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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捞家”秘闻

 哈哈狮的信箱 2021-11-20

清末时期的广东,盗匪泛滥。尤其是当时的广州城乡交界处以及南番顺地区的盗匪更加猖獗。一提起盗匪这个词往往会令很多人反感和惊恐,但在辛亥革命中,广东的盗匪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其中很多参加革命军,也即是史籍上讲的民军,而且这支民军在推翻清王朝统治的斗争中也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辛亥革命后,广东的盗匪问题又冒出来,而且是越来越严重,比以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国内外的舆论形容广东盗匪是“粤盗如鲫,环球所无”,“广东盗风,甲于全球!”为什么广东盗匪如此闻名,而这些盗匪又有些什么鲜为人知的秘闻呢?嗱,我们现在所讲的盗匪其实是强盗和土匪的合称,而那时候的广州人通常将这些盗匪叫做“捞家”。

从前,在农村,每逢早晚两造收割季节一到,很多田主都会收到一封信,其内容是:“某某堂报财东得知,本堂每亩收银一大元,另洋烟十两,限至十天之内,即要交妥。如有迟误,炮火连天,人命伤残,莫谓兄弟无情。某某堂堂主送达。”当然,不同的地盘,不同的田主会收到不同的堂口送出的信,但信的内容都是差不多的。

而在广州城内,一些富户也同样会收到类似的信。当时广州的《国华报》曾经登载过住在广州高弟街149号住户何煌廷收到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煌廷富翁鉴:敞党现因经费不敷,需财孔亟,救助银三百大元,限七日至大北门外回教坟。敞党以S字为标志,见此标志照交便是。如过期不交,炸弹无情也。S党会长暨全体党人公启。”

一看到这些信,唔使问阿贵,人人都心知肚明,就是我们现在的人讲的勒索信,而在当时,那些捞家称它为打单。所谓“落打单、收陀地”是那些捞家敛财的最常用手法之一,不过,捞家这一招的成功率往往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究其原因无非有三,其一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是政局不稳,治安混乱。其二那些捞家也是很识捞的,对勒索对象并不会赶尽杀绝,而是对每个勒索对象进行摸底排查,从而根据不同对象的富足情况制定不同的勒索数目,用捞家的行话就叫做“不是想佢死,只是想佢俾!”很多人都知道,广东人历来有个通俗习惯就是不显富,所谓财不露眼,这一习惯据说就是从那时候形成的。其三就是那些田主富户,也就是那些被勒索的人的心态通常都是大事化小,破财代灾算数,更没有什么人去报官。事实上,当时的捞家和勒索对象之间形成一个不成规矩的规矩。

既然捞家这么好捞,难怪当时那么多人捞这行。其实,清末民初的盗匪问题,并不是局限于广东,而是一个全国性的老大难问题,当时的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对比较富裕,自然就甜糖惹蚁,引出个广东盗风,甲于全球的讲法。另外,那些捞家除了打单之外,还有一个经常用的敛财手段,就是勒收行水。如果讲落打单是有的放矢的话,那么收行水通俗的解释就是不管富户还是贫农都要留下买路钱。

旧时,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江河交错,马路平坦,水陆交通都比较发达。游人商贾,小贩农户,车水马龙,于是,各股盗匪在自己盘踞的地头设卡抽水。凡过往的车辆船只甚至行人都被强收买路钱,少则几毫,多则几十元。以前广东省内的运输主要是靠内江水路,特别是东江和西江是当时最繁忙的运输水路,在这两条江上,十几里水路就有一个收费站,往来船只真是交费交到手软。而更搞笑的是,在番禺东莞一带一些窄的河道上。盗匪的船会停在河道中,船头插上堂口的旗帜,船身两边各横行一支竹竿,竹竿上吊着一只渔网兜,那些堂口马仔坐在船中央喝着酒,抽着大烟注视着往来的船只,除官船之外的一切往来船只经过都会乖乖靠上来,主动向渔网兜内扔下过路钱。这些过路钱有几多呢?外人就不得而知,但捞家和船家各自心中有数,不会多也不会少。而那些捞家将这份过路钱形象地叫做行水。

