼yāo福于周公、魯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諸執事,以爲瑞節,杜預注:“節,信也。”yāo結好命,楊伯峻注:“要,約也。要結爲同義詞連用。”所以藉寡君之命,楊伯峻注:“藉者,薦也,謂以物襯墊之也。此乃言致玉者,用以藉寡君之命也。”結二國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楊伯峻注:“此言秦國雖僻陋在夷,而有君子也。”厚賄之。杜預注:“賄,贈送也。”
〇 魯文公十四年  公元前613年
1.《春秋經》:夏五月乙亥,齊侯潘卒。秋九月,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shè。冬,單shàn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
1.《春秋左傳》:子叔姬妃pèi齊昭公,楊伯峻注:“妃同配。”齊昭公潘,齊桓公之子。生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商人亦齊桓公之子,與齊昭公爲兄弟,舍是其姪。驟,屢也。而多聚士,盡其家,楊伯峻注:“金澤文庫本作'盡其家貲’。”貸於公有司以繼之。楊伯峻注:“公有司,掌公室之財物者。”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襄仲使告于王,使,派遣使者。請以王寵求昭姬于齊。杜預注:“昭姬,子叔姬。”曰:“殺其子,楊伯峻注:“子指被商人所殺之舍。”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杜預注:“恨魯恃王勢以求女故。”又執子叔姬。杜預注:“欲以恥辱魯。”
2.《春秋經》:秋九月甲申,公孫敖卒于齊。
2.《春秋左傳》:穆伯之從己氏也,穆伯,公孫敖。魯人立文伯。文伯,公孫敖之子,名穀。穆伯生二子於莒,而求復。楊伯峻注:“復,返回魯國也。”文伯以爲請。楊伯峻注:“請於朝以求准。”襄仲使無朝聽命。楊伯峻注:“無朝聽命,禁止其使不得與聽政事。”復而不出,穆伯歸魯,居家不與政事。三年而盡室以復適莒。楊伯峻注:“盡室,盡齎其家財也。”文伯疾,而請曰:“穀之子弱,楊伯峻注:“子謂孟獻子仲孫蔑,弱謂其年幼弱也。”請立難也。”許之。杜預注:“難,穀弟。”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請重賂以求復。惠叔以爲請,許之。將來,九月,卒于齊。告喪,楊伯峻注:“向魯赴告喪事。”請葬,沈欽韓補注:“此請歸葬于魯。”弗許。
〇 魯文公十五年  公元前612年
1.《春秋經》:春,季孫行父如晉。夏六月,單伯至自齊。秋,齊人侵我西鄙。季孫行父如晉。冬十有yòu一月,諸侯盟于扈。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郛,外城。
1.《春秋左傳》:春,季文子如晉,爲單伯與子叔姬故也。楊伯峻注:“欲因晉而請于齊。”六月,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秋,齊人侵我西鄙,季文子告于晉。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衞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新城之盟在去年。尋,重溫。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楊伯峻注:“此釋齊所以歸子叔姬之故,因王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楊伯峻注:“此年夏來朝魯。”
2.《春秋經》:夏,齊人歸公孫敖之喪。
2.《春秋左傳》:齊人或爲孟氏謀,楊伯峻注:“公孫敖,慶父之子,爲孟氏。自孟獻子以後,《傳》常以孟氏稱之。”曰:“魯,爾親也,飾棺置諸堂阜,楊伯峻注:“堂阜爲齊、魯交界處而地屬齊。”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杜預注:“卞人,魯卞邑大夫。”惠叔猶毀以爲請。楊伯峻注:“居喪悲哀過甚以致身體容顏有所損害謂之毁。公孫敖卒於去年九月,至此年夏,亦已數月。此時其哀例當稍減,然據《傳》,惠叔爲孝子,於未葬之前,其哀毁猶初死時,故云'猶毁’。惠叔哀毁且以歸葬請于朝。”立於朝以待命。楊伯峻注:“立于朝,不得允許不退。”許之。取而殯之。齊人送之。葬視共gōng仲。楊伯峻注:“視,比也。共仲即其父慶父。杜注:'制如慶父,皆以罪降。’”參見“不去慶父魯難未已”。襄仲欲勿哭,杜預注:“怨敖取其妻。”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楊伯峻注:“指公孫敖與仲爭莒女事。”善終可也。楊伯峻注:“謂宜于其喪禮善以待之。”史佚有言曰:楊伯峻注:“史佚即《尚書·洛誥》之'作冊逸’,逸、佚古通。”'兄弟致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yuè,帥兄弟以哭之。廚按:襄仲欲勿哭事蓋出後人演義,未可據信。
〇 魯文公十六年  公元前611年
1.《春秋經》:春,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楊伯峻注:“弗及盟者,不肯與之盟也。杜注云:'及,與也。’”夏五月,公四不視朔。楊伯峻注:“諸侯于每月初一以特羊告廟,謂之告朔。告朔畢,因聽治此月之政,謂之視朔。”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
1.《春秋左傳》:春正月,及齊平。及,與。平,媾和。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jiàn。”楊伯峻注:“杜預注:'間,疾瘳也。’齊懿公以與大夫盟爲失體,故不肯。”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故盟于郪丘。
〇 魯文公十七年  公元前610年
1.《春秋經》:夏,齊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于穀。秋,公至自穀。冬,公子遂如齊。
2.《春秋左傳》:夏,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于穀。杜預注:“晉不能救魯,故請服。”冬,襄仲如齊,拜穀之盟。復曰:楊伯峻注:“回報魯君也。”“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楊伯峻注:“謂將伐魯也。”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杜預注:“偷猶苟且。”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民主,人主。明年齊人弒其君懿公。

