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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解读(三)

 京鲁老宋 2021-11-22

四、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技术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之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国家、省各级政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技术合同有一系列优惠政策。

01

减免增值税。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四类技术合同(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中,开发和转让两类合同经认定登记,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的优惠(通常为6%的税率)。

02

减免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03

可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九十条;

4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2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主要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的判断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考虑到当前企业经营多元化的实际情况,为合理判断纳税人所属行业,上述行业是指以列举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其中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

高企认定还可享受的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01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02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8%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3

享受省、市、区的财政补贴。《山西创新24条》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市对认定通过的高企奖励20万元,我区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奖励30万元,再次通过的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五、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政策利好

01

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02

政府奖励:获得高新认定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长治市对认定通过的高企奖励20万元,我区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奖励30万元,再次通过的奖励20万元。

03

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银行收紧贷款政策时,高新企业可申办无抵押信用贷款。

04

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申办瞪羚企业、政府专项资金必备的前提资质。

05

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06

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07

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08

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09

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10

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国”字招牌企业荣誉更能吸引优秀人才。

潞州区科技局宣


编辑:李慧芳

责编:冯嘉伟 

监制:史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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