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金属不宜同时使用,以免发生电化学腐蚀。
2.2.5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2.2.6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2.2.7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2.8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2.2.9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mm。
2.2.10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2.2.11立柱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螺栓直径应经过计算,并不应小于10mm.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2.3金属幕墙材料要求:
2.3.1金属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配件,应符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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