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余秀华《我爱你》 <余秀华与竖> 一、余秀华与《摇摇晃晃的人间》 2014年,来自湖北钟祥的一位脑瘫女诗人彻底火了。火到什么程度呢?当时几乎全国所有的媒体都在报道她,甚至八百年不读诗的朋友也开始像模像样讨论起诗来,而上一次文学引发全社会的关注还是莫言获诺奖那次。 <依靠这部电脑,她超越了生命> 这位女诗人是余秀华,她被民间议论纷纷误以为身体写作,她被学界誉为“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那首让她一夜成名同时又毁誉参半的诗正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想必该有不少朋友为这首诗的标题所吸引而点开,确切说,她的成名也的确与微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电影《摇摇晃晃的人间》里,记者跟她说,你的阅读量已经到几百万了。她若有所思,不置可否。 说到成名对她生活的影响,她说自己时常思考,历经了三四十年的苦难后,忽然接到命运递过来的橄榄枝,她感到有一些害怕,她害怕被命运抬举得过高,终有一天,命运大概也会以同样方式将其摔得粉碎。 温柔的夜色下,她一个人坐在窗台上,直愣愣地望着远方,并不知道前方等待她的到底是福是祸。2015年,她一夜成名,四处领奖。脑瘫、女诗人、身体与性,这些标签无一不让她赚足了眼球。 那场关于她的诗歌研讨会上,一位专家煞有介事地发言:“从本质上来说,余秀华与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有着非常多的相似之处,可以说她们都是在孤独中创作的”。 镜头转向她时,她率真地回答:“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落入了模仿和被拷贝的境地,那也是非常可悲的。迪金森是唯一的,而余秀华也是唯一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因为她觉得这场关于她的研讨会根本毫无意义。 一旁的学者叫她去合影,她打趣道,你去我就去,像极了一个迷妹。事实上,看完电影《摇摇晃晃的人间》,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她的率真与可爱。她行动不便,走路一瘸一拐,可飘扬在她身后的衣裙却始终充满着生命的鲜艳; 她说话时面目扭曲看上去十分狰狞,却每句话都源自内心,全无矫饰。 <电影摇摇晃晃的人间截图> 记者招待会前,别人提前把问题拿给她看,叫她好好准备,她一概推脱,说是要临场发挥,神情颇为自得;老公不同意她离婚,她气愤地撞开门,看到鸡,不由自主喊了声:破鸡;第一次来到海边,看到海浪,她吓得往后倒退了几步,那是一种少女式的羞赧;给了老公二十万终于离婚后,她洋洋得意地告诉对方,有钱就能使鬼推磨。 这还是一个脑瘫患者吗?不,我觉得她有时候比我们更懂生活。 19岁那年,她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可是身为一个残疾人,想离婚却比一般人要难得多;现在,她终于成名了,终于有能力离婚了,日子却依然很难。所有人都在指责她忘恩负义,出名了就不念旧情,就想踹了老公,就连她的母亲也没能例外。母亲觉得只要一家人还在一起,这个家就是完整的,至少表面上如此。对此,她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反抗:人为什么要活给别人看!这个家又什么时候完整过?! <余秀华> 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看过那本《摇摇晃晃的人间》。我惊讶于她从泥土里生长出来的诗意,那从灵魂里迸发出的激情,那纷纷扬扬的情欲告诉她的,我想她并没有告诉你。
二、竖与《诗人出差了》 无独有偶。2002年,也有这么一位极具先锋意识与诗意的导演给一位诗人拍了部电影,名叫《诗人出差了》。 电影中唯一的演员也是男主角——竖,他是一个诗人。 <诗人竖> 故事开篇是这样描述出差的:我是一个诗人,我没出过差。2002年的秋天,也就是12年前,我决定派自己去新疆出一趟差,在出差的路上,我写了16首诗。故事便围绕这16首诗展开,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是一场猎艳之旅。 借采访竖与导演雎安奇的作者李纯的话来说,“那可真是一次惊险、放纵,一生中再无法复制的旅程”。那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在路上,他们穿越了整个新疆,从乌鲁木齐到库尔勒,穿越和田再到伊犁,租车去喀纳斯那天,竖还打了好几个电话去询价。 白天,他们跟普通游客一样,到处闲逛邂逅不同风土人情;晚上,他们如幽灵一般,漫无目的地四处寻找妓女。对,电影讲述的便是诗人竖一路嫖妓的经历,那可真是一场疯狂的冒险。 电影开篇除了竖那段阴郁而漫不经心的独白外,还有一声声女人的叫喊。白色床单下,竖与妓女正在进行着猛烈的动作。结束后,女人向竖借了一支烟,说她还要去上班,仿佛刚刚她只是完成了一项工作。 竖光着身子,安静如一个苹果。