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案列 | 老人在养老机构进食导致死亡,养老机构是否担责?

 快乐英平 2021-09-26

养老内控

河南焦作一老人在养老机构加餐吃饭时,因进食的鸡蛋阻塞食道,导致死亡,养老机构是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呢?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法院认定养老机构履行委托合同行为存在过错,依法承担10%的民事责任,判令养老机构赔偿原告双某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4168.44元。

原来,2020年9月30日,双某将其父亲双某甲送至解放区一家养老机构进行照料。当日,双某就按照养机构的要求填写了《入住信息表》并向该机构交纳服务费3000元,该机构向双某出具了《告知书》《洗澡告知协议书》《吃药告知协议书》《收费告知协议书》,并接受双某甲进行看护。

2020年10月6日上午8时许,双某甲在康养中心进食后发生窒息,工作人员发现后赶忙将双某甲送往医院救治,但双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住院病历死亡记录载明:双某甲系精神病患者,长期居住养老院,平日生活可自理。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死亡原因:窒息(进食鸡蛋后阻塞食道)。


养老机构认为

在双某甲进驻养老机构时,这里的工作人员就已对双某进行相关告知,涉案事情在养老院是常有的事情,不是人为造成,因此不应承担责任。但该机构未提供出与双某签订的服务协议。


双某认为

此事就是因为该养老机构工作失职造成的,遂将该养老机构诉至法院。法院在调查中发现:该养老机构在没有登记设立前就已经开始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该机构的视频监控设备损坏,无法提供事发时的视频监控录像。

图片


法院审理后认为

该养老机构接受委托对双某甲进行有偿照料,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养老机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也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老年人或者其亲属签订规范的养老服务合同,致使双方之间合同义务无法查明,应认定其履行委托合同行为存在过错,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考虑到养老机构的过错与双某甲的死亡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仅是提高了发生涉案事故的危险性,故在民事责任承担上,应酌定从轻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此案的法官梁学峰说

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处于老龄化不断加深的阶段,养老服务机构广泛覆盖,民办养老机构众多,但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养老机构都应严格依法设立。

根据我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应当依法登记,获得行政许可。未依法登记设立即开始提供养老服务,造成老年人利益受损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在各个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故在设立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时,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还要特别注意养老机构内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的安装和视频资料的保管义务,若发生争议时不能提供的,则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应谨慎选择养老机构,签订书面养老服务合同。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注意选择经民政部门许可、合法登记成立的养老机构;认真查看养老机构物质保障建设条件和人员资质情况;签订权利、义务明确的养老服务合同,对于需要在饮食、用药、洗澡等方面给于特别照顾的老人,应分别签订相应的合同,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此外,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合同的印章主体是否与接受养老服务的单位名称一致,防止发生纠纷时,对方借机推脱责任。

噎食作为机构常见的一种人身意外,不仅会对长者造成严重的伤害,也会影响到机构日常运营。此项事故联同其他常见类型引起了从业者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机构在入住评估、日常护理和应急预案等多方面采取管控手段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在事故发生时,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而主管部门则从标准的设立、专项行动(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的执行及日常检查等方式指导并促进安全理念的落实。明年1月1日将实施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作为行业首个强制标准再次突出了服务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其中明确要求了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的频次:如结合能力评估开展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并保留记录;应根据评估结果划分风险等级等。而其中所涉及到的评估内容包含: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 

图片

本案中,由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可知长者由于进食鸡蛋后阻塞食道,导致窒息而亡。报道中描述老人在机构加餐吃饭时发生意外,如此加餐是由机构提供,则可能存在未依据评估结果实施对应照护计划,即没有根据老人实际吞咽能力提供对应的餐品;长者进食时,护理人员未实施必要的关注和协助、未能及时发现异常,并提供必要的应急处置手段;在长者能力,尤其是吞咽能力产生变化时,没有及时评估导致服务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

      如果加餐属于老人自身行为,则暴露出机构对于外来物品的入院管理、日常巡查过程中针对不适宜物品的清查等问题,当然,此种控制手段也建立在评估的基础之上,对于存有吞咽功能或认知障碍的人员,在其他人群属于安全的物品对其则会产生较大的风险。而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的过期、腐烂食品,坚锐的硬物等则属于通用定义下的危险物,需在发现时及时处置。上述简单的风险管控其实想说明针对同样的风险需要不同的控制手段,而相同的控制手段有可能规避不同的风险,也就是我们所一直提及的体系概念,即内部众多的内容、要素或者方法通过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而有效的结合!

