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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清流道光县志(卷之一 兵制 守御)

 清流733 2021-11-06

原文:

                                   兵制

古者,寓兵于农至唐宋府卫成,农遂不复为兵,兵亦不复为农,兵农之分实始此。明初尝立民兵万户府,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自正统土木之变,始令地方官各募民壮,随处操练,遇警调用。 

清流原设民兵三百八名,后因承平日久,奉文裁减,止民兵一百二十五名。例设哨长二名,择武艺超群者充之。分派名数,督率七门东、西、南、北为四门,东隘、南隘、南楼各为一门。总散兵每名编工食银七两二钱,共银九百两。今大清,罢基兵,设防兵。顺治初年,游击李国维、守备武宏谟提兵驻邑为防御。是时,兵不措坐粮,散食于民间,颇为民患。及丁酉、戊戍而后,始额设驻防兵一百一十人,而统之以千总。四门派兵稽察,以备非常。西至宁化分界为金钱隘一带乡村,有白石桥、暖水铺计设塘三处,每处巡哨兵五名、八名不等。北至归化分界为五通凹一带乡村,有雷公铺、小嵩铺设塘三处,每处巡哨兵五名、八名不等。东至安砂分界为大岭一带,有铁石矶、大岭计设塘四处,每处巡兵五名、八名不等。轮值更番,昼则升高了视,夜则鸣锣传警一处有警,则各处喊应,法至善也。

至于演武亭,在县南山川坛右。明宏治十年,知县傅乾立。中建一台,台上建亭三间,匾曰“演武”,四围缭垣,以时教阅民壮。今民状废,而防兵亦操练于此。

屯田一所,在县永得里林畲冈建仓以收贮,屯军子粒,今全废。

                          守御

  清流形胜,砺山带河,颇称天险,守易为力。仓廒所储,暨民间所积,足支缓急且薪水不乏,又有其资。

岁乙酉,广寇窃发依崇祯二年例,通邑辇赀修浚城濠编派粮食,计丁派守分上中下,每百石养五人除自食外,每人日给米一升。以两隘险阻艰难,倍给之。又照百石出银五钱,以办防具。下户随多寡贴松光、油烛之费。沿城塔敌台备战守,计垛二千六百五十有奇每垛三人,五垛贫富间错,取犬牙相制之义;十垛随派生监一人统领给小旗,载所统姓名于上,以便点视。入门树帜,乡绅分镇经理。另置中军于内,拣经济能干者数人,总督事务,随方调用。定赏格,募善走者以侦伺。董援兵以佐急御,仍择良家子挟武勇以防不虞。设火兵水具以备救火。其他各守信地,不敢擅离,违令者法如律。临急时各门以画角、金鼓、铳炮为号,以便中军调援。巨富破格召募,屯两隘,干石以上为千长,五百石以上为百长,银亦破格如米例。

今虽平定,人有成败,而田无增减合著为令,俾临时遵守语云“有备无患”,非过计也。


张水藩读文

                 兵制

古代的时候,官府给农民以一定军事训练,平时务农,战时参战。到唐宋的时候府兵制形成,农民就不再当兵,兵也不再务农,兵农的分离实际从这开始。明朝初期曾经设立民兵万户府,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又还回为农民。从正统土木之变,开始授命地方官各自募集民间壮士,随处操练,遇到警讯就调集使用。

清流原来设有民兵三百另八名,后来因为长久太平无事,奉公文执行裁减,只留民兵一百二十五名。依照惯例设哨长二名,选择武艺超群的人充任。分别派遣几名士兵,监督率领七个门的守卫。东、西、南、北为四门,东隘、南隘、南楼各为一门。全部散兵每名编列工食银七两二钱,全县共银九百两。现在大清朝,停止基兵制度,设立防兵制度。顺治初年,游击李国维、守备武宏谟率领军队驻守清流县防御。这个时候,驻军不去筹措由原省按月发给的固定粮饷,分散在民间吃饭,百姓觉得很为难。到丁酉、戊戍年以后,开始设驻防兵定额一百一十人,委派千总统一带领。四个门派兵稽察,以防备有不正常情况出现。西边到宁化分界,为金钱隘一带乡村,有白石桥、暖水铺。合计设关卡三个地方,每个地方巡哨兵五名、八名不等。北边到明溪分界,为五通凹一带乡村,有雷公铺、小嵩铺。合计设关卡三个地方,每个地方巡哨兵五名、八名不等。东边至安砂分界,为大岭一带,有铁石矶、大岭,合计设关卡四个地方,每个地方巡兵五名、八名不等。轮流值班,白天就登高了望,夜间就鸣锣传递警讯。一个地方有警讯,则各个地方呼喊响应,办法很完善。

至于演武亭,在县衙南边的山川坛右边。明朝宏治十年,知县傅乾建立。中间建一个台,台上建亭三间,亭上的匾牌写“演武”两个字,四周围墙,用以定时教炼检阅民间青壮年。现在训练民间青壮年制度废除了,而驻防部队也在这里操练。

屯田一所,在清流永得里(嵩溪镇),林畲冈建仓库以收贮,屯军粮食,现在全部作废了。

              守御

  清流地势险要,山像磨刀石一样峻峭,河像带子围绕,很算得上天险。防守容易得力,仓库所储藏的,以及民间所积累的,足够支撑突发事变。而且柴火和饮水也不缺乏,又有其他资源。明朝崇祯乙酉年,广东盗寇暗中发动。清流百姓依照崇祯二年的规矩,全县按车计量,修理疏通城濠。调配分派粮食,有计划派丁分守。分上中下三等,每拥有百石土地的地主负担五个人。除了吃饭外,每人每日给米一升。以东、南两隘险阻艰难,加倍给米。又按照惯例拥有百石土地的出银五钱,用以购置防护器具。下等户随贫富不同分别出钱补贴松光、油烛的花费。沿着城塔敌台准备战守措施,合计城垛二千六百五十有出头。每垛三人负责,五个垛为一队,十五人中有贫穷的有富有的互相掺杂,取犬牙相制取长补短的意义。每十垛就派生员或者监生一人统领。给一面小旗,记载所统领的人姓名在上面,以便点名检查。入城门树有旗帜,选有威信的乡绅分头坐镇照料日常事务。另外设置中军在衙门内,挑选有领导才干的几个人,总督全盘事务,依据情势调度安排,制定奖惩制度。招募善于跑路的人,以从事窥探侦查。隐藏援兵以备紧急情况之用,还调选一批武勇的良家子弟作为机动,以防不测。设救火兵添水具以备救火。其他部队各自坚守自己的驻扎管辖地,不得擅自离开,违令的人按法律论处。到紧急的时候,各门以号角、金鼓、铳炮为讯号,以便中军调人增援。对巨富的人不按常规特别召集,驻守东隘和南隘,千石以上的任命为千长,五百石以上的任命为百长,收银子也和收米一样打破常规收取。

现在虽然已经平定,人有成败,而田无增减。把它完整地写出来作为方案,使以后临时可以遵照执行,俗话说“有备无患”,并不是考虑得太多。
读后:

读清流道光县志(卷之一  兵制  守御

中国古代兵制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八旗绿营制等。

 兵农合一制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六韬·农器篇》)。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即征招义务兵。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富足)、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民兵制是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兵制。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募兵制也就是雇拥兵役制度,我国历史上实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清代的兵制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清代中叶以前的用兵,是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的。

清流城背山面水,在冷兵器时代易守难攻,明末社会饥荒、动乱,清流在李于坚父子的领导下,制定了一套制度,让清流人免除了饥荒、战乱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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