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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武鸣、上林、都安、 隆安、平治、隆山等广西县级行政区划

 东山威夷 2021-11-20

第十一节 广西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诸县


  
武 鸣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思恩府郭之武缘县。民国元年(1912年),根据《广西地方官暂行 章程》 有关府郭县省废入府的规定,废武缘县省入思恩府并改称武鸣府。次年6月,废武鸣 府置武鸣县,隶属邕南道。民国3年6月,武鸣县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道废,武鸣县直隶广 西省政府。民国19年.武鸣县属宾阳民团区。民国21年4月,武鸣县改属南宁民团区,为南宁 民团区驻地。民国23年3月,武鸣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民国28年2月,武鸣县改属武鸣行 政监督区,为武鸣行政监督区驻地。次年4月,武鸣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3月, 武鸣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0月以后,武鸣县改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为第十一 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驻地。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武鸣县列为一等乙级县,民国21年5月,武鸣县列为二等县。民 国28年10月以后,武鸣县列为二等甲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武鸣县县治位于东经108°18′,北纬23°08′。辖境 东界上林县, 西邻隆安、果德两县,南接邕宁县,北连那马、隆山两县,亦即地跨东经107 °44′—108°43′,北纬22°50′—23°41′。民国4年,武鸣县析出有关插花飞地,划归 那马县管辖。 民国22年,武鸣县计辖中、东、南、西、北5个区及其武城镇和城厢一、城厢 二、宁武、里建、道宣、邓广、梁新、包桥、五塘一、五塘二、六塘、天马、头马上、头马 中、头马下、小陆、和圩、龙母、四塘、甘圩、上江、长龙、双桥、伊岭、腾翔、葛阳、林 罗、邓柳、仙湖、英利、圩锣一、圩锣二、圩锣三、黎塘、灵马、四坡、敏杨、寺圩、府东、 府西、大榄、独青、雷圩、杨圩、两江等45个乡,总面积4571平方公里,总人口213876人。 民国23年3月3日, 武鸣县析出陆桥、波明、伏波、那浪、得、潭投等6个村,划归隆山县 管辖。 10月3日,武鸣县全部划辖原与邕宁县共管的塘历村,并析出原与邕宁县共管的龙山 村(原名白山村),全部划归邕宁县管辖。民国26年7月1日,武鸣县析出插花飞地杨圩乡,划 归隆山县管辖。 民国30年5月23日,武鸣县析出飞地敏杨村,划归隆安县管辖;并增划辖原 属隆安县插花飞地之罗彩村。民国34年12月,武鸣县总人口248459人。
  
上 林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思恩府之上林县。民国2年(1913年)6月,上林县隶属邕南道。次 年6月, 上林县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上林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上林县属宾阳 民团区。民国21年4月,上林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民国23年3月,上林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 民国28年2月,上林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上林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 国31年3月, 上林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0月以后,上林县又改属第十一行政督 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上林县列为二等甲级县。民国21年5月,上林县列为三等县。民 国28年10月以后,上林县列为三等乙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上林县县治位于东经108°38′,北纬23°28′。辖境 东界迁江、 宾阳两县,南接宾阳县,西邻武鸣、隆山两县,北界忻城县,亦即地跨东经108 °27′—108°58′,北纬23°00′—24°02′。民国22年,上林县计辖澄江、东关2个镇和 镆铘、尚仁、尚仪、尚驻、思陇、澄太、繁寓、荣富、邹圩、智勇、朝阳、万寿、协和、思 丹、西燕、镇圩、上级、万福、塘石、恭睦、双贤、东抚、古蓬、北更、安良、蓝甲、周安、 思吉、 马蹄等29个乡,总面积3061平方公里,总人口156585人。民国23年5月21日,上林县 将原系插花飞地的岭环、新黄、大羌、小薑等4个村划隶隆山县。9月,上林县将系属插花飞 地的水锦村(即上级乡西三甲所属地方)、平乐村、才黄村,划归隆山县管辖。同时增划辖原 属隆山县插花飞地之佛子圩一带地方(拉剑沟以东村落) 。民国26年8月,上林县与隆山县改 划定县界,即由镇龙马路南边之拉毫山脚直割至北部之上苗山脚小土坡处为两县界线。次月, 上林县析出思陇乡, 改隶宾阳县。民国30年6月,上林县析出邹圩、白莲、新华、黄石、中 荣、桥松、新塘、六新等8个村,改隶宾阳县。同年,上林县析出整个邹圩乡改隶宾阳县(新 编《上林县志》称民国24年将思陇、邹圩两乡划归宾阳县管辖) 。民国34年12月,上林县总 人口219254人。
  
