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广东省检察机关关于防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离任人员从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交流轮岗工作规定(试行)》等三项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制度规范,助推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人员从业行为和形成检察人员常态化交流轮岗长效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三项制度规范的出台,系统解决了长期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规范在职人员及其家属禁业范围、离任人员禁业范围、交流轮岗范围和程序等方面的制度短板,从省级层面全面规范了强化日常监督、组织交流轮岗的工作要点与程序要求,为基层放开手脚大胆监督、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解决具体问题提供了明确指引,为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划好了行为准则,为进一步督促离任人员强化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司法掮客行为作出了全面约束,为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政治部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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