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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武松杀嫂”情节,《金瓶梅》和《水浒传》的处理有何不同?

 半瓣花上阅乾坤 2021-08-29
《金瓶梅》和《水浒传》是完全不同的两部著作。
《水浒传》谱写的是英雄的悲歌,赞颂的是忠君爱国的精神;《金瓶梅》则完全相反,记叙的是俗人生活的日常琐事,其内容不脱酒色财气,里面多的是妻妾争宠与官商勾结。
一个主要写的是“大写的人”,另一个则主要写的是“渺小的凡夫俗子”。
就拿武松这个人物来说(《金瓶梅》和《水浒传》里,武松这个人都占有一定的篇幅),在《金瓶梅》里和在水浒传里的形象便完全不同。

在《水浒传》里,武松是豪侠世界里的理智“天神”,不仅是勇与力的化身,其人行为准则亦不脱忠孝仁义,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比如,在为武大报仇这件事上,《水浒传》里面的武松快意恩仇、有勇有谋,准备充分,先是提前找好证据和证人,然后到衙门去告,不料知县受贿,不肯为他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想到了自己动手。
即便自己动手,他也不是蛮干,不仅请来了左邻右舍作证,还找人记下了供状,这才大开杀戒,结果了潘金莲和西门庆。
在这里,他杀了所有的仇人,唯独留下了罪魁祸首王婆,这是为什么呢?
武松之所以不杀王婆,不是因为王婆多牛,也不是因为王婆跟武松有什么关系,恰恰是因为王婆很重要,没必要由自己来杀。
武松在为兄报仇之前做了很久的都头,都头是干什么的?
宋代于禁军中设都头、副都头,其职位低于指挥使。
“都”是一个军事单位。在县一级,负责抓捕罪犯的称“衙役”。衙役人数不多,大概有十几人,分两个班,每个班的班长称“班头”。
在县里,都头是县役的通称,即凡是县里的衙役,都可以称为都头。
武松也相当于是县里的一个衙役,经常在县官手底下混的武松其实非常清楚大宋刑律。
杀西门庆和潘金莲亦并非莽撞之举,乃是因为西门庆手眼通天,不杀他无法为自己的兄长报仇。之前西门庆就是买通了县衙,因此武松告仗也是白告。
次日早晨,武松在厅上告禀,催逼知县拿人。谁想这官人贪图贿赂,回出骨殖并银子来,说道:“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 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 狱吏便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武松道:“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
在知县贪图贿赂,不管这件事的情况下,武松才只好自己出手,将潘金莲亲自手刃。
随后又派士兵押送王婆,自己亲自去收拾西门庆。
按理说,西门庆和潘金莲都被杀了,多杀一个王婆也应该没事。可是不,王婆是这场鸩夫事件的主谋,即使武松不杀她,按大宋律法她也难逃一死。
更何况,留下王婆,正好可以当着知县说明事情原委,可佐证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不为无据。既然如此,武松为兄报仇的行为就是铁板钉钉,传出去也是万世留名。这也为后来各级长官在审理武松案子的时候的手下留情,埋下了伏笔。
而王婆,虽然不是被武松杀死的,但最后的结局可是被千刀万剐,是比潘金莲和西门庆还要惨的。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 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你看这里的武松是多精明的一个人!不但亲自手刃了仇人,还眼睁睁看着王婆被千刀万剐,那种对哥哥的敬意和大仇得报的酣畅淋漓,以及从始至终的运筹帷幄,堪称精绝!
这样一个聪明人,又有武力,又有勇气,还识时务,要不是当时世道实在太黑暗,那可真的是能够有一番大作为的!

可是,在《金瓶梅》里的武松,被剥夺了神勇,变为好勇斗狠的凶徒。
在他回家以后,潘金莲已经是被西门庆娶走了,而仵作何九则早已远逃,除了卖梨的郓哥因为分赃不均而对王婆有所怀恨因此愿意作证外,其他的左邻右舍谁也不肯为他出面。
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武松就贸贸然跑去状告西门庆,本与西门庆关系密切的知县自然不肯。
于是乎,武松就莽莽撞撞地跑去狮子街自己杀西门庆,结果自己做事不密,反倒失手杀死了替西门庆传信的一个皂隶李外传,真正的罪魁祸首西门庆却跳下楼逃跑了。
这样蛮干的武松,自然不但没有复仇,反倒自己白白落了个充配孟州道的结局。
当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若干年后的武松遇赦归来时,他已经成熟了许多。知道了如何虚情假意,于是将潘金莲“请君入瓮”,然后杀了她,顺便把王婆也杀了。还把潘金莲的心肝五脏什么的都挂到了房檐上。
那时正有初更十分,在他杀潘金莲和王婆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人一直看着,那就是武大郎原配留下的女儿——迎儿,迎儿见此情形,说:“叔叔,我害怕。”可武松却说:“孩儿,顾不得你了。”他把迎儿倒扣在房里,然后就跑出去到王婆家杀他儿子王潮儿去了。
论理,虽然西门庆、潘金莲和王婆都已经死了,但是王潮儿可是与武大之死八竿子打不着的,而这里的武松杀红了眼,竟然要专门跑去杀了王潮儿。
杀王潮儿不着,他就在王婆家里翻箱倒柜,把自己先前付出的用来买潘金莲的那些银子(王婆只付给了吴月娘十五两,还剩下八十五两)找了出来,顺带还拿走了王婆家的一些首饰钗环什么的。
最后,就趁着月黑风高,出了城门,往梁山为盗去了。
其实,就这里武松做出的这些行为,在去梁山之前,就已经无异于杀人越货的强盗了。
而原先《水浒传》中“官逼民反”主题,早已在这里变为了“自作孽,不可活”。
也就是说,在《金瓶梅》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天理可言,没有什么人肯“替天行道”,有的只是被酒色财气支配的人生。西门庆如此,李瓶儿如此,潘金莲如此。
武松,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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