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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100个刑法案例(76)】帮组织卖淫者招人却未等开张即被抓如何定性

 昵称54242610 2021-09-07

100个离奇案件

系法考名师

改编自张明楷的著作

该如何定性

答案可能意想不到

王在居民小区租用了一套单身公寓准备组织他人卖淫,老赵受老王的指使从外地招募、运送了若干性工作者带来单身公寓,但还没有等这些性工作者开始接客,老王也还没有着手对外推广、招徕嫖客、组织卖淫活动,老王和老赵就双双遭到居民小区的居民举报,进而警方抓获。
问:老王和老赵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参考答案】老王成立组织卖淫罪(犯罪预备)、老赵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犯罪既遂)。
关于组织卖淫罪,刑法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条,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该罪以客观上存在已经组织、正在组织或者将要组织卖淫的人为前提。但由于协助组织卖淫罪不是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而是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又由于该罪是帮助犯的正犯化,故老赵的行为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既遂。老王的行为虽然只是组织卖淫罪的预备行为,但同时也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教唆犯。

《凡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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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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