法院在调查中发现,该机构在没有登记设立前,就已经开始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去年民政部更新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第二章 备案办理对机构的登记和备案提出了详细办理流程;而在第五章 监督检查也要求主管部门应在发现机构收住老年人之时于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因为有效的证照是机构开展服务的资质要求,也是纳入所在区域主管部门统一监管的基础条件。资质欠缺会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同时也会增加出现纠纷事故后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所以依法合规,是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的底线,不容触碰。“第六章 法律责任明确了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位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等行为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情节严重,处3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机构也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与长者签订服务协议,和行为已触碰上述法律责任红线,同时也导致产生纠纷时致使双方之间合同义务无法查明,而在长者意外发生的事实情况下,机构很难自证安全义务的保障与实施,也会增加其在事故责任中所承担的比例。从风控角度来看,双方签署服务协议是彼此责权的约定,也是判定的重要依据,从现实来看,对于机构更能起到保护作用。

图片

本案例中,医疗机构住院病历记录载明:双某系精神病患者。从养老院入住评估管控措施来看,精神类和传染类疾病属于专业性极强、风险极高的人群,严禁养老机构接收。由于此类人群所需的环境、人员、专业等要求都远超养老机构所服务的范围,且极易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伤害事件,所以应从源头予以坚决规避。

近期的案例大都涉及到监控系统。如同我们所谓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作为风险管控的有效手段,其自身的有效运营也需要监督管理。单纯购置并安装了监控系统而没有人员定期维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没有及时通过监控发现出异常,或对监控记录没有适当保存,都会极大降低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就像体系文件仅挂在墙上未能有效执行。上述行为不仅损害到日常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还会对制度的权威性产生负面影响。

报道中最后内容为法官的建议,其中提到了在一些常见意外风险应分别签订相应合同,而笔者认为机构管理人员应当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中涉及到的所有常见事故的范围基础上,在结合历史上和行业内出现的其他类别事故,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覆盖更为全面和完整的《入住风险告知书》,与所有入住人员签署。只有在评估基础上发现较为特殊、风险较高且超出《告知书》约定范围的情况下,可与其签署额外的补充协议。

而从风险管理角度,合同管理风险大致涉及以下内容:

1. 资质调查:合同订立前应当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特定资质和履约能力。

2. 合同谈判:确定签约对象后,机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 合同文本拟定: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结果拟定合同文本,避免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产生冲突或合同内容与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导致机构利益受损。

4. 合同审核: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机构应依据授权进行审核,确保条款合理合法,真实有效。

5. 合同签署:机构经审核同意签订合同。应当与对方正式签署并加盖机构合同专用章。避免出现越权签订、合同印鉴违规使用等情况。

6.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机构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约定履行通知,服务,保密等义务。当出现未明确约定事项后,应及时补充,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7. 合同结算:合同结算即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核。财务部门应当严格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催收款项。

8. 合同登记:体现了合同全流程封闭管理。从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避免信息泄露和文档缺失,当发生纠纷时会导致证据不足。

本则案例暴露出机构自身管控体系的缺失,同时也有监管部门的不足。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给出了许多建议。而机构自身需要通过完整的体系来应对各方面的意外和风险。随着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完善,从业人员应当从传统的一线照护安全角度慢慢上升到标准化体系的打造与实施,来明确机构内部人员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注重工作文档的记录与收集,这样的工作结果才是等级评定所要检查的内容,而绝非依据评定要求进行对应文档和表单的制作。我们也将继续通过案例来介绍标准化、体系、风险管理等内容,同时,也将通过线上沙龙、培训、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向各位同仁提供我们的服务。【整理摘编:时英平】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