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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再次明确,下轮“双一流”建设,不搞全覆盖

 thchen0103 2021-08-29

近日,教育部再一次提到: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保平稳推进”的路径进行调整认定不搞平衡照顾

事实上,这是教育部关于“双一流”建设有进有出不搞平衡照顾的再一次表态。

▎反复强调,一再重申!

在去年9月,教育部就已明确,“双一流”首轮建设2020年结束,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

2018年,时任教育部部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上表示,“此次双一流建设实行的计划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这样一个情况,就是说打破身份固化。以前一些类似计划,身份固化这样一个弊端。这本身就给中西部高校打开了一扇发展的大门。因为它不是固化的,你可以积极发展培育,以后批次你达到了条件的,你就可以进来,有了上升的通道了。”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一个特征,就是根据大学既有的身份,来确定拥有什么样的地位,并给予相应的资源配置,只按既有的身份来确定资源配置的方式,而这种身份往往又是相对固化的,没有竞争机制,缺乏动态流动。显然,这不利于激发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

教育部一次又一次地重申“双一流”动态调整的表述,这种坚决的、一以贯之地对于双一流动态调整的表达,说明此次双一流建设绝不是“给帽子”,“按标签”,“一考定终生”制的终身名片制,它是一种打破身份固化,对所有高校始终敞开大门的竞争式开放式的一种有利于激发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的全新的制度。

发展的好,加大支持的力度,发展的不好,就应该退出。这种身份标签的这种动态流动的可能,激发了高校发展竞争的强大活力,从分配到竞争,改变不仅仅是制度的改变,更大的是盘活了高等教育奋发向前的无尽动力。

▎下一轮如何调整?

2021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成效评价结果将按不同评价方面、不同学校和学科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呈现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明确提出要把建设成效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双一流”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在关注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前提下,成效评价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学科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统筹整合《总体方案》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作为评价重点。

其中,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分别按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相对独立组织,综合呈现结果;

学科建设评价,主要考察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成效。

这两部分都要从“前置维度+核心维度+评价视角”这三个维度来布局考核内容,从三个维度来审视评估,犹如清晰描述出一个物体运动状态的位置、速度和加速度一样,可以更为清晰全面的反映高校发展的状态。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减少支持力度,切实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凝练特色、内涵发展。

▎甩掉包袱,轻装前行

双一流”建设要有勇气断然向过去挥手告别,有勇气打破只能进不能出的陈规,背上沉重历史包袱前行的改革,往往是难以成功的,甚至终将回到“新瓶装旧酒”的老路上去。

告别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政策长期的弊端,推陈出新,永远只做在当时最正确的事,是我国长期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也是我国30多年教育改革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因此,以破除身份固化为突破口,遵循现代大学发展的规律,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此,来推进“双一流”建设,才不失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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