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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加盟商破坏特许经营体系

 一帜特许经营 2021-11-03

商业特许经营作为连锁经营的一种形式,其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系内所有的门店都使用同一品牌,从内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制度、运营模式到外在的店面设计、品牌形象、装修装饰等都高度统一。消费者的认可来源于统一的体系,品牌的辨识度和品质的统一。也是企业的生命活力所在。

特许经营体系中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双方都是维护特许体系健康发展的重要成员,相互之间基于共同发展的共同利益展开合作;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利益并非完全统一。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致力于将特许品牌长期发展壮大,看中的是特许经营体系的长期利益,所以,特许人往往会要求加盟商多交加盟费以促使加盟商作出长期经营特许品牌的经营策略;而加盟商加盟特许体系多数是为了利用品牌知名度谋取短期利益,加盟费当然越少越好,在经营过程中首要的目的是短期内回本,其次才是维护加盟品牌,这种矛盾往往就损害了特许品牌。

在这二者利益追求的冲突下,特许人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商业特许经营体系往往面临着被加盟商的短视侵害导致价值贬损的风险。

  



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几种情况

1、装饰装修过程中,不按照统一的装修风格样式,不按特许经营品牌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进行统一式样装修,导致加盟商的店面有各种各样,影响特许人的商业信誉,也影响品牌。

2、许多加盟商,尤其是餐饮和食品行业的被特许人往往挂着特许人的招牌招揽顾客,而给顾客提供的是其他品牌的商品和服务,在店内经营非合同约定业务。

3、私自调整产品价格,为了促销,违背合同约定。

4、挂着特许品牌的名义,却经营其他质量低劣的产品,导致品牌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影响整个商业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

预防的手段

第一、事前审查

及早建立加盟商筛选体系,将提供虚假信息与意图获取特许经营资源自立门户的人排除在外。特许人在前期开展招商加盟活动时,往往为了扩大加盟商规模而见钱就签授权,对加盟商不加筛选,什么人都纳入特许经营体系,最后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第二、合同规范。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体系的共同纲领,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合同为依据,后续双方发生纠纷也以合同为解决问题的依据。所以,在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应该有规范使用特许经营资源的条款,并配备严格的违约责任。

第三、监督管理。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总部(特许人)拥有对加盟店经营情况、特许经营资源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权,并配以具备明确处罚幅度和标准的奖惩措施。在特许经营活动中要组织督导组随时对加盟店特许经营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规范加盟商合理使用特许经营资源。

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是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本质特性,维护商业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是特许经营活动中维系特许人和加盟商关系的生命线,应该成为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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