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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单行道,是陷阱!”重庆,秦先生逆...

 hse_hzh 2021-10-24
“这不是单行道,是陷阱!”重庆,秦先生逆行被罚200元,两年内,这条路已经有5814人被罚,只有秦先生站了出来,和交警硬杠。

(案例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

@法网人生

法庭上,秦先生陈述了案发时的经过,当时,他正在寻找停车位,见前面有一辆车右转进入涉案的支路,便也跟随右转,开了进去。

前面的车进入了地下车库,秦先生在对面超市门前找到了停车位,收费员告诉他,刚才他过来时是逆行,这条路是单行道。

听闻此言,秦先生立刻回到路口,看看是否有禁止右转的标志,转悠半天,没有看到路口设置了禁止右转和禁止驶入的标志,秦先生留了个心眼,用手机把现场照片都拍了下来。

但违章还是来了,交警认定,当天秦先生实施了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决定罚他200元,驾驶证记3分。秦先生不服,向交警的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结果仍是维持处罚。

打官司,秦先生作了充分的准备,他认为,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国家标准,交警设置的禁行标志存在很大问题。

现场确实有禁行标志,但却设置在这条路的10米处,地下停车库的旁边,只有等车辆已经驶入才可以看到,而且标志在道路左侧,不符合一般人的驾驶习惯和视线方向。

按照国标的要求,交通标志不能被遮挡,而且应该设置在路段的开始处,车辆前进方向的右侧或车行道的上方,特别是禁止驶入标志,应该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而当地交警违反国家标准,没有正确设置道路通行标志,致使他在进入单行道之前,无法获知该路段的通行信息和交通禁行标志。

而交警方面却有另一番解释,他们告诉法庭,国标中加黑体的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而秦先生所说的要求,并非强制性条文。

还有一个说法,让秦先生哭笑不得,交警方面表示,这条路不是全线禁行,而是开始后10多米才属于禁行路段,原因是方便进入地下停车库,禁行标志设置的地方才开始是单行道,秦先生的理由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从现场情况来看,禁行标志设在左侧,更易于观察,而且,道路上也施划了单向箭头,两者结合,应该能够满足驾驶员的视认性和采取行动所需的前置距离要求。

禁行标志由于受条件限制,设置在禁行开始处的左面,秦先生说他跟车进入,实际上,前车是进入小区停车库,没有逆行,在该处,秦先生可以倒车或者调头,但没有注意到标志,造成逆向行驶违法。

因此,秦先生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一般来说,涉及到道路标志设置不合理的交通案件,比如限速、逆行等,法院都会支持交警部门,无论如何,当事人事实上确实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但同时,法院也会提示交警,对标志进行调整。

本案一审中,法院也建议当地交警在适当位置前置禁行标志,一审判决以后,交警方面对这一路段的停车场等进行了重新规划。

但是,秦先生却咽不下这口气,他认为,涉案道路的入口处也没提示可以右转进入走10米为合法,再往前走为逆行,一审法院让他可以调头或者倒车更是笑话。

另外,秦先生还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得到了这一路段抓拍设备的数据,在探头设置以后的23个月的时间内,共有5814辆车次被罚,平均每月有264辆被罚。

拿到了这个证据,秦先生认为,禁行标志确实不合理,这样算下来,按照罚他的200元计算,这一个探头不到两年就罚了116万多元,下决心,他选择了继续上诉。

二审法院的法官对本案也很重视,特意按照现场情况制作了示意图(见附图),他们认为,秦先生进入道路前,相应位置没有“禁止右转(车库停车除外)”的标志,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的反应都是此处既然可以右转,右转后的道路当然可以通行。

当时,秦先生的注意力集中在右侧的停车标牌和停车位上,而且前车的左侧标志和地下标线存在着视线遮挡,其表示没有看到左侧的禁行标志有一定的合理性。

虽然交警方面说禁行标志就是设置在了单行道的起点,但在起点之前没有相应的提示标志,影响了道路使用者在动态条件下的快速判断,很容易使驾驶员越过顺行道路进入逆行。

秦先生在二审中提供的新证据也表明,不到两年时间有5814辆车被罚,法院认为,该处的交通标志及标线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交警的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秦先生的案子在历时811天后,终于打赢了这场艰难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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