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经验主义之五:乔治.贝克莱2 2.贝克莱哲学思想解析 但对洛克哲学的这种二元论局限的纠正,却有两种全然不同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将所有物体固有的内容归于物体本身,比如一株桂树,不论其广延也罢,数目也罢,还是颜色也罢,滋味也罢。分析这桂树的第一性质,它有多高、多大,树围多长,树冠多方,只能从桂树本身找根据;分析这桂树的第二性质,它的颜色——绿的,它的花朵——美的,它的花味——香的,也只能从桂树本身找原因。但还有另一种方法,即贝克莱的方法,就是将第一性也归入第二性,又将第二性归入完全的主观性——物体并非客观存在,它之所以存在,因为它被感知。物体的存在是因为它被感知,管你第一性、第二性,都是如此。一群红色的小鱼,颜色固然因为被感知才能存在,它们的形态和数量也因为被感知才存在。这正是贝克莱告诉我们的方法。 贝克莱认为," 人们只要稍一观察人类知识的对象,他们就会看到,这些对象就是观念。" 但什么是观念,西方哲学家对它的理解并不一致。贝克莱的传记作家厄姆森说:" 在17世纪的英语口语中,' 观念' 这个词是' 图像' 的同义语,就像法语中的'idea'(观念)一样。所以,在莎士比亚的" 理查三世" 中,布欣汉姆(Buckingham)对格罗西斯特(Gloucester)说,他正是他父亲的' 观念' ,即他正是他父亲的肖像。笛卡尔本人说,严格说来,观念就像事物的图像一样。这个词被明确地用于哲学理论是与一种有关视觉的十分简单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一理论中,灵魂看见了外部世界投影到大脑表面的图像,这是影像感知说的一种形式。" 但到后来,观念的含义又有了扩大," 甚至在这一理论被修改或被放弃时,该用语不仅被保留下来,而且渐渐包容了一切意识对象——所有感官的所有感觉、记忆对象、想像对象、思维(它常被看作是精神表象的基本结构)对象,以及一切情感。" 这实在是太复杂了,但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也很不错,而观念一词在贝克莱哲学中,大体只限于其狭义概念的范围之内。 贝克莱既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只是观念,而这些观念的来源不外乎三种情况,即:" (1)一种是由实在印入感官的;(2)一种是心灵的各种情感和作用所产生的;(3)一种是在记忆和想像的帮助下形成的(这里想像可以分、合或只表象由上述途径所感知的那些观念)。" 请读者朋友注意,这是贝克莱哲学的第一个前提——唯有观念,才属真实。 贝克莱哲学体系还有第二个前提,即" 除了那无数的观念(或知识的对象)以外,还有别的一种东西在认识或感知它们,并且在它们方面施展各种能力,如意志、想像、记忆等。这个能感知的能动的主体,我们叫它作心灵,精神或灵魂,或自我。" 一个是感知的对象,一个是感知的主体,有这两个前提,贝克莱的"存在即是被感知" 理论就有了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但是毕竟" 存在即是被感知"这个命题无论如何总与人们的常识不符。比如一张书桌,当我们看到它,摸到它,或连看带摸到它的时候,我们确实感知到了。但我们可以因为有了这种感知,就不承认这张书桌的客观存在了吗? 贝克莱自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但这似乎毫不影响也不妨碍他对自己理论的自信,也不影响和妨碍他对此作出解释。他说:" 我写字用的这张桌子所以存在,只是因为我看见它,摸着它;我在走出书室后,如果还说它存在过,我的意思就是说,我如果还在书室中,我原可以看见它;或者是说,有别的精神当下就真看见它。" 同理," 我所以说曾有香气,只是说我曾嗅过它,我所以说曾有声音,只是说我曾听过它,我所以说,曾有颜色,有形象,只是说我曾看见它或触着它。" 