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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价值观

 ayou808 2021-09-22

人类在习俗社会阶段,人们在发生争端时,总是基于主体间相互承认的道德规范,寻找所有人都认为是正确的和和好办法,以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这就产生了以中庸作为判断标准。因为这一道德判断标准常常不是基于对事实的陈述,而是要求人们在彼此之间的交往、沟通、对话、理解,以一种相互谅解、通情达理、宽容大度的态度对待对方,也就是基于情感,以自己的情感影响别人。我们常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就是情感在起作用。这就导致了人们不可能对善恶作出正确的判断,人们也很难由此被培养成为良善的人。这实质上是情感与理性的矛盾,上升为意识形态,就是善与真的矛盾。

所以,如果人类社会一味地强调情感因素,欠缺理性原则,只会造就了一个伪善的社会。因为人乃是具有理性的动物,作为人,而人又是某种可做错事、可被错待和可知作错的动物,如果堕落到遗忘了理性,随欲、随感而行,实际上是脱离了人之本质。伦理学的问题乃是人的何种东西使得他们既具有道德价值(因此不应该以某些方式对待他们),又具有道德责任(因此对他们的行动能合理地进行褒、贬、奖、罚)的问题。而理性是一个人的思想力与判断,使人们需要在行为上作出选择时,看出什么对于人是好的,而能够自觉或不自觉地服从与整个世界的秩序相和谐的道德准则,而不是出于任何实用的考虑与经验的理由。这件事我怎样做才是对的,对的事情吃亏也要做,不对的事情占便宜也不能做。只有这样,真善才是来自于善良意志或纯粹义务感的、不带任何私心杂念的,不会因时间地点的不同而改变的纯粹行为。而那些出于被迫,或为了别的目的而去为善,即使哪些产生良好效果,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称为真善。哪些虽然出自善良意志,但造成不良后果的,也不应该称为真善。所以,一个真正有才华的人会启动其判断力,对人类面临的一般问题能做出正当的判断,知道如何正确区分何者能为何者不能为,何种该为何者不该为。也就是说,理性使人的行为有了“应当”与“不应当”之分,人类的道德法则应该是“应当”的法则,才具有善恶的道德意义。因此,人们必须以理性来建立起道德秩序,以理性原则来确立人们的终极价值和人生目标,根据理性原则来约束自己,区分正当与错误,为他的正当或错误行动负责,才能建立一个合理的人类社会。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便从理性原则出发谈到了人的道德德性、道德生活关涉到快乐和痛苦,但快乐与痛苦只是其表征,而不是德性,是不是合于道德的生活,要根据相对真实的善、恶进行判断。判断是逻各斯能力的实现过程,正是由于逻各斯对真、善的认识、理解、追求,人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控制动物本性的放纵快乐的德性,形成了合理的道德生活。亚里士多德还举了勇敢为例子。勇敢之为德,就要知道何为勇敢,并用在正当的地方。勇敢是指一个勇敢的人敢于面对高贵[高尚]的死,或面对所有濒临死亡的突发危险即战场上的那些危险时表现出来的德性品质。这种真正的勇敢不同于奴隶和兽类的勇敢,动物的勇敢除了出于本能保护幼仔的行为外,它们一旦遇到强于自己的敌人和其它可怕的危险时,往往一逃了之,逃不掉的就死亡,是一种被迫行为。而人的勇敢是经过逻各斯考虑,为了高尚的事,即使面对死亡危险,也坦然面对,积极应战。此外,亚里士多德还谈到慷慨、大方都是与处理财富相关的道德品质。慷慨、大方这两种道德德性是完全属人的德性,可以说是人之为人更高层次的表现。慷慨是为高尚[高贵]的事而给予,以正确的方式给予,以适当的数量、在获适当的时间、给予适当的人,按正确的给予的所有条件来给予;在取方面也适当。大方不同于慷慨,它只针对花钱的铺张而言,大方意味着大数量的适度花费,往往指把大笔钱花在重要事物上,为着高尚[高贵]的目的。甚至,即使每一个犯罪的人出自某种实用的动机,在犯罪的时刻,他的理性也会在内心告诉他,他不应该这样做。

