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梳理2019年A股上市银行年报发现,32家上市银行中,有9家银行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10%,整体水平与2015年相比大幅降低。而各家上市银行的税前利润与2015年相比,则基本上都有一定程度提高。 从逻辑上来说,一般税前利润越高,所得税税负率就越高,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就很有可能存在着避税行为。那这些上市银行是怎么操作的呢? 这就是投资公募基金的功劳。通过投资公募基金分红节税同样也适用于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企业客户。 一、投资公募基金分红节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申报文件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进行查找:《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二、投资公募基金分红节税的应用举例 假定,某企业缴纳所得税税前利润为500万元,用1000万资金买入某公募基金,买入后该公募基金分红30%,则该企业获得分红款项300万元(须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因为基金的分红是降低基金的净值,对于客户来说其总资产并未变化,无非是一部分基金资产先以现金的形式先回来了而已,这时在总资产并未增加同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数金额未因此增加的情况下,这部分分红得到的金额免缴企业所得税了,所以在报企业所得税时,就要把这笔分红得到的现金单独列出来,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数金额里减掉,这样就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按照企业常规缴税模式(企业所得税暂按25%计): 某企业应缴纳所得税=500万×25%=125万 按照基金分红节税模式(假定持有基金期间不涨不跌,基金申购费1000元/笔,赎回费0.5%/笔): 这时应缴纳的所得税=(原本的500万税前利润-分红所得的300万-申购赎回费用3.6万)×25%=49.1万 从而实现节税75.9万(125万-49.1万),扣除费用最终省下72.3万,相对投入成本(1000万)净赚幅度为7.23%。 三、操作注意事项和会计分录 分红产品最终能够实现避税需要经过的流程: 申购→取得分红收入→产品赎回→关键点:去税务备案(备案截止时间点:申购分红产品次年5月31日之前)→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会计分录: A.申购分红产品1000.1万元(申购费1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 投资收益0.10 贷:银行存款1000.1 B.产品分红(以分红比例30%为例) 分红金额=1000*30%=300万元 借:银行存款300 贷:投资收益300 C.赎回分红产品(赎回费0.5%) 赎回费=700*0.5%=3.5万元 借:银行存款696.5 投资收益303.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 四、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申购日与赎回日期间基金净值的波动可能会使方案得不偿失,这是利用基金分红避税面临的最大风险。 (二)法律风险: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尽管还没出台新的法律政策,对操作方面还是有要求的,所以建议通过专业机构来进行公募基金分红节税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