隆 山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民初白山土司、古零土司、兴隆土司属地。民国4年(1915年)8月, 内务部呈准白山、 古零、兴隆等3个土司改流合置隆山县,并划辖下旺土司所属首城等处。 县治为白山土司旧治,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隆山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隆山县 属宾阳民团区。民国21年4月,隆山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民国23年3月,隆山县改属南宁行政 监督区。民国28年2月,隆山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隆山县隶属第八行政督 察区。 民国31年3月,隆山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0月以后,隆山县改属第十一 行政督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隆山县列为二等乙级县。民国21年5月,隆山县列为三等县。次 年3月,隆山县又列为四等县。民国28年10月以后,隆山县列为四等乙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隆山县县治位于东经108°18′,北纬23°50′。辖境 东界上林县,西界那马县,南邻武鸣县,北接都安县,亦即地跨东经108°02′—108°42′, 北纬23°25′—24°11′。 民国21年7月30日,依据天然形势,隆山县析出龙肚乡,划归那 马县管辖。民国22年,隆山县计辖城厢镇和五波、卫良、镇北、龙湾、古善、福补、群贤、 理当、上龙、民乐、维新、嘉芳、林圩、六合、李圩、兴隆、民治等17个乡,总面积3024平 方公里,总人口85635人。民国23年3月31,隆山县增划辖原系武鸣县飞地之陆桥、波明、那 浪、伏波、得、潭投等6个村。5月17日,隆山县析出系属飞地之下蒲团,划归都安县管辖。 5月21日增划辖原系上林县插花飞地的岭环、 新黄、大羌、小薑等4个村。9月14日,隆山县 增划辖原系上林县水锦村(即上级乡西三甲所属地方)、平乐村、才黄村和原属都安县之金钗 乡,并析出插花飞地佛子圩一带地方(拉剑沟以东村落)划归上林县。民国26年7月1日,隆山 县增划辖原属武鸣县之杨圩乡。 8月,隆山县与上林县改划定县界,即由镇龙马路南边之拉 毫山脚直割至北部之上苗山脚小土坡处为两县界线。民国34年12月,隆山县总人口133981人。
  
那 马 县
   沿革、隶属 原为思恩府之那马厅。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根据《广西地方官暂行章 程》 的有关散厅改县规定,将那马厅改为那马县。次年6月,那马县隶属邕南道。民国3年6 月,那马县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那马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那马县属宾阳民团 区。民国21年4月,那马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民国23年3月,那马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民 国28年2月,那马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那马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为第 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驻地。 民国31年3月,那马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 37年10月以后,那马县又改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那马县列为二等乙级县。民国21年5月,那马县列为三等县。次 年3月,那马县列为五等县。民国28年10月以后,那马县列为五等甲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那马县县治位于东经108°06′,北纬23°39′。辖境 东界隆山、武鸣两县,西接果德、都安两县,南邻武鸣县,北界隆山、都安两县,亦即地跨 东经107°43′—108°11′, 北纬23°24′—23°49′。民国4年,那马县增划辖改土归流 之定罗土司及原白山、 古零、旧城、兴隆等土司和武鸣县所属各插花飞地。民国21年7月30 日, 那马县依据天然形势,增划辖隆山县之龙肚乡。8月,那马县增划辖原系果德县之眼圩 团。民国22年,那马县计辖周鹿、石塘、永固、州圩、共和、高圩、片圩、龙口、贡川、都 勉、什陇、妙圩、杨于等13个乡,总面积1320平方公里,总人口54478人。民国23年9月14日, 那马县析出刁兰村,划归都安县管辖。民国30年10月17日,那马县析出插花飞地贡川乡等宦 村刁兰、白陇2个屯,划归都安县管辖。民国34年12月,那马县总人口72593人。
  
果 德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民初果化、归德等两土州属地。民国4年(1915年)8月,经内务部 呈准果化、归德两土州改流合置果德县,同时并入白山土司所属丹艮等城头地、都阳土司下 段地、旧城土司本境地和下旺土司插入地,县治设在果化土州,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果 德县直隶广西省政府。 民国19年,果德县属宾阳民团区。民国21年4月,果德县改属百色民 团区,寻又改属南宁民团区。民国23年3月,果德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民国28年2月,果 德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果德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3月,果德 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民国33年11月,果德县改属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34年1月,果德 县复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0月以后,果德县再改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果德县列为二等乙级县。民国21年5月,果德县列为三等县。次 年3月,果德县列为四等县。民国28年10月以后,果德县列为五等甲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果德县县治位于东经107°35′,北纬23°21′。辖境 东界那马、武鸣两县,西接田东、镇结两县,南邻隆安、镇结两县,北连平治县,亦即地跨 东经107°13′—107°47′, 北纬23°16′—23°32′。民国21年8月31日,果德县析出因 鞭长莫及不便治理的眼圩团,划归那马县管辖。民国22年,果德县计辖马头、新圩、龙马、 旧城、 感圩、果化、坡利等7个乡,总面积1632平方公里,总人口55468人。民国24年1月, 果德县析出旧城乡, 改隶平治县。民国28年7月15日,果德县增划辖原系平治县插花飞地之 会旺乡壮烈村那、那蒙2个屯。民国34年12月,那马县总人口72593人。
  
