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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出炉

 紫微o太微o天市 2021-08-27
2021-08-27 09:46 株洲日报 孙晓静 

开学进入最后一周倒计时,又有一批新生将走进校园。孩子读书要交哪些费用?哪些钱不能收?这些问题成了不少家长的关注焦点。8月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21年秋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已经出炉,各个学龄段的学校收费标准均逐一公布,家长们请看仔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自带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和校内课后服务费。住宿费按发改、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免费提供的小学1-3年级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专科的中职阶段):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严禁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公办幼儿园:收费按《株洲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保教费标准按株发改发〔2020〕3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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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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