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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济南卷烟厂

 岚夕归读 2021-11-17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为进一步掠夺我国经济资源,将济南的工厂、企业委托日商会社经营,强行搞所谓的“中日合作”和“让渡”。日本烟草托拉斯“中国烟草株式会社”下属“华北东亚烟草株式会社”由青岛派人到济南强行收购烟厂,东裕隆烟草公司作价20000元(伪联合银行券,下同),铭昌烟厂作价10000元,鲁安烟草公司作价5000元。其后,在东裕隆烟草公司原址组建华北东亚烟草株式会社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从1940年起生产卷烟。1941年,鲁安、铭昌烟厂的设备迁入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并从天津调入卷烟机等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成为济南市唯一的机制卷烟企业。
    1942年6月,日伪政权制定了《物价紧急对策纲要》,公布各类物资的“适正价格”以及各项“移出入”的许可办法等规定。在《防止物资流向匪区实施要领》中,对包括烟草在内的12大项物资实行严格控制。此后,又宣布“禁止流通”和实行配给制。1943年,由于日伪政权对卷烟实行控制,致使“纸烟店中买不到纸烟”。对机制卷烟的控制,造成手工卷烟的畸形发展,至该年年底,济南市手工卷烟登记的达175户共397人,拥有资金89680元。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由日本人管理,经理先后为曾田、江口、村上敏雄,制丝工长为金野,包装工长为山中,负责配方工艺的为竹内满作,仓库管理员为神山(仓库设在厂外五里沟西边)。此外,还有一个门卫和一个负责统计的女职工,共7名日本人。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有职工130余人,日产卷烟20~30大箱。主要牌号有“金枪”(硬盒10支装)、“北海”(商标主图为双龙、软盒20支装)。此外,还生产“三羊”、“桃园”、“如意”等牌号卷烟。生产布局:一楼为制丝和卷烟工序,二楼为包装工序。主要生产设备有卷烟机7台、切丝机2台、磨刀机1台、压梗机1台、干冷机1台、立式锅炉1台,全部设备价值652.5万元(伪联合银行券,下同)。东亚烟草公司除原东裕隆公司房产外,还在济南南部购得土地210坪(约折693平方米)和楼房1栋(价值850万元)。卷烟生产的工序管理由中国人负责,制丝、卷烟、包装工序负责人分别为刘德才、别经元、王秀惠。
    东亚烟草公司济南工场的生产工艺极为简单,将大桶装原烟喷水润湿后,经抽梗、切丝、加香、梗丝掺兑、烘丝、卷制、手工包装7道工艺,制成成品。抽梗和包装为手工操作,实行计件工资制。卷烟成品全部由东亚株式会社调拨销售。当时,“金枪”卷烟每箱售价18000元(1945年价格,下同),“北海”卷烟每箱售价5500元。
(据《济南卷烟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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