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文化里,“香”“香料”“香药”这几个词虽然有时候会互相通用,但总体说来还是有所区别的。“香”通常被用来特指祭祀拜神用的香品,“香料”通常特指可加入食物的芳香调料;而“香药”则泛指可用于生活中一切范围的芳香原料。 用的最广泛的应该是“香药”一词。这是因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香的经验发现香药与中药具有共同的特性。所以在对香的日常使用上,便参考或者说沿袭了中药的使用方法。 既然香药也是药,根据中医理论,万物都有它的副作用,那么我们常常听到的“是药三分毒”同样也适用于香药。给大家举个例子: 根据〈赵飞燕外传〉的描写,赵飞燕与赵合德姐妹,极度热爱用香,洗澡,护肤,保持身材都靠各种香料。然而当年赵氏姐妹执掌中宫十多年,却都没有子嗣,想必和她们大量用香脱不了关系。为了长久吸引皇帝,她们不仅使用稀有名贵的香料,还大量使用麝香等具有催情效果的香料,而这些有催情作用的香料,却大多不利于受孕。甚至有些还会伤害人的身体健康。 在传统文化中,万物都有阴阳五行。草木香药有五行,人的身体也有五行,如果使用了和自己身体五行相生的香药,就能起到滋养身体的作用,反之,如果使用了和自己身体的五行相克的香药,则会有伤害身体的作用。所以,并不是每一种香药都适合所有人,也不是名贵的香药就是好香药。凡是都要因人而异。 就因为香药和人体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我们智慧的先民们发明了和香这门艺术! 和香具有与中药配伍原则相同的指导思想,它有两个指导方针: 一;以阴阳为本,依托八卦之变化原则来合香,求香品变化,得其“偏”性。 二;以五行为本,用生克之道来合香,求香品的和合,取其“中”性。 具体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使用者的体质,和者用和,偏者用偏。用和者保和,力求使其不至偏;用偏者以偏纠偏,力求达到中庸无病之状。这就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秘密。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缺啥补啥”。 这种原则要求合香者首先要明确各种香料的药性,才能设计出合理的香方。 因此,香药虽然悦人,药性却要先清楚,如果不清楚药性,只凭味道配香,或者只追逐其中一个效果,可能会出现难以接受的副作用,那便是得不偿失了。 参考文献: 宋 宋 宋 明 崖州志/(清)张隽 中国科学院中国植物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植物志·科学出版社出版·1979年·统一书号:13031.956 谭宏姣·古汉语植物命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0 [清]张志联集注·黄帝内经·北方文艺出版社·2007.12 中医内科五脏病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科技出版社·2001.03.书号/ISBN 7-5359-2388-7 季宇彬·天然药物有效成分药理与应用·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07. 书号/ISBN 978-7-03-018350-7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 陈菲·何处药香不医人·哈尔滨出版社出版发行·2009.04 书号/ISBN 78-7-80753-556-0 邢福武等·海南植物物种多样性编目·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王俊丽·广西、海南地区植物资源利用与生物技术·科学出版社出版·2014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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