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 ★ 大二下学期民事诉讼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民事纠纷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司法程序公正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 民事诉讼法|概述 ★ ★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和书上的内容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 ★ ★ ★ ★ 补充内容 ★民事诉讼法 VS 行政诉讼法 ⒈诉讼主体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原、被告是地位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反诉→双方的诉讼地位可以转换,不存在隶属关系 ⑵行政诉讼法 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被告一定是行政机关,双方的诉讼地位不可能转换,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民告官) ⒉诉讼客体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⑵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行政行为 ⒊起诉条件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⑵行政诉讼法 涉税→行政复议前置→复议决定不服→行政诉讼 ⒋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谁主张谁举证” 【注】:特殊情况→证明责任的倒置 ⑵行政诉讼法 被告负证明责任,行政机关必须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举证责任倒置) ⒌调解范围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法院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所有的民事诉讼案件 ⑵行政诉讼法 除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外,法院原则上不能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行政案件 ★民事诉讼法 VS 刑事诉讼法 ⒈目的与任务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⑵刑事诉讼法 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⒉起诉主体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⑵刑事诉讼法 除自诉案件外,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公诉案件) ⒊原则不完全相同 ⑴民事诉讼法 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调解原则、辩论原则 ⑵刑事诉讼法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⒋程序不完全相同 ⑴民事诉讼法 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注】:小额诉讼程序→地区年平均工资30%以下(一审终审) ⑵刑事诉讼法 一审程序→公诉程序、自诉程序、简易程序 ⒌诉讼主体地位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⑵刑事诉讼法 被告人与公诉人的诉讼地位不可能平等 ⒍裁判执行不同 ⑴民事诉讼法 义务人自动履行、法院强制执行 ⑵刑事诉讼法 除法院执行(死刑)外,交由有关机关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VS 民事实体法 ⒈密切联系、相互交错 ⑴积极价值 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⑵相互作用 民事诉讼法保障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民事实体法为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提供裁判依据 ⑶民事诉讼法具有补充、丰富、发展民事实体法内容的功能 ⒉相互独立、分离态势 ⑴民事诉讼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①工具价值 实体公正价值 ②内在价值 程序公正价值、程序效益价值、程序自由价值 ⑵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是可以分离的 ⑶诉权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分离 【注】: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 VS 仲裁法 ⒈案件受理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须有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⑴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⑵仲裁事项 ⑶选定的仲裁机构 ⒉保全、执行 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裁终局”) ⒊司法监督 受到法院的司法监督 【注】:仲裁的类型 ①商事仲裁→或裁或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②劳动仲裁→先裁后审 劳动仲裁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③人事仲裁→先裁后审 劳动仲裁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④土地仲裁→可裁可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民事诉讼法 VS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⒈民事诉讼法 法院主管范围内所有的民事案件→程序基本法 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程序一般法(“先裁后审”) 【注】: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 VS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⒈民事诉讼法 法院主管范围内所有的民事案件→程序基本法 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程序一般法 (“可裁可审”、“裁后可诉”) 【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VS 人民调解法 ⒈民事诉讼法 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基本法 【注】:能够强制执行的机关→人民法院、税务机关 ⒉人民调解法 ⑴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⑵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注】:经过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民事诉讼法 VS 企业破产法 ⒈民事诉讼法 一般民事诉讼的程序规范→一般法 ⒉企业破产法 关于企业破产执行的程序规范→特别法 【注】: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首先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程序事项,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VS 公证法 ⒈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 ⒉诉讼前的证据保全 ⒊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作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开通了留言区,欢迎大家交流学习,多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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