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山之役”后,南宋灭亡 蒙古人政权建立。为了便于统治,蒙古人把所有人分成了四个等级。 分别是: 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方汉人。 蒙古人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是由与成吉思汗皇室家族出于同一祖先的“尼鲁文蒙古人”大约二十余部,对内称“自家骨肉”,对外称“黄金家族”; 只识弯弓射大雕的 成吉思汗 二是“跌列列金蒙古人”十余部; 这些就是元代“当然的达鲁花赤”——统治者。 第二等是“色目人”,是最高统治者的“得力助手”,在经商和管理经济方面充任要职。 《辍耕录》载:色目人三十一种:钦察人;阿速人;唐兀人;韦吾儿人;回回人... 今天看这些“色目人”大多都是俄罗斯及新疆等地区的“少数民族”。 第三等级是“汉人”蒙古语称“札乎岱”,范围所指: 覆盖淮河以北 原金朝统治下的广大地区生活的各族民众。 包括: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渤海人;原土著汉人...近十种。 第四等人是“南方汉人”,被蒙古人称为“囊加岱”也叫“蛮子”。 范围所指: 是最后被征服的“南宋臣民”,也就是现在的江浙;江西;湖广等区域内的众生。 十三世纪行进中的蒙古大军 元代“等级制度”对中国老百姓的摧残无所不用其极。为了防止反抗,就有了“十家一把菜刀”的怪招儿——元统治者在每十家就会有一个派驻“达官”。一切活动都是由“达官”决定,达官居然还有汉人新娘的“除夜权”。 人们忍无可忍 也无需再忍,于是就爆发了: 以月饼暗传消息的八月十五杀“家达子”——元末大起义。 今天仍使用的“达官显贵”,地名“达官营”等 都是“元大都”残留遗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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