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级别 | 分级依据1 |
三级护理 | 1.年龄80周岁以下 |
2.日常生活完全自理,精神状态、感知觉和沟通、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向、社会参与等能力完好 |
3.能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劳动 |
二级护理 | 1.年龄80-90周岁 |
2.患有慢性病 |
3.日常生活基本自理(吃饭、穿衣、洗漱、如厕、上下床、上下楼行走) |
4.听力明显下降,正常交流困难,需在安静环境下或大声说话才能听到 |
5.无法自行乘坐公共交通 |
一级护理 | 1.年龄90周岁以上 |
2.各类慢性病患者,器官功能失代偿 |
3.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轻度受损,BI评分65-95分 |
4.上下楼梯需要借助辅具或他人帮助 |
5.洗澡需要他人帮助准备和洗后清理 |
6.视力明显下降,看不清报纸大标题 |
7.需要送餐服务 |
8.表达需要和理解他人有些困难,无法单独出行 |
特级护理1 (特1) | 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中度受损,BI评分45-60分 |
2.需要他人管理服药、饮食和日常起居 |
3.平地行走需借助于助行辅具或他人的帮助 |
4.无法自行洗澡 |
5.需要协助如厕 |
6.视力明显下降,辨认物体有困难 |
7.无法自行参与一般的社交活动、兴趣活动、休闲娱乐活动 |
8.记忆能力明显下降,时间、空间定位障碍,与人交流困难 |
特级护理2 (特2) | 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BI评分≤40分 |
2.需要喂食、喂水 |
3.不能平地行走,无法床椅之间转移 |
4.尿失禁,穿戴纸尿裤需要协助 |
5.无法自行如厕,需要帮助便后清洁 |
6.视力障碍,眼睛不能随物体移动 |
7.人物定向混乱,无法与人正常交流 |
特级护理3 (特3) | 1.含部分特2级状况 |
2.无法自行翻身 |
3.昏迷状态或植物人状态 |
4.大小便失禁,无法自行处理 |
5.高度压疮风险 |
专需护理 (专护) | 1.含部分特1、2级状况 |
2.不同程度认知功能障碍,医疗诊断为老年痴呆,无身体攻击行为,无特殊麻烦行为 |
3.有异常行为,影响他人日常生活和睡眠,需要专门照护者 |
4.有鼻饲或者留置导尿或者膀胱造瘘或者胃肠道造瘘者 |
5.III度以上压疮 |
6.经医生确认可以入住机构的气管切开者 |
7.其他非老年人身心原因,经双方商定需要专门照护者(此项不作为长期照护保险的支付依据) |
备注:年龄大于80周岁,身体功能良好,老人及家属要求三级(低级别)护理,需签订补充协议内容,产生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