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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小庆:技术进步对艺术创作与审美欣赏多元互动的影响

 WQ_AI_LYS_999 2021-09-06

技术进步对艺术创作与审美欣赏多元互动的影响

楚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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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对艺术创作主体与审美欣赏之间关系的影响,集中体现在艺术创作实践活动中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多元变化过程中,是艺术基础理论研究中需要梳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技术进步开阔了艺术创作主体的观念和视野,丰富了艺术家的创作技巧,增强了这些技巧在艺术作品创作中的表现效果,也大大扩展、充实了艺术作品表现的题材和内容。技术进步对艺术创作领域的影响,不仅表现为在艺术创作中出现了新的创作手法和艺术样式,也同时体现在技术与艺术之间实现了深层次的相互渗透等方面。在新技术应用条件下,技术不再仅仅定位于作为艺术创作主体使用的创作工具和依托的传播平台,而是其本身也开始被视作为审美的对象,甚至成为艺术作品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技术对艺术创作主体的影响鲜明地体现在技术之美与艺术之美、技术产品与艺术作品、工程师与艺术家之间的原有界限日趋模糊的趋势之中。艺术与技术之间的这种位置、角度、身份的变化,也相应带来了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审美接受等诸多活动之间美学关系的变化。技术进步促使艺术创作主体逐渐摆脱了客观世界对其作品创作有形无形的束缚和限制,使创作者和欣赏者双方都突破了原有时间、空间、物质技术条件、民族风俗习惯、地域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隔阂等主客观场域的边界,获得了创意实现和思想表达的自由,以及由此带来的更为丰富的视觉与心理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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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作的历史实际就是艺术创作主体与技术发展之间不断相互适应、突破磨合的历史。虽然在艺术创作理念上,艺术创作主体可以不受技术设备的制约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显示出人不受物所支配的一面,但在实现艺术方案的具体过程中,技术的实施和运用又受到客观的制约作用。而就整部艺术史的宏观发展来看,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艺术与技术的关系表现又各有不同。技术在客观物质层面超越和支撑着艺术本体特别是创作形态表现,艺术则在主观精神层面努力突破着技术模式的客观制约和技术理性的巨大惯性而实现着突围,同时艺术还在用自身的创新和先锋思想在审美欣赏和价值判断等精神层面实现着对社会的引领和超越。技术推动了艺术理念的更新,带来了新的创作手法和技巧,产生了新的艺术样式,艺术作品的审美形式表现也随之变化。技术给予艺术创作活动物质层面的基础支撑,既是创作工具,又是传播平台,二者相互渗透,甚至新技术能直接成为艺术本身。在从原始传统手工技艺时期到现代信息社会阶段这一漫长历史进程之中,在技术进步支撑艺术创作创新发展的现实条件下,技术的创新和历史的积淀也自然显现为艺术作品表现范畴的逐步拓展。技术发展经常会悄然突破和无形消解传统艺术作品的原有边界,艺术则努力从精神层面不断捍卫和重构出作品自身新的审美形式边界,二者相互交织中出现了艺术创作与欣赏、审美接受相互渗透、角色互换等互动发展的艺术文化新景观。

技术对艺术创作主体与客体审美欣赏关系的影响,可以按时间轴线变化归纳为在传统社会阶段中原始手工技艺条件下艺术主体突出和着重于客观的物的表现;工业化机器大生产时代的艺术大众化、波普化趋势则凸显出批量复制的美学特征;及至当下,艺术传播媒介的方式、性质均发生改变,也即在数字信息和网络时代中技术促使社会大众普遍成为艺术的创作者和欣赏者,且二者间界限逐渐模糊,艺术作品表现形态也逐步进入非物质化阶段。这一时期的新技术应用不断模糊了艺术的原有边界,但艺术却在不断反拨技术的控制并重构着自身的审美价值精神内涵。

技术可以在一定客观条件下被直接掌握,但对于艺术精神境界的审美把握特别对于中国传统艺术形式而言,却需要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有机结合,对于艺术的表现、理解和运用,都需要建立在自身严格的艺术训练、良好的人文修养以及对人生的深刻理解和透彻领悟的基础之上。虽然时代发展了,技术条件进步了,但是艺术本身的核心价值、精神境界和理想追求永远不会改变。所以,在艺术的发展进程中,不断会有先锋艺术挣脱现有技术(创作技术、方式方法等)框架,或是突破艺术界现有静态平衡、思想僵化、方法保守的创作现状,以精神和意识超前的形态出现,反而成为对于技术控制、技术理性的僵化惰性甚至钳制艺术发展的不良社会生态现状的有力反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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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的虚拟网络信息时代,艺术创作主体和艺术作品的原有定位和意义在主客观视角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艺术作品进行创作、欣赏、接受的主客体审美关系也发生了多维度的互动变化。艺术作品从客观实物转为虚拟物,艺术创作主体从技能的拥有者和美的创造者变为了信息的创意者;同时,艺术创作主体和艺术作品也从对具体物的物理属性的描绘或模仿,转为了对意义的探寻。当下的艺术欣赏方式与传统艺术的单向传播不同,网络时代的社会公众可以更多地参与到艺术创作中去,从单向接受转变为多向参与,从单纯的审美欣赏和接受转变为二度自由创作再到重新推出,从而使每一位欣赏者、接受者、参与者都获得了自由创造的快感和成就感,以及随时随地自由创作、自我欣赏的审美享受。这种审美关系的变化,是当代社会技术进步条件下艺术创作主体与作品创作、欣赏、接受之间相互关系变化、影响的最直接表现。

技术不仅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距离和交往模式,而且还客观推动了社会运行管理模式的变革。艺术创作的社会影响变得更为直接、迅速,艺术作品的存在空间大为拓展,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艺术家自身的生存条件已得到明显改善,发展空间也大为拓展。通过互联网等技术工具共同创作的文艺作品,就是一种典型的跨越时空、地域、民族风俗、意识形态的艺术创作大合作的可贵尝试。这些文艺创作中的新现象和新的欣赏方式,以及实施文学艺术创作活动的新模式,在传统艺术创作之中都是从未有过的空白,也是追求实现和探索表现人类社会真、善、美永恒价值的艺术创造活动的有益尝试。在技术的基础条件支撑下,艺术既发挥了经典作品作为国民精神灯塔的价值引领作用,又通过文化产业渠道解决了能够覆盖并惠及每一个人的文化消费和文化民生问题。在当代中国,经典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并未形成矛盾,而是共同实现了两者的繁荣和兴盛。

网络信息时代中艺术的互动特点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主观能动性和个人选择性,使得传统社会中原来未有的状态和领域具有了逐步转变成为现实的可能。技术是人类发明的,目的是为人类社会服务。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艺术表现形态特别是其思想内涵和思维创意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内核,反而变得愈发珍贵。

艺术作品创作活动作为人类社会精神文化产品的主要构件,最终服务于人类社会的终极理想和精神价值的普遍追求。所以,虽然技术的力量及其所带来的巨变是强大的,但艺术创作主体在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创作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艺术作品最终需要面对的不是机器而是社会生活中鲜活的人,作品创作不是为了炫耀技术而存在,而是必须着重于在叙事的基础上抒发真实的情感,其中心始终着重于人获得精神上的审美感受,必须把作品创作的目标定位在服务于作为社会成员的人的审美欣赏和精神感受方面,把艺术作品定位为体现审美价值判断的精神文化产品而非单纯玩弄技术技巧的物件。惟其如此,艺术作品创作活动及其形式表现才可能富有永恒的生命活力。

来源:楚小庆.技术进步对艺术创作与审美欣赏多元互动的影响[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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