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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周墓遭破坏亟待维护

 苏迷 2021-11-06
《苏州日报》2021年10月28日 A07版

  □苏报见习记者 刘 争

  沈周墓,坐落于相城区阳澄湖镇沈周村西,为“明四家”之首、“吴门画派”创始人沈周之墓。几经破坏后,于1983年修整墓道,重立墓碑,修葺碑亭,1993年重修外罗城。现墓地占地约5亩,封土高3米。2004年,阳澄湖镇政府以沈周墓为轴心,把前后池塘和周边闲地串连成景,建成沈周故里公园。可现如今,作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沈周墓,其中一些文物已被破坏,公园内的其他设施也因年久失修,产生不少安全隐患。

  碑亭和古碑成了游客的“涂鸦墙”

  记者经沈周路走进沈周故里公园。墓地在公园深处,坐北朝南,左前方有一座碑亭。据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副所长徐苏君介绍,这座碑亭是沈氏后裔沈彦良于1928年建造。1983年,碑亭被重新修缮,亭内有明代张宜撰写的《故沈良琛妻徐氏墓志铭》、明代宰相王鏊撰写的《沈隐士石田先生墓志铭》、明代文徵明撰写的《沈维时墓志铭》、1928年施兆麟撰写的《沈氏碑刻亭记》、1921年清末遗老吴荫培撰写的《明处士沈石田先生墓》等石碑,碑亭和碑均属附属文物。

  走进碑亭,除了亭楣、檐柱、檐垫板,随处可见游客涂刻的“某某到此一游”等文字,碑亭内开放展出的古碑,也被游客“续写”着各式各样的文字,沈彦良为沈周重立的墓碑上,歪歪扭扭刻着“张、王、李、赵”等“百家姓”,俨然成了一块“留名碑”。

  “游客的随意涂刻,很可能给文物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鲁云亮介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文物保护法》第66条第3款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危亭和断桥存在不小安全隐患

  除了沈周墓的文物遭涂刻外,沈周故里公园内也有不少配套设施年久失修,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沈周墓西、北两面靠河,南靠照池。西面河道有一座残缺不全的木桥,断掉的木板部分已被水葫芦盖住。“水葫芦把水面完全覆盖,尤其是这里还有一座断桥,视线不太好的时候,容易把水面错看成路面。”附近居民张先生说。

  公园的南面有一座凉亭,亭子严重倾斜,摇摇欲坠。记者走近发现,凉亭承重的四根木质檐柱已经出现裂痕。目前,凉亭东面的檐垫板被夯了一根木棍,一根铁丝一头拴在木棍上,一头拴在旁边的树上,起到固定作用。

  而凉亭四周,仅有一块写有“凉亭危险,请勿靠近”的提示牌。虽然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仍不时有游客会走近凉亭。现场一名游客表示,“危亭”即便不能及时修复,也应该在周围拉一圈警戒线,以免有人因疏忽靠近后发生意外。

  多部门承诺尽快制定修复和保护方案

  针对发现的问题,记者找到距沈周故里公园不远的沈周村村委会。村委会书记杜欣了解到公园存在安全隐患后,当即赶到现场,并安排工作人员在“危亭”和断桥外围5米左右拉了一圈警戒线,作为提示牌的补充,以进一步保障游客的安全。

  杜欣表示,沈周故里公园是一处开放式公园,未设围墙,也无专人管理。在此之前,村委会不定期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后期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公园内巡视,在保护文物的同时,也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但提及修缮问题,杜欣表示,沈周墓是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的文物及公园设施,村委会无权修复。

  随后,记者来到相城区文体旅局反映沈周墓文物及沈周故里公园设施被损坏的情况。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沈周墓的保护范围东至湘西公路,南至照池南岸,西至河道东岸,北至河道南岸。相城区文体旅局和阳澄湖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考察古墓及公园,并查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由于桥面严重破损,2015年已新建一座石桥代替,但弃用的木桥并未完全拆除。被破坏的古碑属于文物,应由相城区文体旅局维护。而“危亭”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应当由属地政府维护。

  对此,阳澄湖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尽快拆除被弃用的木桥,并维修“危亭”,排除公园内现存的安全隐患。相城区文体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会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到现场查看被破坏的文物,并尽快制定修复和保护方案。

  对此,“公益守护联盟”在行动栏目组记者将继续关注并作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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