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按照化学结构分类 杀虫农药可分为七类: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有机氮类、有机硫类、拟除虫菊酯类、杂环类和其他复方农药(如无机农药、氟制剂、砷制剂、有机金属农药、植物性农药及其他生物性农药)等。 有机磷类农药毒性分类 (1)高毒类久效磷(又名纽瓦克)、磷胺、氧化乐果、保棉丰、甲磷胺、苯硫磷、内吸磷、二氯磷、特普、硫特普、八甲磷、棉安磷、乙拌磷、蚜灭多、谷硫磷、甲基对硫磷、三硫磷、对硫磷、水胺硫磷、乙基倍硫磷、地虫硫磷、甲基异硫磷等。 (2)中等毒类敌敌畏、三唑磷、丙溴磷、乙硫磷、二溴磷、氟杀磷、二甲硫吸磷、茂果、二嗪农、毒死蜱(又名乐斯本)、倍硫磷、乐果、敌敌钙、乙酰甲胺磷等。 有机磷类农药常见性状 有机磷杀虫剂大部分呈油状或结晶状,色泽淡黄支棕色,有大蒜味,常用的剂型有乳剂、油剂、和粉剂。 有机磷类农药常见病因 1、生产性中毒 生产过程中防护不当引起,经皮肤或者呼吸道进入人体而中毒。 2、使用性中毒 喷洒农药过程中发生的中毒,经皮肤或者呼吸道进入人体而中毒。 3、生活性中毒 主要是误服或者自杀服药,或者日常食物、水源污染引起的中毒。 有机磷类农药的吸收 主要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黏膜吸收。以肝脏最浓,其次为肾、肺、脾等。 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机制 有机磷农药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引起毒蕈碱样(M样),烟碱样(N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有机磷类农药中毒临床表现 中毒表现(胆碱酯酶被强烈抑制,使乙酰胆碱无法被胆碱酯酶破坏,M、N受体长时间处于被激动的状态,表现出M样、N样症状。) 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后,经一定的潜伏期即开始相应的临床症状。一般而言: (1)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出现的症状大致可分为毒蕈碱样症状(M受体激动作用)、烟碱样症状(N受体激动作用)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三大症候群。
(2)有机磷中毒按照临床表现及胆碱酯酶含量可分为三级:轻度中毒、中度中毒、重度中毒。 胆碱酯酶(ChE) 分为乙酰胆碱酯酶(AChE) 和假性酰胆碱酯酶(PChE).AchE主要存在于红细胞、肺脏、脑组织、交感神经节中, 其主要作用水解乙酰胆碱; PChE是一种糖蛋白, 由肝脏粗面内质网合成, 主要存在于血清或血浆中 。 检测血清 ChE主要用于诊断肝脏疾病和有机磷中毒等。 ChE活性减低 有机磷中毒:含有有机磷的杀虫剂能抑制 ChE,使之减低,且临床上常以PchE活性作为有机磷中毒的诊断和监测指标。 ChE活性低于参考值的50%-70%为轻度中毒; 30%-50%为中度中毒; 小于30%为重度中毒。
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解救 (1)脱离中毒环境,脱去被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1%~5%碳酸氢钠溶液反复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和头皮。 (2)洗胃,用2%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者忌用)、清水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硫磷中毒者忌用)反复洗胃,然后给予硫酸镁导泻。 (3)应用解毒剂。 胆碱酯酶复活剂:最常用的解磷定(PAM)和氯磷定(PAM-CL),主要能够有效解除烟碱样症状,迅速控制肌纤维颤动。胆碱酯复活剂不能复活老化的胆碱酯酶,故应该及早应用。 抗胆碱药 新型抗胆碱药:长托宁,主要拮抗中枢和外周的M\N受体。 (4)危重患者可输血或换血,以补充胆碱酯酶。
应用阿托品的注意事项 (1)阿托品不能破坏磷酸酯类物质;也不能使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力或分解乙酰胆碱;更不能用来预防有机磷中毒。它的作用仅在于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M受体阻断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阿托品对烟碱样作用无效,故不能制止肌肉纤维震颤及抽搐,对呼吸肌麻痹也无效。轻度中毒者,可单用阿托品治疗;中度与重度中毒者,则必须与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活剂同时应用。 (2)用阿托品治疗重度中毒的原则是“早期、足量、重复给药”,达到阿托品化而避免阿托品中毒。阿托品化的指征是瞳孔扩大、面部潮红、皮肤干燥、口干、心率加快。当达到阿托品化或毒蕈碱样症状消失时酌情减量、延长用药间隔时间,并维持用药数日。
应用胆碱酯酶复活剂注意事项
对敌敌畏、敌百虫、乐果、氧乐果、马拉硫磷、二嗪磷等中毒疗效较差或无效。此种情况应以阿托品治疗为主。
(4)中毒已超过3d或慢性中毒患者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已老化,使用复活剂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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