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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安装可视门铃、改变大门方向,邻居状告侵犯隐私权,法院判了

 大枫戈 2021-09-06

为了提升居家安全、便捷日常生活,不少人会选择在大门口安装智能监控或可视门铃等安防系统。不过有时候,安防系统也会“惹事上门”。

上海业主石某与邓某以同一隔墙相邻,原本相安无事的一对邻居,从石某一系列装修举动后,两家的关系出现了碰撞。

装修期间,石某将原本向内开启的木门改装为向外开启的防盗铁门,并且将铁门位置从共用隔墙的右面变换到了左面,之后又在防盗铁门上安装了一个“可视门铃”。

(图源网络)

据悉,这种可视门铃具有访客身份识别、门前逗留徘徊报警、访客可视通话、超长续航、超广视角、超清夜视、强拆报警的功能,石某等可以在手机上自行设置入户门前距离来触发录制视频机制。

邓某认为石某防盗铁门向外开启侵占了公共区域,改变入户门安装位置,导致产生开关门声响影响了邓某一家的日常休息,而“可视门铃”摄录了邓某一家日常进出门等情况,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故起诉至法院。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经法院实地勘查情况,两户业主的入户门是平行的,石某外开防盗铁门与邓某入户门方向相反,开启方向为公共外窗,且结合该处房屋走道宽度、铁门宽度等,并未对邓某正常出入构成影响;邓某主张石某改变入户门的安装位置,由此产生开关门的声响影响了邓某的休息,但邓某未就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举证证明。

而石某安装的摄像头正对公共通道,可视范围及于邓某的大门口,且该可视门铃可由石某通过其安装于手机上的程序远程操作开启拍照、录像功能,即使石某主观上无窥视邓某活动的意图,但综合考虑摄像头安装的位置、角度及高度,其在客观上确会侵犯到邓某的隐私权。

法院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最终判决石某拆除防盗铁门上的“可视门铃”,驳回邓某提出的恢复大门位置和开关方向两项诉求。

潇湘晨报记者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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