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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死亡!丽江这个交通事故警示曝光!

 小手空空 2021-10-05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 8月13日,武大线K2582+660M处,一辆重型货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轿车五人死亡。

一场车祸,5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为了预防了减少此类事故发生,警示交通参与者,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发生在古城区辖区的这次“8.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曝光。

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8月13日,孙××楚驾驶云R2339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号牌:云R1919挂)沿武大线由丽江市区驶往宁蒗县方向,17时25分许,当车行驶至武大线K2582+660M处时,所驾驶车辆左侧车轮越过道路中心单黄实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云P27175号大型普通客车时,遇陈×荣驾驶由宁蒗往丽江市区方向行驶的云CK3233号小型轿车,陈×荣在遇险采取避让措施过程中车辆侧滑失控后驶入对向车道与牟×林驾驶的云P53850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相撞,造成云CK3233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陈×荣、乘车人邬×平、邬×贤、张×友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何×受伤经送丽江市人民医院于2021年8月15日16时15分许抢救无效死亡、刘×让受伤、云CK3233号小型轿车、云P53850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

当事人孙××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施划有道路中心单黄实线的路段越线行驶且与对向车辆有会车可能时超车,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事人陈×荣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在湿滑路段采取避让措施不当,是造成该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当事人牟×林驾驶行驶系不合格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因疏于观察,在遇紧急情况时未采取合理避让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是造成该事故的又一个原因。

经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于2021年8月2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当事人孙××楚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陈×荣承担次要责任,当事人牟×林承担次要责任,其他当事人无责任。

孙××楚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8月16日由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于8月23日向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8月30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由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于同年8月30日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丽江市看守所。

事故教训

孙××楚、陈×荣、牟×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

在此次事故中:

驾驶人孙××楚驾驶车辆违法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陈×荣驾驶车辆超速、超载、后排乘坐人员未使用安全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第四十九条规定;

牟×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交警提示

交通安全需要人人遵守,也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别真正出了交通事故,才知道违法超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来源:丽江读本

责编:张曦

编审:李星

终审:钱红兵

本文来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ID:jrtt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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