除了落打单收行水之外,走私,抢劫也都是那些捞家的行当。在辛亥革命前的那几年,从广东到内陆,从清廷的军队到地方的民团、绅商、盗匪直至日益庞大的反清武装力量,对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需求很大。于是,很多广东的捞家利用毗邻香港这个当时世界军火交易的大集散地,大肆从香港走私军火,从中牟取暴利。

按一本名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以及粤海关档案资料披露:“当时香港快枪每支价银不过七元之谱,而转卖内陆匪徒,每支可得价银二十余元,大利所在,群争趋之。”而且,“自通商以来,轮船往来,外洋快枪购置便易,匪徒恃其利器,凶焰益张。”当时的广东盗匪,不但通过走私军火聚敛了大批财富,而且同时也将自己的武器装备焕然一新。到了辛亥前夕的1910年,据粗略估计,广东的盗匪已有20万之众,其枪支弹药不计其数,而且,精锐之水平甚至超过清廷军队。

可能有人问,当时广东盗匪如此猖獗,难道没王管吗?其实,清廷当局并不是不管,而是管而不力,剿而不清,这个当然有其主观因素,也有其客观因素。清末时期,首次出现了专门管理治安的警察,不过当时这些警察实际上是由绅商组织的,自然,维护绅商利益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而维护民众治安是次要的,加上官府当时忙于应付风烟四起的反清运动,也都真是无睱顾及盗匪问题。

有学者认为,在辛亥革命前后至1920年左右,是广东历史上盗匪活动高峰期。造成这种情况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当时地方社会高度武力化,而另一方面官府提出“官之为民,不如民自卫”的口号,促使那些绅商田主纷纷自发组织民间团体,即所谓的商团、民团,实际上形成全民皆兵,警匪混杂。民间武装甚至还强过政府军队武装,当时民间戏称政府军队为三多:即官多过兵,兵多过枪,枪多过子弹。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盗匪得以生存和发展自然就不足为奇。

常言道:时势造英雄。在那些捞家中也真是出过一班名噪一时的人物,如番禺的罗鸡雄、南海的雷公全、东莞的跛手忠等,这些人,连当时的县太爷都要叫他们一声大佬。坊间则称他们为“大天二”,其含意是从当时最时兴的赌博工具牌九中引伸而来,比喻他们是一张比牌九中最大的牌天狗还要大的牌,即是所谓的大牌捞家。而他们当中最出名的莫过于广州河南的李灯筒,此君原名李福林凭着一支煤油灯筒打天下,后来捞了个陆军中将,广州市长的头衔,另外,曾经做过广东省长的李耀汉、翟汪、张锦芳三人也是清一色的捞家出身。

讲起那些捞家的故事,似乎好像一本武侠小说,但这个却是当时历史的写照。然而,在1911年辛亥革命中,广东捞家曾经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当时,以他们为主体的武装力量,民军在辛亥革命进程中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倒不是讲这些民军他们有几高的革命觉悟,他们当中大多数是凭着所谓的江湖义气,一条烂命,谁给钱为谁买命的心态,所以在打仗中够勇不怕死,连清兵听到他们的名都会打冷颤。

不过,辛亥革命胜利后,没仗打了,民军中的大多数人旧病复发,标参勒索,打家劫舍,更有甚者还劏人取乐,无法无天!民国首任广东都督胡汉民,迫于无奈唯有下令解散民军,但当时政府又没能力安置这十万之众,只是发一点点的恩饷也即是遣散费后,将他们遣散回乡。这样一来,这群本来就是乌合之众被迫自谋生路。于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重操旧业,捞回盗匪这一行,盗匪问题当然比以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啦。

 其实,从清朝末年,到民国的38年间,应该讲,无论哪一任的总督,巡抚,市长、省长或者司令都会把清乡剿匪作为第一要政,然而,广东的匪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只是在陈济棠治粤期间,由于经济环境比较好,那些捞家的生活也相对稳定,他们劣径有所收敛而已,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广东的百年匪患才被彻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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