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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玲:妊娠高血压患者的管理

 金鑫康复堂 2021-11-18

在第18届中国南方国际心血管病会议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孙宁玲教授对妊娠高血压患者的管理进行了详解。

一、妊娠高血压的分类

1.慢性高血压

妊娠前或孕龄20周前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或产后12周血压仍不能恢复正常。

2.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3.子痫前期/子痫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蛋白尿,常伴有水肿和高尿酸血症。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子痫

妊娠前或孕龄20周前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并在妊娠过程中发生子痫前期或子痫。

二、治疗时机

尽管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但2013年欧洲高血压管理指南仍推荐血压>140/90 mmHg的女性患者,如果存在妊娠期高血压(有或没有蛋白尿)、既往有高血压合并妊娠高血压、在妊娠期间高血压合并无症状或有症状的靶器官损伤时,都应启动降压治疗。

三、降压目标值

2014年日本高血压指南推荐,妊娠高血压患者降压目标值为<160/110 mmHg,或平均血压下降15%~20%。

四、药物选择

1.口服药物

2013年欧洲高血压管理指南推荐:妊娠女性血压持续升高>150/95 mmHg和≥140/90 mmHg,且合并亚临床靶器官损伤或症状时需药物治疗(Ⅱb);对处于子痫前兆高危的女性,同时可证明消化道出血风险低时,可考虑从妊娠12周至分娩前给 予小剂量阿司匹林(Ⅱb);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应避免使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阻滞剂(Ⅲ);妊娠女性降压药物首先考虑甲基多巴、拉 贝洛尔、硝苯地平(Ⅱa)。

2012年《妊娠高血压疾病血压管理中国专家共识》推荐的常用治疗药物及其不良反应如图1所示。2010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妊娠合并高血压的药物选择如图2。

图1.jpg

图1 妊娠期高血压的治疗药物

图2.jpg

       图2 妊娠高血压药物选择

2.静脉药物

2014年日本高血压指南推荐尼卡地平、硝酸甘油、肼苯哒嗪作为妊娠高血压的静脉用药。2013年欧洲高血压管理指南则推荐硝普钠、拉贝洛尔。2010 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推荐重症妊娠期高血压患者(血压>180/110 mmHg)可选择静脉注射药物,如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但均应从小剂量开始并加强监测,避免引起低血压反应。

二、妊娠高血压的心血管疾病风险

先兆子痫是心血管和代谢应激的聚集阶段。先兆子痫患者未来5~15年缺血性心脏病、中风和静脉血栓栓塞时间增加2倍。另外,妊娠高血压患者未来高血压的发病率增加4倍。

妊娠高血压应从预防入手,重视生活方式的改善。药物治疗的临床证据尚不充分,多为荟萃分析和专家共识,应参考指南和专家共识,谨慎选择降压药物。患者在妊娠结束后也应积极监测血压变化并按时体检,关注自身健康。

来源自:心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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