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共:4321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设备故障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故障处置的安全管理,公司确保设备故障处置过程中安全受控,明确工段和相关专业科室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导致设备故障停机或停产,使生产线不能正常运行而需处理的故障称为设备故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工段全体职工及外协人员。 第二章 设备故障处置安全职责 第四条 设备科职责 (一)当发生设备故障导致停机或停产,构成A级故障时,故障设备具备检修条件时,现场进入设备故障检修状态后,设备部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指挥设备检修,为设备故障检修现场第一负责人; (二)发生设备故障后,组织施工单位的选择、人员的确定、施工方案的制定并报安全部备案; (二)负责组织设备、电气仪表故障处置检修作业标准的制定、完善并安全部备案; (三)负责组织完善设备类故障处置清单,形成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设备类故障处置作业标准进行审核管理; (五)负责设备类故障进行分级处置管理。 第五条 生产科职责 (一)发生设备故障时,负责检点各级人员按故障处置流程组织 (二)故障处置并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单位; (三)检点检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过程中违章违制,确保故障处置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四)负责检修期间合理安排生产。 第六条 工段职责 (一)负责根据《设备故障处置管理制度》修订本工段相关管理人员设备故障处置安全职责及工作标准,制定工段处置作业标准,不断完善、更新本工段《设备故障处置作业标准》; (二)负责收集并不断完善本工段设备故障,形成设备故障清单,建立设备故障处置录像回放检查台账; (三)负责组织本工段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开展危险辨识、危险预知训练,制定设备故障处置作业标准和单项措施,并不断完善硬件措施和工器具,对无标准的故障处置要及时组织班组开展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落实工段责任管控;根据辨识结果制定单项安全措施并明确“三道防线”和硬措施。 (四)负责对设备故障处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设备检修作业标准,并不断完善检修作业标准; (五)负责对设备故障处置过程中本工段人员行为、设备状态、现场环境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设备故障处置现场能源动力介质的停送确认等安全管理; (七)负责故障处置后试车前的安全确认、以及试车过程的安全检查; (八)负责按照设备故障等级逐级落实安全监护、监督检查职责,制止纠正过程中人员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采取措施、落实考核; (九)工段长不在场时,按照故障发生的分级,工段长可授权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行使现场指挥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十)设备故障处置人员过程中有权拒绝各级人员违章指挥。 第三章 设备故障处置流程 第七条 故障发生时 设备故障发生时,故障发生区域岗位操作人员根据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手段(快停、急停等手段),防止损失扩大同时上报当班调度,当班调度接到通知后,在5分钟内根据故障分级汇报要求进行逐级上报。处置方法执行各岗位故障应急处置方案或作业标准。 第八条 故障发生后 (一)工段长现场判断故障严重程度,根据严重程度、预计影响时间不同,依据《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或按照故障处置分级管理要求,通知各级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故障处置; (二)故障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等,首先要保护现场,通知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处理。 第九条 故障处置过程 (一)在设备状态允许进行故障处置的情况下:有处置预案的设备故障,按照相应作业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置;对突发性故障且没有处置预案的,工段长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危险辨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各专业技术人员或班长按照专业职责听从主管指挥,实施故障处理; (二)在设备状态不允许进行故障处置的情况下,工段长检点安全措施落实后、各专业技术人员或班长组织先进行设备故障处理,待具备处置条件时主管再组织现场故障处置; (三)同一故障分不同控制区域专人组织处置时,区域通道之间必须设置隔断硬措施,无硬措施不得分区域处置。