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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代尧 李钰:巴黎公社是“新社会的光辉先驱”

 昵称21405352 2021-11-18

作者:孙代尧 李钰

来源:《历史评论》2021年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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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3月18日,法国巴黎人民群众的一场革命行动揭开了巴黎公社的史诗序幕。正如列宁所说,巴黎公社不是一次地域性革命或民族战争,公社战士“是为全体劳动人类、全体被损害和被侮辱的人的解放而斗争”。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了政权,进行了创造新世界的伟大探索。

但巴黎公社的悲壮失败,招致了资产阶级的攻讦。资产阶级学者把巴黎公社的失败归结为乌托邦幻想的破灭,讥笑巴黎公社的“革命是无谓忙碌,革命斗争是徒劳”。将巴黎公社视为乌托邦,实际上是将巴黎公社践行的社会主义理想等同于乌托邦幻想。

对此,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巴黎公社“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成的乌托邦”, 它在经济、政治、社会、军事领域推行的改革和新制度都“ 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1871年5月,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的会议上发表演讲指出, 即使巴黎公社失败了,“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这些原则将一再凸显出来,直到工人阶级获得解放”。

巴黎公社充分诠释了社会主义理想。首先,巴黎公社是一场无产阶级革命。马克思高度赞同“公社就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关于这一点不可能有任何异议”。其次,巴黎公社建立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1871年3月28日,巴黎公社正式宣告成立,普选产生的公社委员成为人民意志的真正代言人。公社委员们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接受选民监督,避免了少数人的暴政,真正体现劳动人民专政的民主政治优势。马克思将巴黎公社视为“新社会的光辉先驱”和“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起点”,认为扼杀巴黎公社的刽子手“已经被历史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然而,巴黎公社未能处理好社会主义理想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张力。马克思指出了巴黎公社的两个行动失误:一是为了避免内战,没有在反动分子逃出巴黎后,及时向凡尔赛进军;二是“中央委员会为了让位给公社而过早地放弃了自己的权力”。恩格斯补充了两点理论教训:其一,巴黎公社的主要领导者没有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其二,没有合理利用权威,尤其是在政权初创时期忽视了运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职能。正是公社在政治实践上出现的重大问题,才导致公社未能达到建设一个理想社会的预期目标。纪念和缅怀巴黎公社,就要妥善对待巴黎公社的历史遗产。

(原题《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巴黎公社政治实践再探讨》,摘自《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1年第2期)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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