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3年,秦军士兵黑夫和惊两兄弟给家里写了两封信,由驻地淮阳寄至其家乡安陆(今湖北省云梦县),收件人是他们的长兄衷。这两封家书后来成为衷的陪葬品。1975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云梦睡虎地4号墓中发现了它们。 这两封被称为我国最早的家书并非纸制的——当时,纸还没有发明,而是写在了简牍上。所谓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存下来的写有文字的竹简与木牍的概称。古人将用于书写的狭长竹、木片统称为“简”,其中,木片又可单独称作“牍”。 发现另一部史记 事实上,很早以前,我国就发现过简牍。汉武帝末年,鲁恭王在孔子旧宅发现《尚 书》《礼记》《论语》等数十篇用战国时的文字书写的简册,即所谓“壁中书”,从而引起了长达2000年的经学今、古文学派之争。 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今河南卫辉市)有个名叫不准的盗墓贼盗掘战国魏襄王(一说安釐王)墓时,发现数十车竹简。这些竹简被整理成《纪年》《穆天子传》等16种古书共75篇,这就是所谓“汲冢书”。此事还作为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很重要的古代文献出土事件被写入《晋书》,堪称我国最早的有关简牍的考古记录。 令人遗憾的是,前述出土简牍都没能保存下来,根据它们所整理出的书籍亦大多亡佚。之后,根据历史记载,也有一些零星的简牍出土,但都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 不可替代的史料 我国虽然拥有持续数千年不间断的文字书写历史;但由于种种原因,先秦时代的文献资料保存下来的并不多,而且,由于2000多年传承过程中不断人为添加、删改,其可信度受到不小的质疑,给研究先秦史造成很大困难。因此,通过考古发掘出土的古代文字材料具有非常珍贵的价值,是了解古代社会最直接的证据,大量战国、秦汉时期以来的古代简牍陆续出土,在很大程度上改写了这一时期的历史。 通过识读这些简牍的内容,我们发现,出土的大量简牍材料都是古人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使用的。其内容非常丰富,以文人儒生学习用的书籍为例,其中既有《苍颉篇》《急就篇》等开蒙识字用的识字课本,也有《诗经》《论语》等儒家主要经典之作,还有《老子》《易经》《孙子》《晏子春秋》等诸子百家的思想著作。 云梦秦简大部分是法律文书。由于唐代以前的法典,除了古籍中引用的一些条文外全部亡佚,所以,这批秦简就成了我们研究秦代法律仅有的资料。居延、敦煌等地出土了诏书、中央政府和各级组织下发的一些文书,如通缉令、边境备警的通知、烽火信号的规定、任免官吏的公文等。破城子遗址出土了一些向上级递呈的公文(如《燧长病书牒》)和同级组织之间的往来文书(如《塞上烽火品约》),等等。 这些出土的古代简牍反映了古代的思想、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是非常宝贵的历史资料。更重要的是,它们所反映的内容绝大多数在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古代历史文献里是找不到的,具有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在发现简牍以前,我们对于中国古代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研究缺乏原始材料,只能够在石刻里见到有限的几种。随着古代简牍的陆续发掘出土,人们能够从各个方面全面了解中国古代的行政管理、法律规章。 随着古代简牍陆续被发现和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深藏于地下的历史资料逐渐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一幅幅古代社会的历史画卷也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长沙简牍博物馆 为考古学添翅 由于近代出土的简牍材料大多数是在科学考古发掘中发现的,与考古发掘及有关考古学研究密不可分,从而在有关的考古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简牍的出土为有关墓葬的分期断代提供了最可靠、最直接的证据,将其结合墓葬情况进行分析,可大大提高考古器物分期的可靠性与实用性。通过对出土简牍及有关考古资料的分析释读,已经成功地确认了一些重要墓葬的时代与墓主身份,如云梦睡虎地秦墓、包山楚墓,等等。 在战国时期的楚墓中出土的竹、木简,几乎都是专门记录随葬品和别人所赠礼物的清单,即遣策。通过它们,可以与墓葬中出土的器物进行对比,确认其古代名称,从而深入了解古代的丧葬制度、器物名称和用途,乃至舆服、礼仪制度中与宗教思想等相关的重要的意识形态问题。 此外,简牍中附带的地图,如甘肃天水放马滩发现的秦代木板地图等,对于古代城市、地理研究与相关古代城市考古研究而言,也是十分珍贵的实物材料。 随着简牍的大量发现,其重要性日益突出,简牍学逐渐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学术界中的“显学”。简牍不断大量出土,对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文学、思想、语言、文字等各方面的考古学研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本文节选自《百科知识》2021.1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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