相互联系确认要保证信息畅通,工段长负责所有处置的统一协调指挥; (四)故障处置过程中需停能源介质(风、水、电、气、液压等)时,按照公司停送能源介质的相关规定由当班调度通知后执行; (五)需进入设备内进行故障处理时,必须采取挂牌、选方式、拍停车按钮、停介质、插安全销、做支垫、隔断来料等各项可靠安全措施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设备、进入危险区域或密闭空间,处理故障人员必须戴好所需的工器具(CO检测仪、安全带等),安排专人监护,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六)设备故障处置过程中需设备动作时必须有专人(工段长或专业负责人)负责指挥,岗位人员负责确认现场条件,岗位人员确认后方可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故障处置作业; (七)设备故障处置根据故障分级由公司、工段、班组统一指挥专业人员及各种处置人员; (八)根据故障分级,各级人员要明确处置过程各专业的处置任务,联系确认方式、交叉作业的安全互保,现场处置负责人发出指令时必须先确认后操作,各专业人员必须服从负责人统一指挥; (九)发生A类设备故障,经公司领导同意后进入非计划检修状态时,由设备部按检修流程,组织开展检修工作。 第十条 故障处置完毕,工段长组织试车 (一)故障处置完成,工段检查此次故障所影响到的设备设施,及时维护恢复设备、设施损毁部位,及时恢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二)故障处置完成,现场指挥检查参与故障处置的人员全部撤离故障现场。 (三)岗位人员对设备及通道进行检查确认; (四)恢复能源介质按照启车规程组织启车试车,恢复生产; (五)全部信息汇集到当班调度,逐级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 故障总结 (一)工段长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分析故障发生的原因、落实故障发生的责任人、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分析结果报相应的专业部室; (二)故障处置后,相应工段要完善故障处置预案,编制故障案例分析,并组织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三)相应专业部室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故障发生的工段进行考核、备案。并对根据《故障管理办法》,设备部要在48小时内形成事故通报,对此次设备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按照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章 设备故障处置分级 第十二条 故障处置分级原则 依据故障处置危险程度、故障涉及的范围、是否有处置预案、故障处置时间长短实施分级,故障分级就高不就低。 (一)公司级(A级):设备故障处置过程中危险程度较高,需要多专业配合、专业部室牵头组织完成的故障处置作业,主要生产设备处置时间在4小时(含)以上、其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造成24小时以上; (二)工段级(B级):故障处置超出班组工作范围,故障处置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需要工段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多专业配合才能完成的故障处置作业,生产主线故障时间在2小时--4小时之间、其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造成8小时--24小时; (三)班组(C级):有明确故障处置预案(应急方案、故障处置标准、操作规程),班组成员依据预案有能力完成且危险程度较低的故障处置、生产主线故障时间在2小时以内。 第十三条 设备故障处置分级清单 根据设备故障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分级表内容进行持续更新。 第十四条 各级故障处置需到现场人员要求 (一)A级:部室及相关领导、工段长、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及B级成员到现场; (二)B级:工段副职以上分管领导、工段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C级成员到现场; (三)C级:当班班组长、班组成员,需配合的工段内部班组长及班组成员到现场。 第十五条 各级故障处置分级汇报要求 (一)A级:工段报当班调度后,当班调度上报部室及相关领导、工段长领导、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及上级单位; (二)B级:工段报当班调度后,当班调度上报部室及相关领导、工段副职以上分管领导、工段级安全管理人员、公司主管领导; (三)C级:工段报当班调度后,当班调度上报部室及相关领导,通知当班班组长、班组成员。 第五章 设备故障处置作业标准完善、修订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新增设备故障处置作业标准 (一)工段新增设备故障处置作业标准,以区域为单位按原清单序号递增编制; (二)工段编制后按审核流程进行审批(工段审核、部室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三)设备故障处置标准审核纸质版交设备科备案; (四)作业标准生效日期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日期; (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的设备故障处置标准由设备科按公司文件下发管理流程下发到相关部室、工段; (六)部室、工段及时将标准下发到相关岗位开始标准运行。 第十七条 设备故障处置作业标准变更、修订 (一)工段对将变更的设备故障处置标准进行修订编号; (二)设备科统一对设备故障处置标准变更进行痕迹管理。 (三)工段编制后按审核流程进行审批(工段审核、部室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四)设备故障处置标准审核纸质版或电子版交设备科备案; (五)作业标准生效日期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日期; (六)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的设备故障处置标准由设备科按公司文件下发管理流程下发到相关部室、工段; (七)部室、工段及时将标准下发到相关岗位开始标准运行(原标准作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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