平 治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民初上林土县及下旺土司等属地。民国7年(1918年),上林土县、 下旺土司改流合置思林县,并划辖原属恩隆县之下里,隶属田南道。民国16年,思林县直隶 广西省政府。 民国19年,思林县属恩隆民团区。民国21年4月,思林县改属百色民团区。民 国22年7月,思林县改属天保民团区。次年3月,思林县改属天保行政监督区。11月,思林县 易名平治县,并改属百色行政监督区。民国25年10月,平治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民国28 年2月,平治县又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平治县属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 3月, 平治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3年11月,平治县改属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34年 元月,平治县复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0月以后,平治县改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思林县列为二等乙级县。民国21年5月,思林县列为三等县。次 年3月,思林县列为五等县。民国25年2月,平治县改列为四等乙级县,民国28年10月以后, 平治县列为四等乙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平治县县治位于东经107°33′,北纬23°48′。辖境 东界那马、 都安两县,西接田东县,南邻果德县,北连万冈县,亦即地跨东经107°11′一 107°53′,北纬23°36′—24°15′。民国21年9月28日,思林县全部划辖原与恩隆县共管 的榜圩。民国22年(时称思林县) ,计辖榜圩特别区,保城、竹梅、养秀、海城、会旺等5个 县辖乡及其平治、 凤梧、玉环、乐育、中山、古玫等6个乡,共11个乡,总面积2805平方公 里, 总人口52626人。民国24年1月,平治县析出保城、竹梅、养秀等3个乡,改隶田东县; 同时增划辖原属都安县之镇江、登排2个乡、原属田东县之大同、景德、景仁、江南等4个乡 和原属果德县之旧城乡。同年,平治县实辖海城、会旺、平治、凤梧、玉环、乐育、中山、 古玫、 镇江、登排、大同、景德、景仁、江南、旧城等15个乡。民国28年7月15日,平治县 析出插花飞地之会旺乡壮烈村那、 那蒙2个屯,划归果德县管辖。民国34年12月,平治县 总人口95339人。
  
都 安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民初都阳、安定两土司等属地。民国4年(1915年)8月,经内务部 呈准将安定、都阳两土司改流合置都安县,并划辖兴隆土司所属之古河城头地及原属恩隆县 之大化地方。县治设于安定土司旧治,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都安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 国19年,都安县属宾阳民团区。民国21年4月,都安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民国23年3月,都安 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民国28年2月,都安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都安县 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31年3月,都安县改属第四区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10月以后, 都安县又改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都安县列为二等甲级县。民国21年5月,都安县列为三等县。民 国25年2月,都安县改列为二等乙级县。民国28年10月以后,都安县列为二等乙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都安县县治位于东经108°12′,北纬24°05′。辖境 东界忻城、隆山两县,西接万冈、平治两县,南邻那马县,北辖连河池、宜山两县,亦即地 跨东经107°37′—108°38′,北纬23°41′—24°26′。民国22年,都安县计辖安定、夷 江、高阳、都兴等4个区及其安阳、大良2个镇和镇南、忠信、百旧、古山、村江、三陇、地 苏、恒安、甘棠、内甲、金钗、拉烈、那律、五仁、大成、中和、第班、接学、三纲、清江、 国隆、大兴、齐东、宁西、保安、七百弄、古河、镇江、登排、都阳、棉山、镇西、六也、 三合、 鸣凤、大化等36个乡,总面积4549平方公里,总人口189812人。民国23年5月,都安 县增划辖原属隆山县插花飞地之下蒲团。9月,都安县析出金钗乡改划归隆山县管辖。同时, 都安县增划辖原属那马县插花飞地之刁兰村。民国24年1月,都安县析出镇江、登排2个乡改 隶平治县。4月,因管理不便,都安县复将插花飞地刁兰村划归那马县管辖。民国30年10月, 都安县增划辖原属那马县插花飞地的贡川乡等宦村刁兰、白陇两屯。民国34年12月,都安县 总人口267160人。
  
隆 安 县
   沿革、隶属 原系清末南宁府之隆安县。民国2年(1913年)6月,隆安县隶属邕南道。次 年6月, 隆安县隶属南宁道。民国16年,隆安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隆安县属宾阳 民团区。民国21年4月,隆安县改属南宁民团区。民国23年3月,隆安县改属南宁行政监督区。 民国28年2月,隆安县改属武鸣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4月,隆安县改属第九行政督察区,为 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驻地。 民国31年3月,隆安县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 国37年隆安县又改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等级 民国21年以前, 隆安县列为二等甲级县,民国21年5月,隆安县列为三等县。次 年3月,隆安县列为四等县。民国28年10月以后,隆安县列为四等乙级县。 区划、 面积、人口 民国年间,隆安县县治位于东经107°42′,北纬23°11′。辖境东界 武鸣县, 西接万承、镇结两县,南邻邕宁、同正两县,北连果德县,亦即地跨东经107°30 ′—108°04′, 北纬22°53′—23°28′。民国22年,隆安县计辖保守、安良、下颜、留 德、杨湾、保甲、南圩、博恭、乔建、板罗、古潭、那桐、那重、玎浥、小林等15个乡,总 面积1691平方公里,总人口94027人。民国30年(1941年)5月23日,隆安县析出插花飞地罗彩 村,划归武鸣县管辖,同时增划辖原系武鸣县之飞地敏杨村。民国34年12月,隆安县总人口 1151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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