在16首诗的其中一首诗中他写道:三个苹果/三个苹果/三个苹果/三个一个苹果。 影片中除了几处不可描述的做爱场面外,更多的是竖清洗身体的画面。他一次次拿起水桶倒向自己,仿佛要将自己一身的罪孽清洗干净。其中一个妓女结束后,问起竖结婚的事,她说自己还没有结婚,他们结婚后,可以在新疆,也可以去竖的家乡上海。竖摇摇头,自己也没有结婚,可是对于未来他还没有想好。妓女动情地哭起来,靠在竖的肩膀上呜咽抽泣。 未来是什么样子?竖当然没有想过。那时他还年轻,才三十岁,正过着无比堕落放纵的生活。拍电影之前,他一直混迹在北京。那是一段乌托邦式的生活,在“火星招待所”里,他们,那群诗人就像蚂蚁一般群居在一起,男男女女,不分男女。 场面一度十分壮观,在通州那个乌托邦阵地里,他们没日没夜地讨论诗歌,谁都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去工作。大部分时候,他们在一起无所事事,一个诗人工作烦了,再换另一个人去谋生。 想起来,倒跟电影里的一个画面很像。他们一行人坐在大货车里,司机一手握酒瓶子大口喝酒,一手握方向盘东倒西歪,嘴里还念叨着:我好像真的醉了…车内,其中一个新疆人正唱着:我们的新疆最美丽…啦啦啦啦。想想也是够魔幻的,放在现在的大都市里,简直不敢想。 诚然,对于大都市新疆人还是很向往的。那天,他们一起坐在山上,其中一个新疆人说起香港人的误解,香港人以为新疆人蒙昧无知不知道香港在哪里,就以深圳为坐标,告诉他们香港在中国版图的哪个地方,哪里想到其实他们什么都知道,什么尖沙咀、九龙湾门儿清。他们知道自己的烦恼,更知道大城市的烦恼。那里的天不一定有他们的蓝,草并不一定有他们的绿,但那片遥远而充满欲望的土地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一种神秘的招引。 <竖与新疆人> 但大多时候,他们只是百无聊赖的待着,对白少得可怜。竖有时参与他们之中,像孩子一样跟他们一起玩耍,有时独自陷入沉默里,孤独而冗长的沉默。睡觉前,看到床上有一只蜘蛛,竖硬是盯着它看了好久,看它一点点缓慢而艰难地往上爬。他还给别人讲了个故事,一个百无聊赖的故事,略微有些恐怖,但竖始终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长时间的纵欲与感冒带来了竖的无感。那个晚上,竖无论怎样使劲都没办法进入状态,好说话的妓女也并没有怪罪他。据当地人介绍,那里的妓女多如牛毛,随随便便就能一抓一大把。然而竖身上没钱,他仍然需要砍价。 这段荒唐的旅程最终还是以竖跟导演雎安奇的吵架而告终了。那天,他们一直争吵到凌晨,正是从那天起,他们一个往南,一个向北,两人分道扬镳。 看上去很轻松对吗?然而其实电影是在非常严酷的条件下完成的。导演雎安奇既是编剧,又是摄影,几乎一个人扛起了所有的活儿。在新疆拍摄的四十多天里,他每日负重三十余公斤,为了节省开始,他们没有租车,全程靠人肉。回北京后,他一度精神崩溃,脑子里不断浮现与新疆有关的画面,甚至在旅馆里他一刻也待不了,一度想要跳楼自杀。 <导演雎安奇> 此后十余年,他再也没有打开过当时拍摄的磁带。直到12年后,当他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看待这一切时才被剪辑成片,并于2015年荣获鹿特丹电影节亚洲最佳电影奖。 而竖呢,他好像并没有因此而产生一点点困扰。他依旧回归那个乌托邦阵地,继而对这种生活感到厌烦,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对生活彻底钝感,他写不出诗了。 转折发生在父亲去世后。父亲和竖一样,有着浪漫而不切实际的坚持,他们同样热爱文艺,同样与世俗生活保持出离。他后来找到一个广告公司的工作,继而开始信宗教,祈望从宗教中获得救赎。 为此,他开始戒酒戒荤腥,打破自己当初的预言结了婚,还有了一个女儿,故事的结局平淡无奇。离婚后,他在上海的一家美院学习版画,那是一种在中国几乎要失传的技艺,那让他安静,有时间思考。 影片的结尾是一首叫《宝石》的诗:我得到宝石/我看到宝石上的光。 其实当时在节目中,余秀华还被其他人调侃说,《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标题起的太过标题党,会让人误以为很色情。余秀华一本正经地回答,就算是睡,那也是干干净净地睡。此为记。 Ps: 1.余秀华的诗确实值得一读,但那绝不是横空出世的,她有一种读书人的情怀,对于生命的思考。她写过十几年的诗,不出意外的话,她也许会跟竖和其他许许多多的诗人一样,到而立之年仍然籍籍无名,只不过恰好她火了。 2.雎安奇是个好导演,一个自信心爆棚而有实力的导演。那年,他还年轻,刚毕业的样子,一心想做惊世骇俗的电影,显然,这部片子的确很与众不同。但我没看过他其他的电影,所以无法作出公正的评价。 3. 对竖本人的好奇源于正午李纯的一篇采访《诗人出差了》,写的简直好极了。 文章的结尾是这样的:
想看余秀华部分诗作,请查看前文:《不一样的余秀华:我想过你衰老的样子,但还是出乎意料》 以及想获取电影资源《诗人出差了》,请私信张子鱼。 ios用户赞赏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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