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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的“定理”

 野李子 2021-11-25

阿伟哥记得小时候学数学的时候,老师说,两点之间线段最短。还说,这是数学公理,无需证明。这样霸道的解释,总让阿伟哥有些不服气,可又想不出反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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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医的很多结论也颇有“公理”的意思。

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音声。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藏。天有六律,人有六府。天有冬夏,人有寒热。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指、茎、垂以应之;女子不足二节,以抱人形。天有阴阳,人有夫妻。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腘。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地有泉脉,人有卫气。地有草蓂,人有毫毛。天有昼夜,人有卧起。天有列星,人有牙齿。地有小山,人有小节。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募筋。地有聚邑,人有蜠肉。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地有四时不生草,人有无子。此人与天地相应者也。

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最后一句话“此人与天地相应也”完结。在古人的眼中,“天人相应”就和“公理”一样,是理所当然的,无需证明的,前面所有的结论,都是由这个“公理”推导出来的。你如果问天人相应是什么,就是诸如”天有日月,人有两目“之类,你如果问为什么,对不起,无可奉告。

也是这么霸气,没有办法,就像学数学,我们要先接受数学的“公理”一样,学中医,我们也需要先接受中医的“公理”

公理一:万物同源

所谓万物同源,就是说天地万物都是一气所化生而成。当然,这个气分化之后,也就有了区别,比如阴阳气,五行气,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等等。但是就其本源而讲,是唯一的,这也就是所谓的“气一元论”。
万物同源,从逻辑上讲是没有错的,现代科学也认为物质世界是由微观粒子构成的。只是中国人讲的“万物同源”,这个“物”,泛指一切事物,包括物质和精神,包括时间和空间,而不单单指客观物质而言,这个在古人而言,又称为“心物一元”和“时空一体”。

公理二:同级同构

《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周易》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从一到二再到三,从两仪到四象在到八卦,不同的语言,揭示了相同的规律:万物都按照一定的次序从生到死,从死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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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0,1,2,3……n”就是所谓的“级”,处在同一“级”的事物,则就有相同的“构造”,这就是所谓的“同级同构”。

这里的“构造”,并不是指物理或化学意义上的构造,而是指特定的“易象”。物物都有一太极,也各有阴阳、四象、八卦,乃至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等等,这些都是不同“级别”的“易象”。

公理三:同构互感

中国古人很早就发现了“共振”现象。《庄子·徐无鬼》中说:“鼓宫宫动,鼓角角动,音律同矣。夫改调一弦,于五音无当也,鼓之,二十五弦皆动”。这是关于“共振”现象的最早记载。

庄子不但发现了共振现象,还给出了正确的解释——“音律同矣”。

两个相隔甚远的乐器,一个发声,另一个竟能随之相应。这种神奇的现象启发了古人的心智,既然物和物之间如此,那么物和人之间,遥不可及的日月星辰,相隔千里的山川河海,和人之间是不是也存在着这种相应呢?

于是,天人感应的思想产生了。

乐器共振的前提是振动频率相同,天人感应的前提是“构造”和“易象”相同,这就是所谓的同构互感。

万物同源、同级同构、同构互感是中医学的三大公理,也是中医各种理论产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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