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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行业居间费该怎么解决呢?

 淡愁眉 2021-08-17

居间费就是中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从而获得一定报酬的行为。最常见的居间费发生在建筑行业、房产中介等这些行业中。居间费不好开的原因是,无法明确的证实业务的发生,而居间费没有所谓的行情价,支付多少,都是双方自己定夺。

这些费用,正常情况下,都很难开出相对应的发票,即使开出来了,也会面临高额的个税。所以很多人都不太愿意提供发票,但公司确又有这边业务发生,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票,也会面临很高的企业所得税,针对这一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税安》给大家提供几种方案,仅供大家参考,看看不能帮助到你们。具体方案如下:

方案一:

一般纳税人返还政策(江苏)

增值税6%(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50%,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核定2%(默认核定)、附加税12%(增值税的12%)

比如2000万的居间费,在江苏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2000/1.06*6%=113.2

返还:113.2*50%(地方留存)*50%(奖励比例)=28.3

实缴113.2-28.3=84.9

所得税:2000/1.06*2%=37.74

附加税:113.2*12%=13.58

合计:84.9+37.74+13.58=136.22

综合税率136.22/2000=6.8%

方案二:

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河南)

增值税6%、所得税3.5%(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附加税12%

比如2000万的居间费,在河南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2000/1.06*6%=113.2

所得税:2000*10%(行业利润率)*35%(应税所得率)=70

附加税:113.2*12%=13.58

合计:113.2+70+13.58=196.78

综合税率196.78/2000=9.8%

一般纳税人返还政策

增值税6%(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50%,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2.5%(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附加税12%

增值税:2000/1.06*6%=113.2

返还:113.2*50%(地方留存)*50%(奖励比例)=28.3

实缴113.2-28.3=84.9

所得税:2000*10%(行业利润率)*25%(应税所得率)=50

附加税:113.2*12%=13.58

合计84.9+50+13.58=148.48

综合税率:148.48/2000=7.4%

方案三

个人独资核定征收(重庆)

增值税1%(目前小规模按1%征收)、附加税0.06%(小规模减半征收,增值税的6%)、个人经营所得税0.6%(定额核定)、园区管理费1%(开票之前需要付款)

比如2000万的居间费,在重庆成立4家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1.01*1%=4.95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1*0.6%=2.97

附加税:4.95*6%=0.3

园区管理费:500*1%=5

合计:4.95+2.97+0.3+5=13.22

4家个独需要的费用为4*13.22=52.88

综合税率52.88/2000=2.64%

个人独资完税后不需要再缴纳其他税费,法人可自由支配金额。综合对比个人独资的税率较低,想了解更多的税收筹划可关注公众号《税安》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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