亚里士多德还论述了与人的社会属性相关的道德品质包括温和、友善、诚实、机智、有羞耻感。与人交往上重要的有友爱。机智是人在休闲时关于谈吐方面表现出来的德性,是指在怎样同大家谈、听人家谈些什么以及怎样听等方面做得恰当的人的品质。羞耻往往伴随着对耻辱的恐惧。这两种品质是同人的判断紧密相关的。机智、羞耻往往不伤及人的外在物质利益,但作为人仍应十分重视这两种品质,这正是人与动物区别这一基点的体现。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开场白即将逻辑学、物理学和伦理学称为三门科学,其中伦理学和物理学并驾齐驱:两者都是建立在纯粹理性法则之上的学科。理性不仅可以为自然立法,而且可以为人立法,合乎理性的道德是能够也应该为所有人所遵循的。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语中他同样认为,针对自然的物理法则普遍地规定了天上星空的所有星系,针对道德的理性法则以同样的方式规定了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内心,而后者作为自由的法则赋予了人尊严[1]。黑格尔也认为,“关于自然法则的科学叫做物理学,关于自由法则的科学则叫做伦理学”[2]由此,伦理学也是科学,而且是一门和自然科学对等的科学。

今天已进入地球村时代,不同价值观的人们已进入共同的生活环境中。以往在同一个习俗社会中的人们基于相同习俗所形成的生活共识对于善恶的来源、善恶的表现、善恶的转化等各有着自己独到的解释,但是当不同的习俗社会彼此相遇时,基于相同习俗的共识来达成理解就是不可能的,这时就必须诉诸理性的论证,来达成对于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规范的理解和认同。因此,人们必须根据理性为道德寻求普遍定义时,使基于风俗习惯的伦理道德发展为对人人都有效的道德规则,才能使一切人的道德成为同一道德。今天,人们正是通过理性法则在广泛的领域里达成了许多共识:人的平等、对人生命和人格的尊重、保障基本人权、民主自治、追求和平反对战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各民族文化、反对种族、性别和宗教等歧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提高生活质量等。

   我国历史上正是强调情感因素,而造就了一批无耻之徒。春秋时理性的发展,道家和墨家这些理性主义者也曾经努力构建理性伦理学,而继承传统习俗的儒家伦理学则不是建立在理性之上。随着儒家成为了正统文化,我们民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固守传统思想,一直未能根据理性原则将习俗道德发展为具有普遍性的道德法则,因而人们常常以人从本性上所希求的东西,能给人们带来快乐或带来的快乐大于痛苦,就被认为是善的、正当的;反之,为人的本性所排斥的东西,给人们带来痛苦或带来的痛苦大于快乐,则是恶的、不正当的,它导致了传统价值观中最高尚的东西与最恶劣的东西并存。譬如盗窃和欺骗,在一些情况下是恶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是善行。再如传统价值观所提倡的理智、机灵、判断等精神“才能”,勇敢、果断、毅力等“气质”,权力、财富、荣誉等“福分”,虽然在很多方面是好的、值得羡慕的,但因为它们没有以善良意志作为原则,才能、气质便变成了极坏的东西,福分也使人变得骄傲自负、专横跋扈。最终,我国社会上到处是伪善,或者说存在普遍的恶。后来的两场印欧文明的传入,虽然也表现为两场反对儒教价值观运动,使人们关注一人的道德精神及发展了理性的道德戒律及救赎精神,而出现了否定现世的幸福,追求来世拯救的价值观。但理性价值观常常被传统拉下马。


[1]陈明主编,张舒、丛伟注释:中华家训经典全书》[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5年版,P162。

[2]黑格尔著,杨东柱、尹建军、王哲编译:《法哲学原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P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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