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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文化中的用词

 宁静致远2023 2021-09-01

家谱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家谱是家族的史记。家谱的文字精练,特将所获知释文摘录如下,供家谱文化爱好研究者赏析:

配: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第一任妻子。元配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继配: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第二任妻子。再配为处子则书'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为醮妇则书'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改配:指与前任妻子离异后,再娶的妻子。

娶: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书'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说明:大多数族谱中男子结婚“配”和“娶”并用,但意思是有区别的。配、继配都指女子是初婚;娶、继娶都指女子为再婚(即再醮者),所以不能把族谱中“配”改为“娶”。少数族谱只写娶,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聘:族谱中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聘某氏,未婚卒,葬某地'之记载。

说明: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个别宗谱只写娶而不写配,这种情况另当别论。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未娶'。

适:该女子已出嫁结婚书“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与男子结婚的“配”相对应。

字: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曰'字',即许配,族谱中“字”为女子定亲,与男子定亲的“聘”相对应。

于归:女子结婚。

未字:该女子尚未定亲曰'未字'。

待字: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曰待字;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即尚待许配。

说明: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适'为宜。

妾:古时女子对自己的谦称,也指男子在正室以外娶的妻子。

侧室:旧时指偏房,与“妾”同。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一夫多妻制'。男子的配偶中,只有一妻,余者皆为媵妾。 古代女子出嫁时,陪嫁的姊妹或女奴,即成为对方媵妾。媵妾与正妻,身份差别极大。 '侧室'在民间的实际情形非常复杂,据称男女主人的主卧室,有侧门通至女仆、丫环的卧室,这种丫环被称作'通房丫环'。由于卧室相通,主人可以自由出入丫环的卧室,丫环一般都会自愿或被迫与男主人发生关系。有这种关系后,丫环地位略有上升,并由此被称作男主人的'侧室'。男主人如果只将她们当作发泄工具,通房丫环也可能被卖掉,或继续为女仆,家谱中是不会将她们记为'侧室'的。

德配:第三任妻子。

懿配:第四任妻子。

卓配:第五任妻子。

原配:大房。

良配:二房。

淑配:三房。

冥婚:男子故后结成的阴亲。一种情况是未婚卒,另一种情况是婚后死亡,妻子改嫁又招阴亲两种情况,在谱传的表述中有区别。

出赘: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族谱中表述有二:“出赘某地某姓,后裔改姓某”,另一种只是改变居住地,后裔未改姓,族谱继续延续。

入赘: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赘婿:亦称招赘。旧时修谱,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某某,本姓某”。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故应用“招赘”,也可用“赘婿”、“赘”或“招”。

孀赘:俗称“坐山招夫”,即丈夫去世后,妻子再招一个丈夫进来;俗称'黄泥畔'。

说明: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以正式婚姻为准,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并改为外姓。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继子:俗称螟蛉子,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现在大都与嗣子同)。

出嗣:嗣即继承,接续。本族中多子方,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方作过继子。

出绍:过继到外姓人家继承财产的意思

入赘: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

嗣子:本族中无子方,由多子方指定的男子来承嗣当儿子,亦称“入嗣”,俗称顶嗣。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承祧:承奉祖庙的祭祀;后亦称嗣子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承继先代,称承祧。

兼祧:亦称“兼嗣”。兄弟数人,没有儿子的兄弟,便让另一兄弟的独子继嗣其他兄弟,叫做兼祧。可以兼祧多人,兼祧人不脱离原来的家庭关系,兼做所继承家庭的嗣子,表述为“某某之子,兼祧某某、某某”。但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只有长房是独子时,才能形成兼祧;假如长房无子,其他兄弟是独子,便形成出嗣了。又称'一子两后'或'两房共一子'。

说明: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编入另谱。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一视同仁,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亲生还是领养,仍写'继子'为宜。嗣即继承。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是必须得宗份份意,份是份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续香火,同时也继承财产,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详述,在出嗣方略述。

