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682篇2021第93篇 导读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阅读链接(点击即可): 5.投资土拓 | 今后征地更严更难了!新《土地管理法》征地内容解读; 8.闲话新土改 | 征地制度怎么改,看看国内外专家怎么说!--中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研究进展综述; 12.新法之下土地评估的机遇与挑战。 新法要求配套出台相应的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3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相关阅读链接: 2.权威首发 | 魏莉华司长解读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2大亮点 4.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解读 ①: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日前,自然资源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新《条例》进行了系列解读,今天转载的是自然资源部齐世敬的解读2,对新《条例》中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容进行解读,本号转载时有调整。 当然,节约集约不是一味少用地,要讲究科学合理和可持续性。比如,关于村庄、集镇、县城和城市中的居住用地,目前普遍提倡的是上楼的高层集合式住宅,但从世界各国的居住形态看,包括人地最紧张的日本都是以低层独栋或联排住宅为主,只有大陆、香港、新加坡等不多的国家地区是以高层集合式住宅为主。高密度、高楼层、高容积率的集合式住宅,不仅不低碳、不舒适、消防能力不匹配等,在50年建筑设计寿命到期还会引发一些列的问题:高层住宅每栋楼的住户往往几十甚至上百户,一个小区可能有数百甚至上千户,70年土地出让尚未到期但已到50年建筑设计寿命,届时是拆除重建、大修还是简单维修等,这么多住户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而高容积率也决定了没有增量空间难以依靠外部力量投资改造(城市更新),如何处理将是一大难题,处理不好就可能发生倒塌等安全事件。因此,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需要考虑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城中村”之外的村庄,特别是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村庄,居住形态应当以1-3层的独栋院落或联排住宅为主;县城和中小城市应当适度控制建筑高度,住宅以独栋、联排或低层楼宇为主;大中城市也应当降低城市高度,增加中低层住宅比重,控制高层、超高层住宅。日本人地那么紧张都可以做到,通过合理规划合理布局,解决国内住宅用地应当也是可能的。相关参考阅读: 3.奇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解读 ②坚持节约集约理念 优化土地管理制度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解读之二 齐世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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