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中,有一道题考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这样傻白甜的题目,本人竟然痛失分数,没有选对,痛定思痛,决定把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捋一下,方便自己也方便有兴趣的童鞋整理记忆,真会考的别不信哈。 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三个且仅有三个) 1、物权法定原则。(没什么好解释的)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即一物一权原则。 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把物权法的特征,效用等等混进来,干扰原则。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三个) 1、合法原则。 2、合理原则,即实质合法原则。 3、行政应急性原则。(注意应急性原则适用的条件) 三、民法基本原则(7个) 1、诚实信用原则。 2、权益保护原则。 3、公平原则。 4、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5、意思自治原则。 6、生态保护原则。 7、平等原则。 一定要注意,民法原则中没有法定原则,回忆的过程中漏掉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你来默写,会漏掉哪个呢?试一试吧,看似简单,却绝对坑人的小阴沟,翻船可能性极大。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