这确实够奇异的了——世界真奇妙,不——感知真奇妙。譬如一个人,他有一个贤妻,只是因为他感知了她,她才存在——存在即是被感知嘛。至于这位妻子是否真有其人,倒是无关紧要的了。对这等逻辑,人们完全有理由向贝克莱先生提100 个以上的疑问,请他不吝指教。 然而,贝克莱无须旁人提问,他自己先就代别人提出了问题,并且,他毫不迟疑地就将这些疑问归于世俗之见。而所谓世俗之见,在这儿可不是一个好词儿。他说:" 世俗之见含着一种矛盾:人们有一种特别流行的主张,以为房屋,山岳、河流,简言之,一切可感知的东西,都有一种自然的、实在的存在,那种存在是和被理解所感知的存在不同的。" 这个自然。诚如贝克莱先生所言,感知的东西,必然是有一种自然的、实在的存在,而且这种存在必然" 和被理解所感知的存在不同"。一个人可以感知——请读者朋友原谅我的用词不敬——到他的妻子,而他感知到的妻子一定和他存在的妻子有所不同,这一点还能有什么疑问吗? 你认为没疑问,贝克莱先生有疑问。即使10000 个人中有9999位同意这见解,贝克莱仍然要指出,这不过是些" 世俗之见"。贝克莱对此不但大有疑云,而且还要万分郑重地提出问题,他说:" 世人虽然极力信仰接受这个原则,可是任何人只要在心中一寻究这个原则,他就会看到,它原含着一个明显的矛盾。因为上述的对象只是我们借感官所感知的东西,而我们所感知的又只有我们的观念或感觉;既然如此,那么你要说这些观念之一,或其组合体,会离开感知而存在,那不是矛盾吗?" 弄来弄去,矛盾跑到了疑问者这一方。 但贝克莱按照他的逻辑,确实也自有他充足的理由。他的意思是说,诸如山岳、房屋、河流种种,只是我们借助感官才能感知的东西——他在感知二字下面还特地加了着重号。那么,我们所感知的东西,当然只有我们的观念和感觉了——他在只有我们的观念和感觉下面也加了着重号。既然这样,离开感知去谈存在,不是矛盾吗?用本作者使用的例子讲,你有妻子,因为你能感知她,而感知就是存在,如果你根本连感知都没有,你怎么能证明你有还是没有妻子,你又怎么能证明她的存在呢? 咦!这么一来,本来属于提问者的真理,却跑到被提问者——贝克莱先生那里去了。即使因此有可能使娇艳可爱的夫人变成一种感知,我们似乎也没法可想。 真理,真理,你到底是贞女还是荡妇? 但贝克莱岂管你们这些世俗之见。他只管按照他的逻辑,对此反复论证,不厌其烦;几乎一切问题,他都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他的理论予以证明。 比如讲到物体的广延,洛克认为,广延属于物体的第一性质,和感觉没有关系,你感觉它,它也广延,你不感觉他,它该广延依然广延。贝克莱绝对不同意洛克此论,他的理论是:不但广延,一切所谓第一性质全包括在内,都是人的感知结果。他说:" 我在构成那个观念时,同时一定要给它一种颜色和其他可感知的性质,而这些性质又是被人承认只在心中存在着的。一句话,所谓广延、形象和运动,离开一切别的可感知的性质,都是不可想像的。" 通俗点说,广延也只能依靠感知而存在,同样属于存在即是被感知这个理论范畴,如果没有感知,你怎么能晓得能证明——能感知物体的广延呢?一句话,没有感知存在你怎么感知存在? 但是,贝克莱的这个理论,固然一经他手常常变得十分雄辩,且又十分难解又难缠。但是,毕竟,没有存在就没有感觉,感觉也是一种存在。纵然一切感觉皆无,该存在的依然存在。比如阿尔卑斯山,比如密西西比河,你感知它们,它们存在,你不感知它们,它们就不翼而飞了吗?贝克莱先生固然是感知大师,但没有贝克莱先生的时候,就没有阿尔卑斯山,就没有密西西比河吗?贝克莱先生既过世之后,他所感知过的一切东西就统统化为乌有了吗?进而言之,你今天感知月光,月亮便存在,你明天不感知月亮了,月亮便消失不见了吗? 答者曰: 尊贵的先生: 您的惊讶真稀奇, 我时刻都在中庭里, 这就是为何那个树存在如故, 因为注视着它的是 您忠诚的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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