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悟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醉牛988 2021-10-29

原文----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乎?人特以有君为愈乎己,而身犹死之,而况其真乎?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庄子·大宗师》)

图片

注:

①命:命运。指人的生活中某种无法避免的、非人力所能改变的力量。②夜旦:入夜和天亮。常:常规,恒久不易或变化的规律。③与(yù):参与,介入。情:实情。④彼:那,指人。特:只是。以天为父:把天看作父亲,即认为自身受命于天,天乃人生育的根本。⑤犹:尚且。卓:特立,高超,这里实指“道”。道是自然万物化育的根本,所以超越“天”。⑥愈:胜,超过。这里是指君主在地位上高过自己。⑦死之:为之而死,即终生为之效力。真:指道。按:庄子又称为“真宰”,即宇宙的主宰。⑧涸(hé):水干。⑨相与:一起。陆:陆地,与水域相对。⑩呴(xǔ):张口出气。相呴以湿:用自己口中残存的湿气相互吹气救援。⑪濡:浸湿。相濡以沫:用唾沫来相互浸湿。⑫不如:比不上。相忘:相互忘掉。⑬与其:跟……相比。誉:称颂。尧:传说中远古的圣王。非:否定,反对。桀(jié):夏朝最后一个王,暴虐无道,被商汤伐灭。⑭两忘:两者一起忘记。化其道:同化于大道,即无所谓誉,也无所谓非。

译文

生命的终结和降生,是由命数决定的;这就好像黑夜和白昼交替的恒常是自然的规律。人有不能介入的方面,这都是事物固有的本性。人不过以为天是人生育的根本,因而自身尚且敬爱它,何况对那超过天的呢?人不过以为君王在地位上超过自己,尚且舍身为之效力,何况对那宇宙的主宰呢?泉水干涸了,鱼儿们都被困在地上,用自己口中残存的湿气相互吹气救援,用唾沫来相互浸湿以求存活;这比不上鱼儿们在江河湖泊里互相忘记。跟称颂尧而否定桀相比,不如把两者一起忘记而同化于大道。

图片

图片

读后感:

人有生必有死,就像有昼必有夜;所以人的命与自然的天,都是人力无法改变的。人们宥于有限的时空,执着于生死,对自己能感受到的天顶礼膜拜,为主宰自己生活的君王舍身效力;可人们却不懂得,天受大道的制约,大道才是宇宙的真宰。

图片

正因为人们没有能力认识大道,所以在现实中经常搞出些自以为可歌可泣的事迹。比如鱼儿们的相呴以湿,相濡以沫,堪称感天动地。殊不知,若是鱼儿们在浩瀚无涯的水域中自由自在地生活,又何必做些如此悲壮的场景出来呢?

图片

所以《老子》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人总习惯于被反自然的戏剧性场景所深深地感动,因而忘记了事物本当有的状态。人们热情讴歌“疾风知劲草之心,危乱见忠臣之节”,却忘记反省危乱因何而生,结果便误将悲剧活活地改造成歌功颂德的喜剧了。

图片

庄子在此阐发的是认识论问题。当人们能站在更高的层面上,看待死生,看待得失,看待一切被人为地区分和定义的价值判断,从而认同大道,那么就能够不被表象所欺骗所蒙蔽,无所谓得,也无所谓失,既乐于生,也乐于死。

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