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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茸图书馆 2021-09-14


合肥出租车有重大变化!周四开始!

2021年09月13日 16:28:15
来源:合肥晚报

刚刚,记者从合肥市发改委获悉,从9月16日开始,合肥市将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定价机制进行调整。届时,实行多年的“四舍五入”也将改为“据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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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价调整】

1、关于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调整为2.0元/公里。

2、关于低速行驶费和合乘费

(一)低速行驶费。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3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3分钟后,高峰时段(7:30-9:30,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

(二)合乘费。为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新增合乘费项目。即: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得到第一顺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合乘路段的费用按70%的标准由双方分别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计价标准计收。

3、关于空贴费和夜间补贴

(一)空贴费。巡游出租汽车行驶超过12公里(含)后,车公里租价加收50%。

(二)夜间补贴。夜间(23:00至次日5:00)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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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

改革运价管理方式

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

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租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不再施行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

浮动时限: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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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计费金额按计价器显示金额结算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车内车外整洁,做到文明礼貌和主动礼让斑马线。

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计价器显示金额结算,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如发生不打表、未经乘客允许随意合乘等行为,乘客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刘莲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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