顶门:为兼祧子娶妻,以传后代。

出继:本姓男子给外姓当儿子(现在大都与出嗣同)。

无传:婚后有女无子者,有的也称“无子”。

无嗣:婚后无子女者。

无出:在旧谱中元配标注“无出”,没写卒年者多为被休;继配标为“无出”,多为无育。

雷、桃:名字里带此二字者,多为婚后未到七个月出生。如“五月桃”、“六月雷”,分别指婚后五个月、六个月出生。

双承:继承两支的祭祀。

乏嗣:缺乏承继人。

流寓:寄居他乡。

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早卒:早年去世。20岁以上死亡者书"卒"或"早卒"。

螟蛉子:养子寄居他乡。

改志:离婚。

行:在自己所在辈分中排名,后接数字。

挂喜丁:修谱期间已孕,未出生者。与“雷”、“桃”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殇:未成年去世,一般称“早殇”,也称“少亡”、“早卒”、“早亡”“早夭”,亦有称“英年早逝”者。七岁岁及其以前身亡书'早殇',八岁至十一岁为下殇,十一至十五岁为中殇,十六至十九岁为上殇,若二十岁以上则如常书,非殇也!

年:50岁以下去世,书'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享:51岁至59岁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寿:60岁及以上去世,书'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说明:古代对不同年龄人的死亡,用词有讲究,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宜慎用。作古之人书'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世之人书'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合兆:即合葬。应为夫妻双方均去世,且有葬所指向。

考:①老。②父亲。后只称亡父曰考。《礼·曲礼》:'生曰父……死曰考。'

妣:①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②母亲。《尔雅·释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只用于亡母。《礼·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

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

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司厅:即驿丞。明清时,各州县设驿站之地,均设驿丞。掌管驿站中仪仗、车马、迎送之事。

翰林院:官署名,唐初置翰林,为内廷供奉之官,本以文学备顾问,得参谋议,其时医、卜、伎、术、方士僧道,皆得待诏翰林,非尽文学之士。玄宗开元初始置翰林院,以张九龄、张说、陆坚等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司起草诏书及应承皇帝的各种文字。开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制。宋设翰林学士院,职掌在内朝起草诏旨。此外在内侍省下设翰林院,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明将著作、修史、图书等事务并归翰林院,成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翰林院掌编修国史及草拟制诰等,其长官为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中特派,所属职官有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无定员。

国子监:国子监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国子监设六堂,分别为: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是贡生、监生们的教室;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以及学正、助教、主教、主事、收掌、对读等学官,品秩为从正四品到九品。

内三院(内翰林):清官署名,天聪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统称内三院,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议叙: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加级或纪录,以示奖励,称'议叙'。功多者加倍议赐奖励称'优叙'。又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承荫:明清时,凭借上代的余荫而授的官职叫承荫。

恩荣:由皇帝批准下旨,赐与荣典,予以褒奖,为'恩荣'。清中期以后,冠以恩荣的官秩,多由朝廷筹饷特许而捐纳取得的品级。

拣选:各省若因本省人员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补人员中挑选相宜者委用,经吏部奏请后,由特派大臣负责拣选。

署理:是指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的意思。

庠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

廪生:明洪武二年,朝廷令府、州、县皆置学,府学生员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人月给廪米六斗。后来名额增多,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省称廪生;增多者谓之增广生员,省称增生,无廪米;后来名额再增,称附学生员。清沿明制,廪生名额及待遇视州县大小而异,月给廪饩银四两。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称补廪,廪生可依次升国子监学生,称岁贡。童生应试,例须觅廪生具保无冒籍、顶替、匿丧等情,称廪保。

贡生: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太学)肄业,称为贡生。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

举人:明清专称乡试登第者为举人。

进士:明清时,举人会试中式,殿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通称进士,凡列衔皆先书赐进士及第或出身。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唐中宗景龙二年,修文馆置大学士四员,宋有昭文馆大学士、集贤殿大学士,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政归六部,洪武十五年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备顾问,秩仅五品。其后增设谨身殿大学士。宣宗时,杨士奇、杨荣、杨溥入阁,乃以师保尚书兼大学士,官尊于六卿。清因之,设殿(保和、文华、武英)阁(体仁、文渊、东阁)大学士四人,协办大学士二人,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庶吉士:官名,明洪武初采《尚书·立政》'庶常吉士'之义,置庶吉士,六科及中书皆有之,永乐二年始专隶于翰林院,以进士之擅长文学及书法者任之。清因之,设庶常馆,进士殿试后朝考前列者,得选用为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按等第而分别授职,谓之散馆。二甲进士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入选者,内用六部主事,内阁中书;外用知县。