〇 魯文公十八年  公元前609年

1.《春秋經》:春王二月丁丑,公薨於臺下。沈欽韓補注:“臺下非寢疾之所,卒[cù]然而斃,或升高而隕,俱未可知。”

2.《春秋經》: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

2.《春秋左傳》:夏,齊人立公子元。《齊世家》云:“懿公之立,驕,民不附。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於衞,是爲惠公。惠公,桓公子也。其母衞女,曰少衞姬,避齊亂,故在衞。”

3.《春秋經》: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4.《春秋經》: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楊伯峻注:“《禮記·檀弓》正義引《世本》云:'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兹,兹生莊叔得臣。’兩人同往,各有使命。”

4.《春秋左傳》: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杜預注:“襄仲賀惠公立,莊叔謝齊來會葬。”

5.《春秋經》:冬十月,子卒。楊伯峻注:“子是文公太子惡。”夫人姜氏歸于齊。

5.《春秋左傳》:文公二妃。敬贏生宣公。楊伯峻注:“文公二妃,元妃齊姜生惡及視,次妃敬嬴生宣公。”敬贏嬖嬖,有寵。而私事襄仲。楊伯峻注:“謂敬嬴私與襄仲勾結也。”宣公長,而屬zhǔ諸襄仲,屬,託付。楊伯峻注:“敬嬴以宣公託之襄仲也。”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楊伯峻注:“叔仲,惠伯也,即叔彭生。”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楊伯峻注:“惡是齊甥,齊侯許廢惡者,惡以世適嗣立,不受齊惠。宣以非分得國,荷恩必厚。齊侯新立,欲親魯爲援,故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仲以君命召惠伯。杜預注:“詐以子惡命。”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楊伯峻注:“卿大夫家臣之長曰宰。”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帑,家眷。既而復叔仲氏。楊伯峻注:“復立其子,其子爲叔仲氏也。”夫人姜氏歸于齊,大歸也。楊伯峻注:“姜氏即文四年之出姜,惡及視之母。其子被殺,固不得不大歸。言大歸者,不反之辭。”將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爲不道,殺嫡立庶。”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楊伯峻注:“《魯世家》索隱云:'此哀非謚,蓋以哭而過市,國人哀之,謂之哀姜。’亦謂出姜者,以其大歸也。”

