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孙统彪 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京师珠海办公室执行主任未来的中国法律人和中国律所,当是国际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国际法律规则的制定者、国际法律纠纷的裁决者、国际法学理论的引领者。 根据司法部2019年发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共122家。其中,美国24家,占19.67%;欧洲国家17家,占13.93%;亚洲国家和地区最多,53家,占43.44%;其他国家和地区28家,占22.95%。2018年,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分支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万多件。同时,有23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陆、大陆)设立了302家代表机构。 2018年,我国涉外律师共办理涉外法律事务近12.7万件。其中,跨境投资并购类近1.5万件,占11.76%;知识产权类7.4万多件,占58.56%;“两反一保”类800多件,占0.6%;在境外参与诉讼、仲裁3400多件,占2.7%;其他3.3万件,占26.33%。 2019年12月,智合启动了针对中国涉外律师的调研,并启动《中国涉外律师客户指南2020》(以下简称《指南》)的编写。截至目前,《指南》已收录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由中国官方机构公布的20个涉外律师人才库名单,共计收录2262名律师。 从上述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当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化程度总体较低,主要表现为:国际化法律人才数量少、律师事务所国际化布局少、国际性案件参与度低。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了一些著名的论断,譬如“法律应该量身定做,仅仅适用于特定的国家;倘若一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于另一个国家,那是罕见的巧合”。背后的原因在于,法律“应该顾及国家的物质条件,顾及气候的寒冷、酷热或温和,土地的质量,地理位置,疆域大小,以及农夫或牧人等民众的生活方式等等”。 格尔茨在《地方知识》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知识都是地方性知识。按照格尔茨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法律都是地方性的知识。 然而这一“地方性的知识”却给律师事务所国际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正是因为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地域性以及与司法管辖权相结合的特质,在WTO谈判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法律服务的承诺都带有不同程度的限制,从市场准入和政策法律上对外国律师在本国提供服务设置技术或非技术壁垒,以尽可能保护本国法律服务市场。 对法律服务而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国的司法制度及其规定,无论是实体性的还是程序性的要求,都规定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按规定行事,不允许超越权限,所以很多国家对法律的开放都持慎重态度,有些只允许从事非诉讼性质的法律见证服务。 一个国家限制国外的律师和律所进入本国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措施就构成了国际法律服务贸易壁垒。法律服务的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国内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限制。 2016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并提出四方面任务:一是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四是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的任务,便是中国律师事务所国际化的四个方向、四个基点、四个抓手。 中国律所应当积极参与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为中国企业提供法律建议,防范投资风险。中国律所要在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以及新的商业形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在执业与服务中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宣传我国法律制度,特别是有关投资、贸易、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知。 中国律所要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积极开展外国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咨询服务,帮助中国企业和公民了解驻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制度。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开展风险评估、防范与控制,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依法依规则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积极参与反倾销、反垄断调查和诉讼,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中国律所要积极为我国对外签订双边、多边条约等提供法律服务,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适应推动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需要,为我国对外开展战略与经济对话、人文交流、高层磋商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协助我国外事、商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则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政策措施,协助我国驻外使领馆依法依规则处理外交领事事务。 中国律所要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在打击跨国犯罪、毒品、洗钱和反腐、反恐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依据国际规则和双边条约提供法律服务,深化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切实维护地区安全。中国律所在认真做好涉外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的同时,推动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反腐败国际双边、多边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加强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合作。 中国律所要在国际化进程中不断实现: 律师事务所市场国际化 律师事务所品牌国际化 律师事务所管理国际化 法律产品研发国际化 法律知识产出国际化 法律人才国际化
向全球提供中国法律服务、中国法律品牌、中国法律科技、中国法律标准与中国法律文化。 责任编辑丨Mars 版面编辑丨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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