六科给事中:官名,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查驳正六部之违误。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之。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又合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清初沿明制,六科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为正五品。雍正元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六科,仍通设给事中。

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都事: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行人: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典宝: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检校:代理官职。秘书级。

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光禄大夫:文、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代正一品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升授光禄大夫;清正一品。

荣禄大夫:文、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代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清从一品。

资政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清正二品。

通奉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清从二品。

通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正三品。

中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大夫;清废。

中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加授中议大夫;清从三品。

中宪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清正四品。

朝议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清从四品。

奉政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清正五品。

奉直大夫: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清从五品。

承德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清正六品。

儒林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儒生出身者升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升授宣德郎;清从六品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德郎。

文林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议郎;清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议郎。

徵仕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为从七品初授从事郎,升授徵仕郎。清从七品。

修职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清正八品。

修职佐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清从八品。

登仕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九品初授将士郎,升授登仕郎;清正九品。

登仕佐郎:文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九品初授将士佐郎,升授登仕佐郎;清从九品。

翰林:翰林,即文翰之林。翰林院是一个带有浓厚学术色彩的官署。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是传统社会中层次最高的士人群体。

翰林院待诏:明清时,翰林院中置有待诏官职,掌校对章疏文史,官秩从九品。

主事:明代为各部司等官中最低的一级,官秩正六品。清代沿袭。进士分到各部,先补主事,递升员外郎、郎中。

署正:在清代,此官职配置于朝廷之神乐署,官秩为正六品。

典籍:官名。明翰林院及国子监皆有此官,掌文牍及金钱出纳等事务。清内阁置典籍掌章奏文移,国子监置典籍掌书籍碑版。官秩从九品。

礼部儒士:明清时在礼部设的文笔官员。

光禄寺署正:光禄寺为掌管宫廷膳食的官署。下设四署,署的主官为署正,官秩从六品。

鸿胪寺序班:鸿胪寺为掌管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的官署。主官为鸿胪寺卿。序班为鸿胪寺属员,官秩从九品。

布政司:全称'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为明清省级地方最高行政机构。长官为布政使,官秩为从二品,掌管一省的民政、田赋、户籍。

布政司理问:布政司设理问所,掌勘核刑名案件。理问所设理问一人,官秩初为正四品,后降为从六品。

布政司经历:布政使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官秩为从六品。

卫经历:卫设经历司,管理文牍、军民词讼及儒学等。经历司设经历职官一人,官秩从七品。

攒典:明代称仓库、务、场等处的吏役。

知府:官名,明清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明为正四品。清沿明制,官秩为从四品。

府同知:官名,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官秩为正五品。

府通判:知府的属官,主管地方治安,官秩为正六品。

府经历: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官秩为正八品。

府大使:府中管理专项业务的官员,官秩从九品。

知州:州的行政长官,官秩一般是五品或六品。

州同知:明代地方各州之副职,官秩从六品。

州同:清代知州的佐官。属于直隶州的,相当于州同知;属于散州的,则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官秩均为从六品。

州判:清代知州的佐官。属于直隶州的,相当于州同知;属于散州的,则与州同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均从七品官。

学正:学官名。明清时州设学正,掌教诲所属生员。官秩为从六品。

州吏目:州官的属员,掌理官署内部事务,官秩从九品。

知县:官名。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官秩为正七品。

县丞:官名。县之副职,官秩为正八品。

主簿:官名。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官秩为正九品。

教谕:学官名。明、清县学均置,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官秩为正八品。

训导:学官名。明、清于府、州、县学均置训导,辅助教授、学正、教谕教诲生员。官秩为从八品。

典史:官名,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官秩为从九品。

吏员:吏员是衙门中操办具体事务的人员,又称典吏,

土官:'土官'是相对于'流官'而言,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赐的少数民族地方官。

