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纳税.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住房的最新征收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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