〇 魯宣公元年  公元前608年

1.《春秋經》:春,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2.《春秋經》:夏,季孫行父如齊。公會齊侯于平州。公子遂如齊。六月,齊人取濟西田。

2.《春秋左傳》: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楊伯峻注:“杜注:'宣公篡立,未列於會,故以賂請之。’賂當即濟西田。”會于平州,楊伯峻注:“與齊侯會也。納賂請會,始有此會。”以定公位。楊伯峻注:“即得諸侯承認之意。”東門襄仲如齊拜成。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爲立公故,以賂齊也。

〇 魯宣公八年  公元前601年

1.《春秋經》: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復。楊伯峻注:“黃,當爲由魯至齊中途之邑,下《經》云'仲遂卒于垂’,垂爲齊邑,則黃爲齊邑可知。”仲遂卒於垂。楊伯峻注:“公子遂稱仲遂,亦猶公子友稱季友,仲與季皆其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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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魯宣公十年  公元前599年

1.《春秋經》:夏四月己巳,齊侯元卒。《齊世家》云:“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公如齊。《傳》曰:“公如齊奔喪。”五月,公至自齊。六月,公孫歸父如齊。楊伯峻注:“杜注:'歸父,襄仲之子。’《傳》又曰'子家’,蓋其字也。”葬齊惠公。

2.《春秋經》:秋,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取繹。

3.《春秋經》:冬,公孫歸父如齊。

3.《春秋左傳》:冬,子家如齊,伐邾故也。杜預注:“魯侵小,恐爲齊所討,故往謝。”

〇 魯宣公十一年  公元前598年

1.《春秋經》:夏,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

〇 魯宣公十四年  公元前595年

1.《春秋經》: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1.《春秋左傳》:冬,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見晏桓子,楊伯峻注:“桓子,晏嬰父。”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楊伯峻注:“子家,歸父字。”懷於魯矣。楊伯峻注:“懷,謂留戀其寵也。”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

〇 魯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594年

1.《春秋經》:春,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

〇 魯宣公十八年  公元前591年

1.《春秋經》:秋,公孫歸父如晉。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歸父還自晉,至笙。楊伯峻注:“笙地無考。”遂奔齊。

1.《春秋左傳》: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張,壯大、強大。與公謀,而聘于晉,欲以晉人去之。楊伯峻注:“欲借晉人之力。”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楊伯峻注:“歸罪於襄仲,將去公孫歸父。”臧宣叔怒曰:楊伯峻注:“臧宣叔即臧孫許,臧文仲辰之子,武仲紇之父。”“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楊伯峻注:“《公羊》成十五年傳云:'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諸大夫而問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爲之?”諸大夫皆雜然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歸父之家,然後哭君。’以逐東門氏爲臧孫許所倡議,與《傳》異。”遂逐東門氏。楊伯峻注:“襄仲之族號東門氏。”子家還,楊伯峻注:“子家,歸父之字。”及笙,楊伯峻注:“《公羊》謂歸父行至此,聞宣公死,己家被逐。”壇帷,楊伯峻注:“築土爲壇。帷,以布帛圍其壇。”復命於介。楊伯峻注:“介,使者有上介,有衆介。上介爲副手,衆介爲助手。此上介也。設位,向其副手復命,欲其副手代之復命于死君。”既復命,袒、括髪,楊伯峻注:“古代之袒,無論吉凶,皆袒左,解去左邊外衣,露出內衣。括髪,以麻約束其髪也。”即位哭,楊伯峻注:“歸父就自己位而哭 。”三踊yǒng而出。楊伯峻注:“古代遭喪,有擗[pǐ]踊之儀。擗猶椎[chuí]胸,踊猶頓足,表示哀痛之至。”遂奔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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