致仕:官吏因年老或有病不能继续任职而辞去官职,这就是古时的'致仕'(退休)制度。

乡饮耆宾:明清制,每岁举行一次,朝廷使州县遴选年高德勋之士绅,头名为耆宾,次之者为介宾,余者为众介宾。以乡饮酒礼誉之,授'乡饮耆宾'等称号。

寿官:为明清时的一种闲职官员,没有具体的职事,类似现在的荣誉称号,是对高龄老人(一般要超过85岁)的荣典。

耆儒:指年高的学者。耆:指六十岁以上的人。

直隶:明朝时期称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有南、北直隶之分。清代设直隶省,行政中心设在保定。明清时,不属府而直属省管辖的州称'直隶州',属府管辖的州则称'散州'。

堪舆:堪舆即风水。《淮南子》中有:'堪,天道也;舆,地道也。'堪即天,舆即地,堪舆学即天地之学。

天官:以冢宰为天官掌邦政,乃百官之长。唐指吏部长官。

地官: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攘邦国。主管教化的官,为六卿之一。唐武后曾一度以改户部为地官。

大司徒:地官,主管教化的官,为六卿之一,《国语》周上,'司徒协旅',注称掌合师旅之众。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改称司徒,主管教化,为三公之一。清时俗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徒。

春官:《周礼》以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后春官为礼部的别称。

夏官:夏官以大司马(兵部尚书)掌邦(军)政。

秋官:主刑,大司寇(刑部尚书)。

冬官:大司空为冬官,掌管工程制作,后也以冬官为工部的通称。常用名词解释

骠骑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

镇国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

昭勇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护将军,加授昭武将军。

怀远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明威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

宣武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威将军。

武德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

武略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五品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

昭信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乘信校尉。

忠显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明从六品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

建威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一品。

振威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一品。

武显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二品。

武功将军: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二品。

武义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三品。

武翼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三品。

昭武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四品。

宣武都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四品。

武德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五品。

武德佐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五品。

武略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六品。

武略佐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六品。

武信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七品。

武信佐骑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七品。

奋武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八品。

奋武佐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八品。

修武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正九品。

修武佐校尉:武职官员的官阶称号。清从九品。

云骑尉:清代为世爵名。为奖赏作战有功或阵亡将士而授的爵位。

都司:明清武官名,官秩正四品。

守备:明清武官名,官秩正五品。

镇抚:明代武官名,主管巡察、缉捕,官秩从五品。

千总:明清武官名,官秩正六品,又分为营千总、卫千总、守御所千总等。

把总:武官名,明设营的统兵官位次于千总;各地总兵属下军官,位次于守备。

千户、百户:宋元明卫所掌兵千人的武官名,元置大都督府,管辖三卫三府。卫府都有千户所,有行军千户、屯田千户、守城千户、钦察千户等名称。后千户所改为兵马司。明京卫也有千户所。千户下设多个百户所。

外委:清代额外的下级武官。外委千总官秩为正八品,外委把总官秩为正九品。

舰船正管:清代海军武官名,即舰长,由千总充任。

巡检:明清时,掌管社会治安的武官,官秩为九品。

太君:唐制,四品官之妻为郡君,五品为县君。其母邑号,皆加太君。 宋代群臣之母封号有国太夫人、郡太夫人、郡太君、县太君等称

一品夫人:正、从一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夫人:正、从二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淑人:正、从三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恭人:正、从四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宜人:正、从五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安人:正、从六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孺人:正从七品,正、从八品,正、从九品官员妻子的封号。

封赠:封建时代施恩臣下,实行封赠之制。即将文武官员的官爵、有关名号授予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及本人妻室的制度。存者称'封',殁者称'赠'。一品高官可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连同妻室共四代。以下有两代、一代,品位低流官只封赠妻室而不追及上代。

诰命:在明清之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授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含五品)以上授诰命,而针对官员本身的叫'诰授',针对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时,存者叫'诰封',殁者叫'诰赠';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授'、'敕封'、'敕赠'。

例授:循例授官。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予本人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

貤封:清制,官员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号呈请朝廷移授给亲族尊长(远祖、伯叔或外祖父母等)称为'貤封'、'貤赠'。

处士:古时称德才兼备而不为官的人士。

伯仲叔季:兄弟排行。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

名、字、号

名: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谓避讳,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字:即平时称呼。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表示尊重。现代人很少用字。

号: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说明: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为'一名××'或'字××'。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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