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 已正式施行 是该法自颁布实施以来的 首次全面修改 “首违不罚”、“一事不再罚”...... 这些亮点与你息息相关! 一起来了解下 01、初次违法、危害轻并及时改的 不处罚 压线、不按规定停车……日常生活中,经常有“稀里糊涂”违法被罚款的现象。而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戳视频了解详情👇) 时长 02:00 视频 | 央视新闻 重点内容 ◆初次违法主要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同一领域、同一空间内第一次有某种违法行为。 ◆满足三大要件,才能“首违不罚”: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出处: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02、清理设置不合理的电子眼 避免暗中执法 因滥设乱设“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产生“天价罚单”的报道屡见不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划红线、明规则、严责任,保障行政处罚权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时长 02:05 视频 | 央视新闻 重点内容 ◆着力解决“电子眼”监控设备执法不规范问题,比如电子眼设置地点不合理、不公开的问题; ◆监控不合要求不能作为处罚证据 ◆利用电子眼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并要将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避免“暗中执法”。 * 出处: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03、“一事不再罚” 只针对罚款处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在1996年制定行政处罚法时就已明确规定。 但本次修法对“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了进一步完善,针对实践中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情形,在坚持“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这意味着,目前存在的很多“叠加罚款”的现象将得到缓解,也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更加保障了车主的合法权益。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条明显变化 新规还明确了非现场执法 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权的保障 调整了纳入听证的案件范围 延长了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 新规强化了执法监督 规范了执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 加强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还新增了执法部门健全监督制度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纠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各位车主 你对修改后的新规怎么看? 你认为还有哪些不合理的处罚规定? 老规矩#评论区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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