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town Central Plains 给在外打拼的家乡游子一个寄放心灵归宿的地方 乡土文学 作者 |李中群 原创 | 乡土中原(ID:gh_06d145e3125e) 涧岭店:位于唐河县城东北33公里处,属少拜寺镇,西北距镇政府驻地9公里,802户,3000人。据镇东祖师庙碑文记载:此村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称涧岭店,以镇西有涧沟,岗岭上建店铺而得名。镇址居于泌阳河北岸唐、泌两县交界处,聚落呈东西长方形,西半部属唐河县,东半部属泌阳县。 由于清代宛—唐—泌驿道通过此镇的特殊地位优势,历为唐东重镇,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初期,曾为镇、区政府驻地。G328国道公路穿镇而过,为唐河县东大门。依据交通优势村民多从事建筑、商业、饮食服务业。此为桐柏山林木集散地,是唐河县四个“一街两界”中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集镇。 湖河镇:位于唐河县城南40公里,湖阳镇西南7公里处,明清时为豫鄂交界的著名集镇,距今有600多年的历史了。以镇中心的戏楼为界,一条横贯东西的马路,把湖河镇一分为二,街北属河南,街南属湖北,一脚跨两省,湖河的名称由此而来(各取省名第一个字)。四周筑有寨墙和壕沟,寨内有戏楼、庙宇、酒肆、商铺等,生意兴隆。 清代《枣阳县志》曾记载一首《湖河镇即事》的诗,曰:“荒关也自戍兵戎,跨蓼连随尽汉东。溪水中朝摇碧柳,寒山十里醉丹枫。千家烟火存唐俗,一市喧嚣杂楚风。何事游民频聚啸,寨前霹雳夜鸣弓”,由此可见湖河镇的规模和影响。据村民们讲:民国时期,镇内居民常在大街上赌博,枣阳县民团来抓赌,抬起牌桌到街北河南境,若河南湖阳区民团来抓赌,则跑至路南湖北境,相安无事。一个集镇分属于两个省,给管理和发展等方面确实带来诸多不便。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1年春原属河南唐河县管辖的湖河镇街北部分划归湖北省枣阳县。时至今日,因历史因素形成的、位于湖河镇北几十米的今属唐河县湖阳镇陈楼村北刘庄,仍有几十亩“飞地”在湖北省境内。 田九店:简称田店,位于唐河县西部与南阳县交界处,东北距唐河县城25公里,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边界集镇。 清乾隆五十二年《唐县志》卷一·地舆志“集镇篇”载:田九店,在县西南五十里。据居住附近的文化学者樊有堂先生介绍,明宣德年间(1426—1435年)南、唐一带田姓始祖田九随其叔父田润,自山西洪洞县迁至新野县堰湾村居住,在石虎渠西岸打猎时被附近孙员外看中,遂将女儿嫁给,并赠地10顷,迁此居住,繁衍成村,开设店铺,以始祖之名称为田九店。 至清代乾隆年间,以村中小河为界已形成东西两个聚落。因该镇居于南(阳)唐(县)交界处的南通道上,北抵白秋、桐寨铺、桐河、赊店,南达红花店、郭滩、苍台、枣阳等地。来往商客众多,便逐步形成集镇,生意兴隆。清末修筑围寨,形成了西寨、东寨,清光绪年间,西寨划归南阳县,东寨仍归唐县管辖,形成了田店街的“一街两界”。 1927年11月,中共唐河县委成立后,共产党员杨一平等在田店召开20多个村的农民代表会议,成立了田店区农民协会,协会员会发展到2000多人,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一支强大的革命力量。1950年4月,田店东寨划归南阳县与西寨合并。 郝家寨:简称郝寨,位于唐河县北部(现属社旗县),南距县城45公里,为明清、民国时期唐县与方城县交界集镇。据《社旗县地名志》载:郝寨在汉代已成村落,名叫寨子沟。宋代年间,传说村中郝姓有人中了探花,便大兴土木,建起了探花府,府内有花园寺和荷塘等。后居民增多,村落扩大,筑起了环村土寨,改名为郝家寨。 明初兴起集市,规模扩大,并形成了东西向街道,两边店铺密集,有48家商号。街北属方城县管辖,街南属唐河县管辖。因东距泌阳县界十几里远,属唐、方、泌三县交界处“三不管地带”,民间有“唐县唱戏方城看,泌阳饭馆去吃饭”的说法。 民国时期街北属方城县陌陂区,街南属唐河县源潭区。 1953年8月,郝寨街东边的坑黄、兰庄、下洼三个乡从唐河县划归方城县; 1958年1月,郝寨街南部和附近的后王庄、赵岗、老贺庄三个乡划归方城县陌陂区。 至此,从清代以来形成的唐河县周边四个“一街两界”集镇只有涧岭店一个了。 作者简介 李中群,网名:唐河岸边,唐河县桐寨铺镇人。县人大退休干部,现任唐河县历史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从事县域历史文化的研究。2011年来,在《石柱山》《唐州风》《唐河文史资料》等刊物发表文章80余篇。参与《唐河胜迹》《中共唐河县历史(第二卷)》《唐河革命老区发展史》《史韵唐河》《漫话唐河》《南阳历史文化词典(唐河县部分)》《唐河县地名志》等书的编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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