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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宪章║“今不逮古”与质、妍书风

 稷下问学 2021-08-23

赵孟頫书《兰亭集序》

       “今不逮古”是书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术语,影响深远。细细推敲可以发现,这一术语实乃对书艺现象的高度概括,切中肯綮;因为,崇古、临古、摹古,以“古”为圭臬、为模范、为理想,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书史的习性。而环顾其它艺术,例如中国绘画,似乎并无如此极端。更重要的是,中国画史之崇古、尊古,多是在“文物”的意义上,即将古画作为历史、作为过往、作为遗存、作为物证的意义上,而非创作及其技法水平方面;在创作或其技法水平方面,先唐古画往往“人大于山,水不能泛”(张彦远),至宋代才臻于完美、完善。书法则完全不同,魏晋和二王似乎是不可企及的高峰,整个书法史似乎就是晋唐的演变史。如是,“今不逮古”也就道出了书法艺术的一个重要特点,有可能是中国书学的基本概念之一,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还原和阐发。

     “今不逮古”出自孙过庭的《书谱》。《书谱》开篇在历数前代书家之后,重点关注了钟繇和张芝、王羲之和王献之四人,然后以“评者”的名义概括道:“彼之四贤,古今特绝;而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明确提出了“今不逮古”概念及其表征——“古质而今妍”——古代质朴,今人妍美。质、质朴,是事物本来的样子,自然而然,天真无华;妍、妍美,是通过人为的技巧使事物成为应当的样子,属于理想的美。显然,在孙过庭的价值体系中,“质朴”高于“妍美”,追求妍美乃“今不逮古”之病灶。

       纵观中国书艺史,书家对于妍美之风确实常有微词,例如被誉为“楷书四大家”之一的赵孟頫,后人在肯定其“似接右军正脉之传”的同时,也批评其“妍媚纤柔”之书风,甚至与书家的气节联系起来(《书法雅言·心相》);还有人认为他的妍美书风缘自“熟而俗”,过分熟练导致笔墨趋俗。至清代,傅山提出了“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的重要观点,影响深远;与此同时,相对“帖学”而言的“碑学”在清代大行其道,也是质朴书风的回归和对妍美之风的纠偏。        

      赵孟頫书《杜甫秋兴诗卷》
       当然,就艺术风格的多样性而言,质朴和妍美各有存在的理由,“百花齐放才是春”;但是,就二者在中国书史和书论史上的地位而言,“质扑”之风似乎更加符合书艺的审美传统,所以可将“质”定义为中国书艺审美传统的主导倾向。这一倾向可以追溯到《老子》之“大巧若拙”,说明书家们的审美偏好并非无缘无故,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早已根深蒂固。这就涉及到书艺与道学的关系。
     《庄子·秋水》云:“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天……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庄子将“天”(天然、自然)视为“内在”,将“人”(人为、故意使然)视为“外在”,认为前者而非后者才是“德性”之所在。所以,不能用“人”灭“天”,不能用偶然之“故”灭必然之“命”,就像不能贪“得”而牺牲名节那样。总之,在庄子看来,此乃返归事物的本真,需要“谨守勿失”。这就是道家的“天”“人”之道——顺应自然、保持原初的质朴和纯真,被上升到了道德层面。书风偏好一旦与道德理性捆绑在一起,那么,或“质”或“妍”作为风格,也就弱化了选择的自由,成为了“应该”之道德操守(实践理性)。
       实际上,关于书艺的质与妍,南朝宋人虞龢的《论书表》已有表述。《论书表》开篇也是从钟、张和二王说起(后被孙过庭《书谱》抄录),然后得出”古质而今妍“的结论,止于客观分析或质或妍之书风,并以二王父子为例说明“质”“妍”只是风格相殊,很难判断优劣,两位书家“会美俱深,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张彦远《书法要录》卷二)
       如果再往前追溯,那就是孔子的“文质论”了:“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孙过庭也引用了这些话以证质妍关系。但是,孔子的“文质论”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判断,不仅针对一般事物,更不是针对狭义的“文章”“文辞”,而是针对整个“人”,所表达的是“为人”“做人”的道理——“君子”应当有的样子。这就和虞龢、孙过庭仅仅针对书法很不相同。就虞、孙两人而言,他们的观点也不相同:虞龢主要是将“文”“质”作为不同的书艺风格,孙过庭却非常明确地推崇“质”而贬抑“妍”,并将其作为“今不逮古”的理由,“厚古薄今”倾向一目了然。当然,孙过庭崇“质”而贬“妍”并非要反其道而行之,而是主张“文质彬彬”那样的协调关系,这就与他将“古质而今妍”作为“今不逮古”的理由发生了矛盾:质和妍既然可以如“文质彬彬”那样协调、和谐,怎么可以同时作为“今不逮古”的理由呢?
       纵观书史可以发见,“古质而今妍”大体符合事实:不仅符合从甲骨到金文、再到大小篆和隶变,以及草、行、楷等书体演变的历史,即便钟、张与二王比较、二王父子之间比较,也可以见出前者侧重“质”、后者侧重“妍”。虞龢《论书表》已经明确指出了这一点,认为钟和张相对二王、二王暮年相对年少、二王父子之间等,皆有古今之别,所以皆有“妍质之殊”,盖因“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
      将虞、孙二人的论述综合来看,“古质而今妍”不仅是历史事实,同时也是书艺发展之必然;他们只是在承认这一事实的前提下,反对一味追求妍丽之风的偏向,并非在纯粹的风格层面厚此薄非。另一方面,由“古质而今妍”所引出的“今不逮古”论,又在理论层面切中了中国书艺史的根本,堪称中国书学颇具特色的基础性理论,有待我们进一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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