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组诗中的第四首。此诗作于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该组诗亦以红豆喻情思,显系作者出行在外时,抚摸手中的红豆,忆念赠其相思豆的闺中人而作。萧艾《王国维诗词笺校》题解云:“此诗为作者早期作品,非有意仿效前人为之。观其一往情深,殆诗人忆内之作欤?”
其四是对红豆表相思的叹赏。上首诗已表明,即使红豆本无知觉,但它既然被当作相思的象征,有意抛却已不可能。于是本首自然过渡到对手头红豆的把玩赞赏上来。
诗意大略是说:一颗颗圆滚滚的红豆,看来是那样的相似,但任人暗数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觉得厌烦。红豆的颗数当然不难数清,但豆中寄寓的款款深情,有谁能估量得出?就让人把这一粒粒表示相思的红豆珍重地收藏好,以便久别重逢之日,剪烛夜语之时,拿出来一遍遍地拈弄着,向心上人诉说别后的相思之情吧。“争相似”,怎么那样相似,表难以分辨。“不厌痴”,不怕他人笑自己心痴。诗人亦知红豆本无所谓思与不思,但自已数起恋人相赠的红豆来,竟那样认真,那样痴迷,早已把其他事物置于脑后,真把它看成了相思泪水的结晶。诗人对相思的一往情深,对红豆意象的缠绵思绪,正是“赤子之心”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