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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德昂族姑娘可以决定自己的婚姻

 春哥123 2021-10-18

德昂族,也称“崩龙族”,是中缅交界地区的山地少数民族,是一个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民族,分布范围非常广,中国一侧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保山、临沧3个地州。

德昂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很少和外族通婚。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女子在选择对象上有一定自主权。本民族内部没有严格的等级婚,只要对方愿意,贫富人家可以联姻。

男青年到十四五岁时开始串姑娘,晚上他们到女青年家门外吹芦笙,引出姑娘来谈恋爱。双方建立感情后,互赠手镯、腰箍、项圈、篾箩、织锦接包等生活用品,然后再请寨中老人往女家说媒。

德昂族盛行的串姑娘制度,大体有两种方式:一般是当夜幕降临时,小伙子携带芦笙或萧到所选定的姑娘家的竹楼后门,轻吹芦笙,以作试探。若姑娘有意,就把小伙子请进家,此时,女方的父母兄弟皆要回避,之后男女即对唱情歌小调,互相倾吐衷情。经过一段时期的恋爱后,若双方情投意合,愿意结为终身伴侣,小伙子就赠给姑娘一包茶叶或其他礼物。姑娘将茶叶挂于床头,父母也就知道女儿有了对象。

只要女方同意了,家长一般是不反对的,他们认为姑娘爱着人了,不同意是不好的,至于女婿是不是称心如意,那是女儿命定的,父母无能为力。倘若女方父母反对,姑娘可自行到男家同居。

依照德昂族的风俗习惯,德昂族的男女青年一旦爱情成熟。男方家则要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届时,女方家也要请一个媒人坐陪。提亲时,男方家的媒人提一台芭蕉、一包茶叶、两条干咸鱼给女方家父母作开门礼。若女方的父母同意这门亲事,男方家还要提同样的礼物送给姑娘甚至女方家村寨的族长、长者,以取得族长、长者们的同意。

斩鸡头定终身德昂族青年男女订下终身后,小伙子便告诉父母,由父母或请亲友到女方家求亲。 女家同意后,小伙子的父母及亲友数人去女方家喝定亲酒。喝定亲酒前,必须杀一只鸡,还要把鸡头当众斩掉,以示双方今后一定不反悔。

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聘礼,德昂族称为“奶水钱”,习惯上不给是不行的。数量根据男家经济情况决定。娶亲时还要给女家一二百斤肉,一定数量的茶叶、砂基、芦子、草烟、盐巴和鸡蛋。若姑娘属外寨,还要给寨里送些谷子。新媳妇接到家,要宴客三天,请全寨人来进餐,客人送些烟草、蔬菜和木柴作为礼物 。

依照德昂族的婚嫁风俗习惯,结婚后的十天内,新娘早晚都要给公婆洗脸、洗脚。婚后的第三天新郎则陪同新娘回娘家,回家时则带着结婚前男方家人请人编好的一些小竹篾箩,装上一些礼物送给女方家的亲属。

结婚禁忌:日食和月食的日子不能提亲和办婚事;新婚夫妻从过礼这天开始到拜堂结束,不能穿绿色衣服之类;迎亲队伍中不能有怀孕的人参加;念经拜堂的安章不能是无妻子的人;一天内有两对新人结婚不能同走一条路,如果实在没法而同走一条路,第一对新人过后,第二对新人必须派人将路扫了以后才能通过;

  迎亲途中不能踩到新娘的脚后跟;新郎新娘拜堂成亲时,不能让人从新郎新娘的中间穿过;婚宴上不能把碗打烂;婚礼开始,寺院里的佛爷、和尚不能到婚礼场所来,不能敲象脚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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