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美国肿瘤放射治疗协会(ASTRO)正式发表了肝癌放射治疗临床实践指南。我们曾在2021年4月对该指南的草案进行了解析,现在做一下更新。 核心问题1:肝细胞癌(HCC)的根治性放疗和非移植情况下的放疗 1. 对于由于不适合行手术或消融,并且不愿行介入治疗的HCC患者,EBRT推荐作为潜在的一线单一治疗方案——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2. 对于多灶性病变和/或不可切除的HCC患者,EBRT单独或作为介入治疗的序贯治疗——有条件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3. 对于消融或介入治疗未达完全缓解的HCC患者,建议采用EBRT作为巩固治疗——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4. 对于术后局部复发的HCC,消融、介入或EBRT推荐为挽救治疗——强烈推荐,低质量证据 5. 对于大血管浸润的HCC(CNLC分期 IIIA期),有条件推荐EBRT作为单独的治疗或系统治疗和介入治疗的序贯治疗——有条件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6. 对于有症状的局部进展和/或转移性HCC,有条件推荐肝脏和/或大血管癌栓姑息低分割EBRT,作为单独的治疗或系统治疗和介入治疗的序贯治疗——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局部进展HCC),专家意见(转移性HCC) 1. 对于有可能行OLT的HCC患者,有条件推荐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新辅助放疗用作移植的桥接治疗或降期的干预措施——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2. 对于伴门脉癌栓的HCC患者,如潜在可切除,有条件推荐新辅助放疗——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核心问题3:HCC的放疗技术、分割方式和危及器官限量 1. 对于局限于肝内的HCC患者,如果有放疗指征,推荐提高分次剂量的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建议根据病灶的位置、大小和解剖,以及肝脏功能和可及的放疗技术选择分割方式(Table 6)——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2. 对于合并大血管浸润(eg.门脉癌栓)的HCC患者,因为放疗是有条件推荐与其他介入等治疗相联合应用的,所以有条件推荐中等超分割放疗(Table 6)——有条件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3. 对于接受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放疗的HCC患者,推荐IMRT或质子放疗,方案的选择基于肿瘤位置、肝功能储备和可及的放疗技术——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4. 对于接受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放疗的HCC患者,推荐呼吸运动控制和每次的图像引导技术——强烈推荐,低质量证据 5. 对于肝癌放疗患者,应该评估肝脏-GTV的受量,并尽量减小该受量以减少放射性肝病的风险(Table 7)——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肝功能Child-Pugh分级B级患者有肝功能失代偿的高风险。工作组不建议使用3次分割的SBRT;最好采用5次分割SBRT或更低分割的模式,以保证MLD尽可能低。 消化系统危及器官(OAR)的剂量限制也包括在表7中,数据来源于已发表的前瞻性研究以及QUANTEC和AAPM的标准。 核心问题4:肝内胆管细胞癌(IHC)的根治性和辅助放疗 1. 对于不可切除的IHC,推荐放疗,同步或不同步化疗,单独或序贯化疗进行——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2. 对于行手术切除治疗的IHC,如果有高危因素,有条件推荐辅助放疗,同步化疗,单独或序贯系统化疗进行——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高危因素包括:淋巴结阳性和/或R1切除。 在IHC患者中,手术切除是唯一可能治愈的方法。对于无法手术切除的IHC,全身化疗是治疗的主要手段。然而,仅行化疗的历史中位OS和肝内PFS率<1年。不可切除IHC放疗的基本原理是改善局部控制、肝内PFS并减少与肿瘤相关的肝衰竭。 肝衰竭由肿瘤进展引起的门静脉或肝静脉血管阻塞和/或胆道阻塞引起。在回顾性和前瞻性研究中,接受放疗的无法切除IHC患者的LC和OS均支持其作为巩固治疗和疾病进展后挽救治疗的有效性。 图4:局限于肝内可切除IHC的治疗路径 核心问题5:IHC放疗技术、分割方式和危及器官限量 1.对于不可切除IHC的放射治疗,有条件推荐提高分次剂量的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分割模式的选择基于肿瘤的位置、肝功能储备和可及的放疗技术(Table 6)——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2.对于术后辅助放疗,有条件推荐常规分割(Table 6)——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3. 对于不可切除IHC患者接受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放疗时,有条件推荐IMRT或质子放疗,基于肿瘤位置、肝功能储备和可及的放疗技术选择合适的放疗方案——有条件推荐,低质量证据 4. 对于接受超大分割或中等超分割放疗的IHC患者,推荐呼吸运动控制和每次图像引导放疗技术——强烈推荐,低质量证据 5. 对于IHC放疗患者,推荐评估肝-GTV的平均剂量,并尽量减小该受量,以减少放射性肝病的风险(Table 7)——强烈推荐,低质量证据 (责任编辑:张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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